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终归要看到的,现在多看看慢慢习惯就好。”庄启严虽然这么说,但还是找了一套睡衣换上,免得那人的耳朵又要变红,“好了,睁眼吧。”
林尔缓缓坐起来,拿着干毛巾帮庄启严擦头发,问道:“赶紧睡一觉吧,醒了告诉我怎么回事吧,我听秦臻说……庄点不见了。”
庄启严抖开一条薄毯,将自己和林尔盖上,答道:“现在说,也没关系,我看见你就有精神了。庄点是被庄城绑架了。”
“啊?!庄点不是……为什么?”林尔早就知道庄点是庄城的儿子,并且他早已发觉庄点和庄.家的关系不仅这么简单,因为庄点的存在和秦臻完全给人不一样的感觉。此时此刻,他已经混乱了。
“庄点是庄城领养的孩子,这次庄城故意将公司搞得一团糟,分散我们的注意力,绑走庄点,还试图毒死父亲,与我争夺庄氏。”庄启严很平淡地说出这番话,边说还便让林尔和他一起躺好。
“我现在躺着有点不舒服,你帮我买一个睡枕垫着吧。”林尔调整了下睡姿,最后将腿叠在庄启严的腿上,才好些,“那他,为什么要绑架自己的孩子?”
庄启严将人往怀里抱了抱,说:“庄点从来就没有被他当作孩子看待。我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庄点,那时候,庄点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虽说以养子的身份进了庄.家,但一直被庄城严格看管着。”
“一开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去上了大学,便很少再回来,难得回来几次,五次最多只有一次能看见庄点。现在想想,我很对不起他,为什么我不能早点发现他的处境呢?”
林尔凝神听着庄启严说起这段往事,听着庄启严沉重的语气,林尔的心也揪了起来。
“然后,就这么过了两年,许之铮从军校毕业,准备留在特种部队,入伍前有了闲暇时间,会经常来这个宅子找我,庄点和许之铮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许之铮跟我讲,说茗竹轩的阁楼里怎么有个可怜兮兮的小孩,都瘦得皮包骨头了,像只索命小鬼一样。”
说道这里,庄启严锁着眉轻哼一声,像是在嘲笑那时的自己:“我还不信,和许之铮一起去看了那个小孩,结果就是庄点。那个场景,是我、许之铮、庄点这一生都不堪回想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被锁在阁楼的暗房里,房间里只开了口书本大小的透光洞口,庄点靠在那儿,手里拿着许之铮之前递给他的食物,一点点掰着吃,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吓得立刻将东西藏起来。”
“庄点的警惕性很强,只肯和许之铮说话,后来许之铮告诉我,庄点就这么被庄城一直关着,庄城为了不把人逼疯每个月便放出来一两次。庄点的右脚被铁链子扣住了,身上尽是淤青和吻痕。”
林尔的呼吸几乎将要停滞,他的眼眶湿湿的,他不敢将庄点现在的模样和那个可怜的小孩联想在一起。
“许之铮也是花了很久才获得庄点的信任,庄点告诉许之铮,他被锁在阁楼里很久很久了,他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不过他大概推测了一下,有一年多了,因为庄赫种的花开完了一遭,上次他出去的时候,看见好多花又重新开了。”
“庄城将庄点领养回来只是为了发泄他的兽,欲的,记起来的时候将人拖出来蹂躏一番,不记得的时候就将人遗忘在阁楼里,不管冷暖死活。再后来,我和许之铮将人救了出来,父亲知道了之后勃然大怒,打断庄城一条腿,将他驱逐,但是为了庄氏的名誉,以协助分公司为由隔断他与庄氏的正常联系。”
“我能理解父亲的做法,他不能为了将庄城送进监狱而葬送庄氏的所有,让庄氏暴露在风尖浪口。庄点也这么留在了庄氏,与我们像家人一样,生活在庄氏。”
