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清雅找着沈初所说的做,“我按错了。”
“261548,”这一遍,沈初放慢了语速,保证口齿清楚,“从右往左斜对角的两个数字。”
她们俩用的是同一个型号的手机,解锁后的操作就方便很多。
“她说,最好不要用烟头烫。然后驱虫药的话看它会不会自己脱离。用镊子拔要小心别把口器留在皮肤里面。”于清雅将消息的内容转述给沈初听。
“那……我们要不直接拔吧,总不能等到明天早上宠物医院开门吧。”沈初有些犹豫,想征求于清雅的意见。
“我也这样想的。先弄出来,明天再带去医院检查检查。”
起司大概疼得要命,嘤嘤呜呜地一直在叫,可并不反抗。
沈初心一横,夹紧蜱虫的身子将它扯了出来。
然而过程并不像预料中的那么顺利。咬得实在太紧,以至于起司的皮肤被带着扯动,看得沈初不禁手抖。
好不容易将蜱虫□□了,可它的口器显然是断在皮肤里面了。
蜱虫的口器呈倒钩状,会牢牢地咬住皮肤,如果不及时容易导致疾病。
沈初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将口器拔出。
讲道理,她完全没有经验,压根就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处理干净。
可是条件有限,目前也就只能这样了。
两人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沈初惯性地检查起司的牙齿牙龈,判断有没有别的异常。
于清雅则是翻出了家里最密的梳子,准备再查一遍,看看有没有遗漏的虫子。
正当沈初要将起司抱给于清雅的时候,她才发现起司的耳朵里面也有黑黑的东西。
又是蜱虫,两只扎堆。
“哇,怎么回事啊,怎么会到耳朵里面去的。”沈初百思不得其解,有些压不住脾气,同时头皮发麻,“人家的狗天天要到外面溜弯,也没见过这种架势。”
于清雅沉默不语,拿出手机不知道在输入些什么。
沈初按照刚才的那一套,将起司耳朵里的蜱虫也拔了出来。
这一只的个头相比起刚才的明显要小上很多,大概是还没吸上血。
一通折腾下来确定起司身上没有蜱虫时,已经半夜了。
放走起司,它便自觉地找了个角落躲起来。
于清雅开了个罐头想安慰安慰它,可也好像没有什么作用。
收拾完桌面,沈初坐回沙发里,刚想问些什么,手机又响了。
是杜域。
【香香:我下播啦。】
【香香:怎么今天没有晚安?你又熬夜了?】
这是他们近期的常态。
杜域每晚十二点钟按时下播,而再次尝试调整作息的沈初,计划在每天晚上的十一点钟前强迫自己关机睡觉。
效果是有的。
慢慢慢慢地,他们就形成了各自睡前晚安,醒来早安的习惯。
沈初低下头,指节抵住眉梢,单手输入。
【初初:还没睡,在我姐姐家。起司被蜱虫咬了。】
【香香:要紧吗?】
【初初:明早再带去医院让医生看看。我觉得有点不太正常。今天起司好自闭,平时在家不会这样的。】
【初初:我今晚就住我姐家了,马上准备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晚安么么。】
【香香:么么。明早我来接你。】
刚想拒绝,可沈初转念一想于清雅明天还要上班,杜域前两天又念叨说想吃卷饼。
于是。
【初初:好,我明天差不多忙完了给你发消息。】
话题很快结束。
阳台那边,传来了隐隐约约的争吵声,于清雅正拿着手机打电话。
“你是不是有毛病?带它出门干嘛?你知不知道猫会应激?会死的!”
