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顾老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侃侃而谈:“戈小弟,无人不羡我顾老,不拜神佛不修仙,依然活过百来年。其实我也不想活那么长,只是怕死,你说人呐,要怎么死才显得不那么痛苦呢,活久了也就习惯了,懒得思考了。”
“您为什么可以活那么久?有什么养生秘诀吗?”
他眼神紧盯着顾老,生怕错过一句,竟然不用修仙都能长命百岁,那还修个球的仙啊!瞎折腾!
顾老打了个酒嗝,一张老脸容光焕发,兴致勃勃: “ 什么养生秘诀,没有,没有,嘿嘿,” 随后,顾老像个小孩子对戈欢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戈欢会意,连忙起身耳朵倾去,顾老满嘴酒气,悄悄说道:“ 世上有一宝物,只有一个哦,叫含雾露,它是一株草,这世上只有一株,每日清晨饮下叶上的露珠,平常人喝了包治百病,延年益寿,修仙之人喝那更不得了,指定一飞冲天,直接成神…”
“真的吗?我不信…”
有那么神奇吗,延年益寿还可,一飞冲天,直接成神,太夸张了,当真如此厉害,没人抢吗!
顾老眼睛瞪得老大:“ 嘿,小子,走,我带你去看看,”
“ 不了,顾老,罕见宝物,您可得藏好,我就不看了。”
顾老笑吟吟:“那是自然,戈小弟,来来来,继续吃酒。”
“好嘞。”
酒过五巡,菜过五味,两人彻底称兄道弟,不分你我了。
怎么说喝酒误事呢,顾老第二天醒后,在床上愣了半天,他恍然记得自己将含雾露草的事好像说给戈欢了。
他从未对人提起过,怎么一股脑就告诉刚认识不久的戈欢,不吉,不吉,大不吉!
懊悔不已,万一戈欢不厚道,心地不纯,将这宝物公布于世,遭殃不仅仅是他一人,还是整个顾府,江湖为之动荡。
老糊涂了。
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去试探一番。
戈欢早就起来了,一会儿扫扫地,一会儿去厨房劈劈柴,洗洗菜,总归哪里有事就有他。
一大清早到晌午,他忙个不停,反正只要有事做,就不会想其他。
“戈欢,老爷找你半天,怎么跑这儿来了,好歹是老爷点名的贵客,这些粗活哪轮得到你。”
管家蹙眉不满地指指点点:“快放下,我的爷,没听见我说老爷找你吗?”
戈欢停下洗衣服,在自己衣服上擦擦手:“ 不会又找我喝酒吟诗,我不想去。”用酒精麻痹自己,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他不想破戒太过。
“那我就不清楚了,还请快些,感觉老爷有些急躁。”
“好,我马上。” 戈欢起身匆匆随管家而去。
到了正厅,顾老脸上愁云密布,见了戈欢,立刻屏退所有人,还有关门,任何人不许靠近。
这阵仗吓到了戈欢,不知道的,还以为顾老要准备谋杀他。
“顾老,您找我有事吗?”
顾老左思右考,该怎么不经意间提起这个事,戈欢见厅前人脸色纠结,难道是要赶自己走?只要一句话。
“也没什么事,就问你在这儿过得好不好?”
“……” 问这个问题需要这么隐蔽的吗!
戈欢恭敬道:“顾老府上应有尽有,人又和善,就像在家一样。”
顾老完全没听进他的话,自顾自道:“ 我们俩喝酒时说过什么话你还记得几句?”
这话题转得猝不及防,戈欢知道他要问什么了,含雾露!
