一路上驱车他一路睡,梦见了在一个由绿树环绕着的石板路上,有一个男人特别温柔地在哼《春霭》,他怀里有个孩子,几步后就放了下来。
婴孩一落地就开始了蹒跚学步,很快就从儿童变成了少年。
时间在树叶的黄绿间流转,四季在弹指间轮换,少年在绕过一个拐角后就松开了父亲的手,很快乐也很自由地奔跑着,独自消失在了一棵柳树之后……五点过的时候天蒙蒙亮,车辆抵达了万州靠北的一个小镇。
穆时在50个小时内跑了几万公里也没乱,心想自己安排行程比秘书要厉害。
他不累,找了个快餐店借用洗手间稍事整理,然后拿出手机问店员:“请问这个地方怎么去?”店员一看,说:“这是镇上的江滨公园,不远,沿着店后面的路十几分钟就是。”
时间还太早,雾都的雾比穆时待过的所有地方都要浓,沿街的食肆、小摊已经在营业,人们互相寒暄,凑在一起分享早餐,又比他待过的任何地方都要温暖。
他没来过,却很熟悉这里大半的场景,边走边看,很快,来到了公园的大门外。
公园的人还不多,穆时的熟悉感依然。
他心情很急迫,不觉就跑了起来,跑过木头做的小桥,跑过喷泉和假山,等再翻过一个小丘,面前就出现了熟悉的一段江畔。
江畔边有熟悉的长凳和雕塑,那棵熟悉的梧桐树下只坐着了一个老人。
他忙走上去问:“老先生,请问您有没有看见一个男孩子?” 老大爷用川普:“撒子男孩子?”最近早上发来的场景都有这里,穆时:“大概这么高,长得很漂亮,他每天都会来。”
大爷:“没得,这里就我自己。”
穆时环顾四下,又翻出了一张手机里照片给他看:“那请问,您知不知道这是哪里?”大爷看了一眼,指前方的林荫:“在那里面,一直向前就能到,但路很不好走。”
曲径通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周围似乎重叠了昨夜梦中的场景,可哪想越走树叶就越茂密,阳光也越来越被封闭,又过了一会儿,连石板路都被截断了。
穆时停下来往里面看。
前方很幽暗,他怀疑会不会是老人指错了,但这时“唰”,左侧突然飞出了一只鸟。
鸟飞得极低,他已经治好了眼睛,因此看清了它蓝黑色的翅膀、尾翼和白色的腹羽,是只喜鹊,灵动又轻盈。
真漂亮啊,穆时想,沿喜鹊飞来的方向,在一条由绿树围绕出的道路上继续向前。
地上有泥和沙砾,他一脚深一脚浅,鞋面和裤脚都脏了,连自己都忍不住喟叹确实太难。
那天后,他虽得到了大姑和核心董事会成员的支持,但门后的敌人和陷阱层出不穷。
选择只有两个,战或躲。
穆时边走边掏出手机,点开一个没存号码的对话框看。
近两年的时间里,左边每天最少发来两张随手拍的照片,直到昨天都还在继续。
照片都是普通场景,他每一张都看了太多遍,因此才对从未来过的小镇有熟悉的感觉。
但除了熟悉,他知道发照片是为了告诉他“还在”,“不愿去美国”。
躲虽然能保证穆时个人的安全,但为了照片里对面的人必须选择战。
两年来他无数次又被逼到绝境,无数次被刀抵住咽喉,但都奋力反抗,只身战败群狼。
太多传闻他是因为有了更高的靠山,但实际上,他有的只是照片传来的信念,为的是只要自己在,发照片的人就能安全。
昨天发来的一张是江边,一张是树林里的空地。
穆时仍不放心监控被解除了,仍不用手机回应。
他仔细去核对照片和眼前场景的关联,这时,耳畔突然响起了一声“叮”,像是有人在调弦。
声音太小,特别小,他甚至不确定是不是幻听就油然而生出了特殊的感觉。
右边的路被一个小坡挡住了,坡有些陡峭,穆时穿的虽并不是运动鞋,但所幸只有背上一个背包,身轻如燕。
他火急火燎地往上冲,快到坡顶没收住滑了一下,一低头,看见自己的左脚踩在了一个不浅的泥坑里面。
他下意识:“啊”,但声音也不大,这时,琴声好像又一响。
鞋拔出来后穆时随便甩了甩,就这么耽误了一些时间,等再手脚并用地翻了上去,一看,前方的地势稍低出了几米,豁然开朗出了一块平地。