沈初远远地望着于清雅的背影,她正烦躁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声音越来越响,到了沈初不得不听的地步。
“什么叫我大惊小怪?……好玩?玩泥马呢玩,咱俩玩完了,滚!”于清雅挂掉电话后气狠狠地删除了对方的全部联系方式,并顺手将刚改过的门锁密码换成了新的。
这大概是她至今为止分手分得最干脆利落的一次了。
原因无他。
于清雅临时接任务出差,走得匆忙,光顾着给起司备足粮食和水,忘记了把家里的窗户全部关上。
虽然装有纱窗,但她还是不放心,就将电子锁的密码告诉了刚成为自己前任的王品力,让他帮忙来关一下,避免家里没人出意外。
可她想的太简单。
亲手把危险送到了起司的面前。
她那个傻逼前男友竟然自说自话把起司带下了楼。美其名曰晒太阳,亲密接触大自然。
平日里于清雅想带起司出门还尚且要好一通折腾。她都不知道起司经历了什么,想想就后怕。偏偏她忙起来没时间看监控。
收起手机,于清雅对沈初说:“小初你先睡吧,挺晚的了。”
沈初光凭自己听到的那些电话内容,就将前因后果过猜了个七七八八。
这样一来,所有的困惑和疑问都不攻自破了。
心头虽然愤怒,但在几番心理争斗后,还是忍了下来。
她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行为,到底是残忍还是无知。
好在于清雅的立场坚定,否则沈初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怎样离谱的事情来。
最终,她被气笑了。
回房睡觉前,沈初动作轻慢地靠近起司呆着的地方。
是个长方体的猫抓板,被做成了鱼罐头的形状,四周封闭,只留一个猫咪能通过的口子。
在里面,它有安全感。
起司窝着,瞪大着眼睛。沈初伸手试探,它并没有那么抗拒。
还好。
情况还不算太糟糕。
第二天起床后,她们发现起司有正常的进食和排泄,悬着的心也算是稍稍放了下来。
按照医生给的建议,她们并没有选择直接带起司去医院。
因为被咬伤的地方没有出现红肿等其它情况。再过几天,等起司彻底稳定下来去检查也不迟。
于清雅出门上班,沈初又留了会儿陪陪起司。
杜域心里惦记着沈初昨晚半夜出门。今天早早地醒过来,眼巴巴地等着她发定位。
第27章
接到沈初后,两人拐去吃了早餐。
回程的路上,沈初突然想起来前阵子做的表带可以去取了,忙说:“去趟古舟路。”
杜域也没问要做什么,到了才发现沈初要去的地方在一个小巷里。
巷子窄到撑死了只能容纳两个人并排通过。
沈初扣着杜域的手,在前面领路。
“到了。”
木制的小门一推便开了。
门上还挂着很小的一块牌子,上边写着“营业中”。
风铃声随着推门的动作响起。
清脆,且绝不刺耳。
沈初环顾店内,眼尖地望到了高台后边只漏了个头顶的店主,轻声道:“小悉姐。”
跟在后头进店的杜域被眼前琳琅满目的陈设晃花了眼。
目测这间小店还不到三十平。
进门的拐角处就摆着一张小方桌,桌面上十分的干净整洁。与它截然不同的是,店内所有墙壁以及收纳空间,都被摆得满满当当的。
靠近小方桌的墙面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工具。
其余的,就多为饰品或摆件。
杜域对此没什么了解,只能粗略地看看。
很新鲜,却提不起太大的兴趣。
“呀,我们初宝来了,你等我一下。”李悉见到沈初先是一喜,后又起身进了小隔间。
乍闻表带,杜域还没反应过来。直到李悉把东西送到面前,他才晓得是给自己的。
“这就是你男朋友吧。”李悉望着眼前的两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言而喻。
“对,我男朋友。”
李悉将手中的防尘袋交给沈初,“喏,东西拿好了。”
接过后,沈初迫不及待地取出来看,还抓过杜域的手做对比。
“哇,小悉姐,你的眼光太毒了。我当初还觉得颜色会太深的。”
听到沈初的感叹,李悉挑眉道:“是吧,幸好听了我的。”
沈初笑说:“其实最后选的那两块皮革颜色我都挺喜欢的。”
前两个月的时候,沈初就想要过来做个差不多的表带送给杜域来着,但迟迟没能开展。
按照沈初简单笔直的思维,画图-选材-制作。这三步就足够了,结果等到真正要下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天真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