林尔沉默不语,他理解庄赫的做法但是却不能接受,毕竟理解与接受是两回事。庄启严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又继续说:“最近,我和父亲了解到庄城的动机,早早地准备好了这一天,并且也查到他在领养庄点前,还领养了别的孩子,有一个,至今不知踪迹……在外地的这些年,他的私生活混乱,这次,父亲会亲手将他送进监狱,让他好好赎清自己的罪孽。”
林尔这次放下心,他想,庄城这次不将牢底坐穿是不可能的了,只是他久久没能从庄点的过去中走出来,明明遭受过了最黑暗的暴行,却依然能笑得这么灿烂,林尔抱着庄启严默默地咬牙忍着眼泪。
“所以啊,坏人真的太多了。如果你哪天忽然不见了踪影,能把我急坏。”庄启严捏了捏林尔因为情绪的起伏而红透的耳朵,说:“我好累啊,这三天,我只睡了五个多小时。”
“睡吧,我陪着你睡。”
“小耳朵,我好累,小耳朵……”庄启严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房间里回归安静。
林尔听庄启严叫他“小耳朵”,他伸出手摸摸庄启严的耳朵,再也忍不住,躲在毯子里悄悄掉眼泪。
第六十七章
许之铮将遮阳的窗帘打开,夕阳金橙色的光芒敷在庄点的脸上,。
“怎么还没醒?快醒过来,我给你做晚饭吃。”许之铮捏着庄点的掌心,看着他安静的面容,想着他们这一路走过来,想着他与点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想着他被打理干净,穿着新衣服埋着头害羞的样子,也想着慢慢变自信变开朗的他。
假如小耳朵是一根坚韧的橡皮筋,它产于最粗糙繁忙的流水线,外表平淡无奇,却总外露着让人想拉扯它的情绪,换句话来说,这是根对孤独的孩子充满吸引力的平凡橡皮筋。而庄启严就是这个孩子。平常时,小耳朵可以忍受任何或轻或重的拉扯,当受到最极致的压迫时,小耳朵便体现出了橡皮筋精神,或反弹或断裂,反弹,毫不留情地弹击敌人,断裂,一损俱损,以最后华丽而完美的回弹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点点不是,他不是小耳朵,他是一块惹人怜的玻璃。多少个365天,它横竖着装饰在庄家大宅的某个地方,别人以为它很坚实,反复地擦洗它,触碰它,都很好。可这块玻璃脆弱得狠,击碎它只需要一份来自这个世界上最原始的力量。玻璃一被击碎,狂风暴雨便灌进庄家大宅这个恒温大棚。点点害怕暴力,从始至终都害怕,当受到毁灭性的拳头时,他只能碎去。
“点点,天都要黑了,怎么还没醒?许大哥给你做吃的好不好?”许之铮摸了摸庄点的额头,心里在担忧,不知道庄城给庄点吃了多少药,药效还要多久才能过去,“我把晚饭做好,你就醒,醒了就能吃上饭了。”
黄昏散发着最后一点余温,室内的温度也在逐步降低,许之铮将做好的饭菜放在桌子上,愣着神坐在椅子声看着饭菜的热汽一点点一点点地消失。
“许大哥。”
许之铮几乎是在声音传递到的同一秒站起了身,他看见庄点赤着脚站在他面前,揉着眼睛,很茫然地叫了他一声。
许之铮猛地将人抱住,用力地按住庄点的头,喃喃道:“太好了,终于醒了。”
“怎么,天都黑了啊?我浑身都疼,好难受。”庄点靠在许之铮的肩侧,揉了揉手腕,说道。
许之铮平复了一下情绪,帮庄点理顺翘起来的头发,说:“饿了吧?吃饭。”
庄点挪着酸痛的腿脚,和许之铮挨坐在一起,不顾一切地扒了两口饭,将腹部的空荡感填下去后,问许之铮:“我,我到底怎么了啊,许大哥怎么看起来这么着急?”
许之铮低垂着头,将筷子里的鸡腿夹给庄点,沉默了许久,才说道:“没什么大事,你就算是小感冒发烧我也会心疼啊。”
庄点成功地被说服,不过他知道不会真的没有什么的,他的身体他自己了解,既然许大哥不愿意告诉他,他选择相信许之铮,相信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
“点点啊。”许之铮突然这么叫了一声。
庄点喝了一勺汤,抬眸看着许之铮:“嗯?”
“和我一起去国外吧。”
……
林尔这些天的睡眠好多了,一是庄启严公司的情况稳定了下来,二是庄启严托人给他买了睡枕,心情舒缓,身体也很舒服,每天睡得又深又沉。有时候庄启严还会趁他睡着逗弄他,捏捏鼻子,偷亲几口,林尔一般也没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