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秀,假如有一天,我能回亚美斯多利斯了,怎么办啊。”
这话是问自己的,可她没想到,也问着了姚秀。
姚秀心里咯噔一下,想了想,决定扯开话题。在二人之间稍稍拉开距离,他刮了刮她的鼻子,“与其想那么多,不如先改称呼,叫我做‘穗九’吧。”
“为什么?”好好的姓名不叫,叫“穗九”做什么?
“因为只有亲近的人才会叫我的字啊。”
朱缨鄙夷,“大家都叫你穗九,我不叫。”
小丫头还嫌不够独特?姚秀眼里全是笑意,“那你想叫我什么?”
朱缨想了想,他能叫她阿缨,她为什么不能叫他阿秀?“阿秀,我要叫你——”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眼前这男人用手挡了。他恼羞成怒一般,红着脸,训斥道:“不可,怎能叫我这个?单独拎出来太像姑娘的名了!”
“那秀秀?”
“……”
“秀儿?”
“……”
“秀——”
以吻封缄,朱缨嘴角止不住的是笑意。而姚秀憋着一口气,弯了唇角,显得不太高兴,不甘不愿道:“依你,叫阿秀就行了,好吗?”
“嗯!”朱缨冰冷的双手将他的脸往下拉了些,竟是主动吻在他的脸颊上。姚秀觉着,这可比他主动吻在唇上的,还要让人不好意思啊……
☆、半公半私·第二回
死了还得吃狗粮的单身鱼进了姚秀的肚子,而抓鱼的朱缨此刻正和房巧龄面对面。一个在抄《论》,而另一个更惨,在鸡毛堆里练字。毓焱被姚秀叫去了,没在旁边伺候,俩人只能自己研墨自己写,抬起头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叹了气。
这姚秀,要收拾人的时候还真是折腾。
房巧龄面色幽幽,“你是做了什么事惹他了,他这样叫你抄字?”说着话,眼睛不敢抬,生怕抄
不完要挨姚秀的揍。
朱缨放下笔,想了想,“我叫他阿秀来着。”
“噗——”房巧龄险些把面前快抄完的这张纸给废了,“他乐意?”
“不乐意啊。”
对嘛就是嘛,姚秀怎么可能乐意。
“所以我叫他秀秀。”
“哈哈哈哈哈哈哈!”房巧龄丝毫不留情面地捧腹大笑。
“然后他让我叫他阿秀了。”
房巧龄不禁竖起大拇指,“你厉害!”
朱缨挠头,“为啥他不乐意啊?”
房巧龄笑吟吟地放下笔,道:“你们国家男人一般叫什么名?”
朱缨立刻想到的是亚历克斯·路易·阿姆斯特朗上校,那可是个以肌肉为傲的壮汉,回道:“亚历克斯吧。”
“那你让他叫朱莉娅看看?”
“噗——”
“明白了?”
朱缨疯狂点头。非常明白,十分了解。
“你和晁耿还吵架吗?”那天见到房巧龄疯狂凿木头的场景之后她都有点害怕,怕房巧龄又钻牛角尖。房巧龄摆摆手,十分大度地回答:“没。我知道他骗我之后,揍了他一拳,这事儿就过了。再说了,我这样的人能有什么朋友?他能忍到今天算不错了。”
放屁,她没揍。
“你是我朋友。”朱缨直球攻击,房巧龄的笔忽然停了下来,有些尴尬地笑笑:“哎呀,你胡说什么——”
朱缨道:“我说真的。”
一时之间空气无比安静,甚至能听到隐隐的吸鼻子的声音。她仰着头,笑眯眯道:“嗯!我信你。我也当你是朋友的!”
傻姑娘,想哭就哭呗。
二人埋头抄,终于赶在子时之前把东西交给姚秀。房巧龄困得不行,把抄好的《论》丢给朱缨,自己爬去睡觉。朱缨去了姚秀的房间,没人,问了值夜的同僚才知道,姚秀领毓焱去了军医那里。
心里“咯噔”一跳,朱缨安慰自己也许他只是想和同行交流,便快步向军医那里走去。里头灯火通明,似乎还在聊天。朱缨知道要是站在外头偷听,他们一定看得见她的影子,索性蹲了下来,慢慢地向有声音的地方挪近。
姚秀武功好,能听见细微的脚步声,可外头巡逻的士兵走过,掩了朱缨的脚步,他并没有留意到。
“你这毒怎么中的?”年过六旬的老大夫惊奇万分,“这么迟的脉,竟然还活着……上苍可真是厚待你!”