阳光照着草坪,点缀着黄色的小花。
远处有棵柳树,树下有把吉他被随意放着,微风拂过这一切,像是春天的世外桃源,也正是昨天的第二张照片。
他从美国到中国,从北京到重庆,到这里才终于跑完了旅程的最后一段,穆时遥望那把吉他,想起之前分开快满一年的某天,左边没再发来照片。
当时他虽经历着董事会最严密监控,却仍没忍住在深夜偷偷扣了个“1”。
他在飞机上听少女说half-official的时间线,反应过来那个“1”后,不光照片继续,乐队也很快又出现在了歌迷面前。
他能想象那位Spring在完全得不到回复的绝望里是如何靠那个“1”重拾了希望,又如何凭借那样的希望,把乐队在一年之内就带到了令自己都钦佩的高度。
不光是自己在努力啊,穆时的心有巨大的自豪和欣喜。
他眼前又出现了昨夜梦里的场景,四季轮换,树叶凋零了又变绿,那个少年继续长大,绕过柳树后又闯出了雨夜,熬过了颠沛流离,独自在此坚守了两年。
他是爱哭的小吴霭,是躺在臂弯里求宠爱小狗,是枕边着红裙的小媳妇,自己可以改名换姓,可以放弃利与名,但对他的爱与依恋绝不变,仍胜过一切。
穆时一秒都不愿再等了,放声大喊:“小吴霭。”
没人回应。
他再一次:“小狗。”
时间在静谧的空间里暂停,一个停顿后,左侧身后一条自下而上小道上,突然响起了一阵由远至近的脚步声,伴随着一声:“阿嚏——”,黑暗被光明驱散了,痛苦和绝望都碎裂。
穆时回过头,看见过去的冰雪融化,未来的春天来临。
他也迫不及待跑了起来,用余生所有的温柔和爱,呼唤:“春霭——”
第123章 番外一
#TENET#
夏,雨。嘉定区的一个红灯前,时间刚刚过正午。
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在看边上的黑色四个圈,他昨天在《世界汽车》上看见了它排量后面T的含义,这代表着这辆是整车从欧洲进口的,全中国仅一批。
路人知道它价格不菲,觉得雨点打在这样的豪车上都格外清脆。这时绿灯亮了,他又看了眼才依依不舍地往前,丝毫没察觉到车后座的人在看他,在观察他雨衣上的水花。
车里的收音机在放《My heart will go on》,每个电台都在播,四十分钟不到的路程里,这已经是第三遍。敦厚长相的司机从后视镜里看过来,找话题:“少爷,我昨晚去电影院看了《泰坦尼克号》,特别喜欢,你听听这个歌,诶——你在看什么?”
后座坐着的人是个戴眼镜的少年,侧着头,隔了几秒才说:“看别人的雨衣。”
他穿白衬衫和黑皮鞋,全身上下都光洁。司机忍不住笑,道:“穿雨衣有什么好的?穿雨衣的人都在羡慕你哩。”
“羡慕我?”少年的语气很成熟,摸了摸自己干燥的皮肤:“我都快十四岁了,居然没穿过雨衣。”
一路上,电台里放的除了《泰坦尼克》就是《还珠格格》,都时下最流行的。司机一直在喋喋不休自己的新女神露丝,念叨她和杰克穿越了生死和时空的爱情。
少年没兴趣,一路上专注于窗外的各种雨衣,用随身听在听辉乐队的专辑。
等到了少年宫,司机一看脏兮兮的车身,冰山沉船就无关紧要了。他拉开后座的门,不怎么高兴地嘟囔:“少爷,雨天在家里练琴多好啊。”
少年背着背包从车上走下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周围。
司机:“少爷,怎么了?”
“没怎么。”少年朝少年宫内走,几步后回过头,说:“我要穿雨衣,练完琴就去买。”
琴房在少年宫的主楼之外,是一排平房。少年用零用钱给自己租了一层最靠里的那间,对着窗外的小花园。这里是为了家里没条件练琴的学员所设置,没有斯坦威只有台老珠江,他谈不上喜欢,但家里不愿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