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指南(37)

公孙逸看了安文帆一眼,“别懒了,快点变成原型,我叫了人给我们带路。”

安文帆撇一下嘴不满道:“就这么一座小山,你也怕迷路不成?而且,你不是去找野兽练手的吗,你带着个人怎么回事?”

公孙逸好脾气的解释道:“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山里面是个什么情形我们都不知道,今日我们先去探一下。”

安文帆保持着本形,低嚎道:“那我还不如在家睡觉呢,大爷今日不去了。”

无论什么东西保持原状,那才是最舒适的。安文帆既然不是人,变成人肯定是没有本体来的舒服。

自从安文帆被公孙逸发现不是人之后,他就像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只要有机会就会化为本体。

所以,公孙逸一点也不意外安文帆回选择不去,不过,他其实也不是强求一定要安文帆陪着去,他又不是像婴儿一样离不了母亲。

“好,既然你不想去,你就待在家里,守护好自己的猪窝。”公孙逸嘴欠道。

说完,他就闪身出去了。

安文帆气得用四只猪蹄子直跺底下的被子,怒火没有完全发泄出来,他转头又踢踢公孙逸的枕头。

安文帆心道这混蛋不是也睡在猪窝里吗,这样一想,他心情莫名其妙的又好了起来。

公孙逸也是说完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自己也给绕进去了。不过虽然如此,他发现自己居然觉得没有什么不对。

在云水乡这,公孙逸最熟悉的人就是云华。他这次本来也是想让云华带他到山里走一趟,他转念一想,觉得不妥。

虽然,云华家再这么不好,他家里人应该也不会允许他一个小孩子冒险到山里去的。估计,这孩子怕是也没有到过山里去。

而且云华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虽说在这里这样的年纪都可以去说亲了,不过云华长期营养不良,看起来依然孩子气的很。让这半大的孩子帮忙,让他感觉有种非法雇佣童工的感觉。

云水乡可不是一个小村子,整个村子足足两百多户呢。

公孙逸也花了不少时间,才从这里两百多户人家近一千多人里面,找出一个对云水乡后山比较熟悉的人。

两百多户近千人,平均一家最少得五个人。不得不说,这古代人真的是不是一般能生。

说来也是好笑,在这三面环水的人,居然会有人怕水。这人就是公孙逸找来指路的猎户,难怪这人会成为猎户。

云水乡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姓云,不过此人姓周,村里人一般称之为周猎户,不怎么叫其名字。这偌大的村子里,就只有此人去做了猎人,就是他的儿子也不去打猎而是跟村里人一样去捕鱼。

周猎户看起来四十好几,穿着就跟他想象的古代猎人一般,穿着短衣,扎着裤脚。

公孙逸找到这人时,他刚好从山里回来,后背背着一个弓箭,手上拎着两只兔子,头带草帽。这样的穿着,让公孙逸一下子就猜到了其身份,省得他后面再到处找。

难得有后生提出要跟他去打猎,周猎户心里非常开心,好奇道:“你怎么突然想到去打猎?”

公孙逸心里其实也好奇,为什么村里人都不喜欢打猎,他能理解那些三十好几岁四十好几岁的人是图安逸。那些年轻小伙子居然也不爱打鱼,这样他实在理解不了,年纪轻轻的不都是非常热血的吗?

公孙逸解释道:“天天吃鱼,有点腻,所以想到山里打些野物。”

“你是前几日被云华那小子救下的人吧?”周猎户问道。

公孙逸点点头道:“对。”

“怪不得,”周猎户摸摸自己的弓箭继续道:“你以前没有打猎过吧?”

公孙逸摇摇头,“没有,我之前也到过山里去打猎。”

闻言,周猎户立马看向他,惊讶道:“你打到过野物吗?”

公孙逸继续点点头,“是。这里的猎物非常难猎吗?”

周猎户摇了摇头,随即又点点头:“说难其实也不难?”

公孙逸好奇,“周大叔,何出此言?”

周猎户一本正经的道:“对我来说容易,对村里那帮小子就难了?”