他不太擅长撒谎,以前刚开始倒是经常对极星子撒谎,那时以为是反派,可…又想这些什么。
“ 顾老,我实话实说,您确实给我提起过一个宝物,当时您还说说要带我去看,我拒绝了,既然是独一无二的宝物,而且当时您肯定是酒醉胡话,我怎可趁人之危,顾老,您放心,此事我不会向任何人提起,保证烂在肚子里。”
顾老听完,很是欣赏天下有如此识时务之人,频频点头:“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此物以前引起过轩波,不想让它重现江湖。”
“嗯,我明白,我明白。”
两人又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说得顾老心花怒放,对戈欢越来越喜爱,觉此人灵气又实诚,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说得有些话闻所未闻,大开眼界。
决定收为义子,戈欢本是拒绝,实在拗不过,盛情难却,便接受了,毕竟顾老待他还是很好,而顾老膝下又无子女,孤独一人。
戈欢成为顾府的义子以后,依旧秉持谦卑之风,哪里有事就有他的影子,一刻也闲不住。
顾老经常会找他饮酒作诗,他也乐意,这样的生活平静又充实,他都差点忘记自己是穿书而来,身上还带有剧情任务的。
可系统从上次覆盆之地后再也没找过他,一度怀疑系统是不是崩了,把他格式化了。
为所欲为,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未尝不可。
希望系统永远将他遗忘,原著里的男主是一刻也未曾离开过君山派,就算被极星子折磨也心甘情愿。
时间久了,有些思念就显得不那么沉重了,却也清晰。
师尊应该不会忘了自己,毕竟那刀子扎得那么深,想到这戈欢突然笑出了声。
能让一个人深刻记住,竟然是这种事,颇有点像他以前对室友何亦歌。
何亦歌 。
刚开始二人还可以在寝室和平相处,他对这位处处谦逊有礼,奋进好学的少年印象十分好,关键长得养眼,也乐意跟他一起上课吃饭什么的。
何亦歌作息时间规律,勤奋好学,经常带动戈欢一起学,那段时间戈欢拒绝了他所有狐朋狗友的邀玩。
每天早晨何亦歌会按时叫醒睡意正浓的他起床,而戈欢也愿意每日醒来都能看见这张令人惊艳心动的脸。
何亦歌谈吐不凡,大到国家大事,社会焦点,小到细枝末节的琐碎,总有自己独到见解,这点很让戈欢敬佩,崇拜。
而他偏爱诗词歌赋,文绉绉的东西。
但并不妨碍两人愉快的交流。
可渐渐发现何亦歌不怎么爱搭理他了,甚至后来上课不叫他,也不和他一起吃饭了,总爱一个人。
这令他很不好想,明明没做错什么,性子高傲的他也拉不下面去问,就怀疑自己是不是很讨人嫌吗!
问了他所有朋友,朋友都夸他大方,重义气,人长得帅,还是学霸,他觉得自己没错,是何亦歌的问题。
从那时他就开始针对何亦歌,谁叫他不理堂堂大少爷,真正挑明是一次寝室聚会,大家玩的正嗨,何亦歌突然说有事,让大家赶紧AA了他要走。
当时他就火了,指着何亦歌就开始大吼大叫,不想出来玩就别出来玩,烈女牺牲吗,感觉和他们出来玩特委屈似的,还扣成这样,什么AA,本少爷统统包了,连你都包了……
当时何亦歌脸白一阵红一阵,特别尴尬,一句话也未说,扔下两百块就匆匆走了。
从此,寝室一火山戈欢,一冰山何亦歌,遭殃得是另外两人,说话小心谨慎,生怕挑起战火。
一般来说,何亦歌不怎么说话,默默做着自己的事,早出晚归,勤勤恳恳。
这 更令戈欢不爽,凭什么不搭理人,他的存在感就这么低吗!
特别是后来何亦歌竟然有女朋友了!
他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特别慌,学习学不进去,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朋友一句话说不好,他就会大发脾气,导致他的朋友一看他就自动闭上了嘴,怕惹怒这头暴躁的狮子。
而那段时间,何亦歌经常不在寝室,和新女朋友腻腻歪歪。
有次被刚从家回来的戈欢撞个正准,她们倆就在寝室楼下的隔间,平时是放自行车的地方,搂搂抱抱,恋恋不舍地不肯分开。
戈欢觉十分碍眼,辣眼,关键是生气,摸了摸口袋,看有什么想砸过去,拿出来一看,是个拇指般大小的鞭炮,还是蜘蛛王的,是他表小侄儿临走前塞给他的。
说家人不让他玩,怕炸伤,让自己保管,过年回来带他玩。
戈欢不管三七二十一,拿出打火机,点燃了蜘蛛王里号称雷王的鞭炮,扔了过去。
当时惊动了一楼的宿舍阿姨,以为谁要炸楼,立刻打了学校保卫室的电话,将懵逼中的何亦歌和他惊慌失措的女朋友抓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