姚秀将袖子拢好,眼里是四年前的南诏国。他淡然抿了口茶,才道:“南诏国的尸毒,清了一些,还留了些在体内。”
“不曾问五毒教的人?那尸毒据说是他们的人弄出来的——”
“不是五毒教,是背叛他们的天一教,但也不完全是天一教的手笔。”姚秀垂眸,“大师兄去问过了,说是,暂时无法。”
老大夫拉起他的手,郑重地拍了拍,“姚大夫啊,老朽在你面前,不敢仗年纪耍威风,只是实话还是要说。这毒也许比你想的要严重许多,你可切勿再受寒了。即便如此,能活几年,谁也不知道,还是趁早寻到解药为好啊。”
毓焱的泪啪嗒啪嗒地砸在地板上,在这安静的夜晚里被无限放大。
门外有细微的脚步声,姚秀示意毓焱出去看看。毓焱擦了泪推开门,却没发现有人。回头走向屋里,老大夫的声音稳稳地传来:“扬州有个姓宋的大夫,据说他医术无双,人品也好,你大可去看看。”
宋大夫——宋科?
毓焱暗暗下了决心——就是用骗的拖的,也要拖姚秀回万花谷找宋科!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一大早起来,毓焱就收到姚秀要回万花谷的消息。眼里放着光,给姚秀研墨的手也快了些,姚秀不禁挂了笑意,“阿焱,怎么,要回万花谷很开心?”
毓焱笑眯眯地点头,“是呀,有点想念大家了!”
“说起来,也不知你爹娘回去了没,他们大多这个时候回去的。”
毓焱咬唇,没有回姚秀的话。姚秀觉着这年纪的孩子多少有点心事,也懒得管,提笔写信。旁的不说,他要带朱缨回去,就是为了公事,也有一半的私心。见家人嘛……嗯……得先说说,省得把万花谷诸位给吓着。尤其是师父,年纪大了,可不能让他心情起伏过大,那样可不好。
于是春意浓浓的三月里,万花谷一贯的宁静被一声惊叫给打破了——
“药圣!药圣!穗九师兄来信了!”
这么一句话让听见消息的万花谷众人兴奋不已,不到一炷香时间,全万花谷都知道他写信回来了。
姚秀离开时正是正月,便是四季如春的万花谷,也多少沾了寒气,那常年开着紫花的花海,也没了花朵,多了三分肃杀。姚秀就是在那样寒冷的日子里,披着厚重的披风,带着毓焱和房巧龄出了门,到现在杳无音讯。
作为药圣三徒弟,姚秀研修医道年份尚浅,远不如大师兄裴元精通;又不如身为外邦人的二师兄阿麻吕体壮,医武双通。好在人聪敏又有天赋,学起来比其他师兄师姐们还快些许。裴元和阿麻吕在姚秀来到万花谷前就已经出谷游学,一年到头待不了几天。于是万花七绝中“识药”这一课,在姚秀学医一年后,就基本交给姚秀负责。
因此姚秀在师弟师妹们眼中,分量极重。
药圣孙思邈将信举得高高的,揉了揉老花眼,一边欣慰这小子还惦记着他这老头,一边感叹这小子做事的细心——斗大的字,写了足足十五页的信,任他再是老眼昏花,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之前这小子谈对象也不说,死活瞒着似乎生怕他们要把姑娘给吃了,他还担心姚秀会在外头把儿子都生了才带回来。好在这小子还知道这样不行,这不,写信说要把人带回来瞧瞧了!
真好,也出落成个靠谱的小伙子了。
回想起来,当年阿元捡到他的时候,他才八岁,瘦瘦小小的,出口成脏,说话做事总一股流氓样。可从他识得几个字,写的横竖撇捺有模有样来看,他的出身,总不算太低贱。
一开始这小子还很抗拒,大家给的馒头他不要,非去偷去抢才觉得是自己的,把阿元给惹恼了,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罚他去花海里思了一宿的过。孙思邈起了个大早,拄着拐杖坐到他的身边,“小子,你叫什么?”
“爷叫姚大壮。”
“不像。”
“不像什么?”
“不像你父母给你起的。”
他沉默半天,才泄了气,慢慢道:“姚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