公孙逸闻言,心中暗道难不成这里的野兔野鸡要比别的地方身手要好不成。

第49章

所谓望山跑死马。

这个地方的气候跟亚热带的气候有点相似,虽说现在是冬天。但这里却没有雪下,大多数树木都是绿的,也有部分树木是干枯的,或者树叶变黄了,这里的草倒是大部分看起来都干枯的。

公孙逸在云水乡向山脉看去时,觉得挺近的,就在眼前的感觉。直到他跟着周猎户出了村子,看到村子和山脉之间那一大片荒地,他才发现要走到山脉这边,估计得花上不短时间。

实际也是如此,两个人走到山脉那边时,都将近半个时辰了。要换他以前那具身体,早就气喘呼呼了。

而现在他身上就只有一点发烫,呼吸跟平常一样。

周猎户擦了一把汗,很是吃惊的看着公孙逸,道:“我现在是信了你之前说你自己以前猎到过野物,后生可畏啊。”

公孙逸笑笑道:“周大叔说笑了。”

周猎户神情变得严肃,“你看,我们就只能在这第一座山打猎,后面的山是禁地,里面有会喷火的狼群,这种狼群特别恨人,遇到人它们就会喷火。”

“村里的人都不爱往山里跑,就跟这个狼有关,据说很久以前村里人除了去捕鱼,平日里有空也还是会进山猎些野物,然后找些野菜野果来改善一下伙食。”

“当时,这山里还没有这种狼群。之后,有一日这群狼就突然出现在这坐山里。狼这种东西会吃人,大家都怕。村里人就决定围剿这群野狼。”

“谁知道,这群野狼居然会喷火,去围剿野狼的人,大多都被火给活活烧死。而且这野狼特别狡猾,它们专门挑那些年轻人去烧。”

“就是眼前这作山,当时被烧得个精光,不仅如此,当时还有狼群跑到村里去,喷火把村子也给烧了。”

说到这,周猎户神情更加严肃,“这群野狼非常聪明,它们只去烧当日去参加围剿野狼的人的房子。”

“后面,它们也许是发泄够了,这群野狼才收手,之后它们就跑到后面那座山去。后面,村里人在两座山之间围了个墙,每年村里人都要去把这围墙给翻新。”

“当时,这山里的野物能跑得都跑掉,跑不掉的就被烧死。虽说现在这山又变得郁郁葱葱的,但里面的野物却没比以往大大减少。不仅如此,现在的野物也跑得特别快,我刚开始去狩猎时,十天半个月一只野鸡都没有逮到。捕鱼多容易,渔网一放再等一会,就能捞上不少鱼,所以现在的人都不愿意来狩猎。”

公孙逸心中暗道难怪,不过他觉得这村里的人之所以不敢来,可能也因为这里死来太多人吧。

公孙逸猜的不错,自那事之后,来山里的人是越来越少,随着时间的流逝,虽然这座山又恢复了生机,但是村民却觉得这山变得阴沉沉。地上跑的野物野鸡得野物因为烧山事件变少了许多,或许是少了不少天敌,这天上飞的鸟雀却是多了不少。

这座山发生火灾后,吸引了不少吃腐物的鸟雀来到这。这些鸟雀吃完了地上的腐肉,干脆留在这里了。吃腐肉的鸟雀的叫声听起来怪渗人的,它们的到来让这座山变得更加的荒凉的。

想通这些后,公孙逸有点佩服眼前之人,就是在现代无神论盛行,现代人听到这种地方,都会告而远之。而在这种类似古代的地方,神鬼论盛行的时代,周猎户作为这个市空的人都不怕,这真的是令人敬佩。

眼前的山非常大,公孙逸和周猎户两人走进去,在这座山面前他们两人就跟两只蚂蚁似的。

两人朝这林中深处走去,时不时的听到渗人的叫声。周猎户对这里非常熟悉,这一路上都小声的把自己的经验告知公孙逸。

其实周猎户说的话,公孙逸其实大部分都知道,但他还是认认真真的记了下来。

周猎户见他听得认真,心里面开心,嘴上说的更多了。两人说着说着,就来到了一个水潭边上。

“这座山实在太大了,要去找这些野鸡野兔的窝是很难找到的,所以我一般都是直接来这蹲。毕竟它们是要喝水的,早晚它们都会出现。”周猎户一边带着公孙逸到他平日隐藏的地方,一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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