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写师2:刑侦大队(157)

作者:野兔窟主 阅读记录 TXT下载

焦旸带队,火速赶到了万海超的住处。

几个人进去一看,侯希勇就笑了,“这不又一个小偷开会嘛!”

只见狭小的一室一廊里,走廊上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贴在墙上的申城市行政地图,公交、地铁交通规划图,还有五张个人画的方位图。

上面用红笔画满了记号,什么时间,地点,人物,目的,路线等,旁边还歪歪扭扭地写着“地下通道”,“负二层车库”,“躲开电梯监控”等等。

前三张图上,都用很粗的马克笔,打上了对号,五彩的不干胶分别贴着“不守妇道者死”,“口角是非者死”,“为富不仁者死”的字样,其中“富”字还写错了。

后面两张草图没有对号,而是一个黄色的问号,写着“与人私通者死”,“打骂老人者死”的字样。

焦旸瞥眼一看,就认了出来,那三张粗糙潦草的地图,就是三次案发现场。

到这里,基本就可以认定为,这是三次入室杀人案件凶手的住处了,剩下的只是,是不是万海超的问题。

万海超这里就一间屋,只有折叠床和一张小方桌,墙角的地上扔着水泥沙桶和瓦刀、麻绳等工具。

在床褥底下,警队搜到了一把□□和一个老式的智能手机,手机里面保存着三名死者的照片,上面前两名死者的血,甚至还没有凝固。

焦旸回来,魏枫皓就高兴地跑来道:“对上了对上了!焦队,万海超的DNA,跟你第一次在案发现场找到的胃部内容物对上了,就是一个人!”

此时,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起连环杀人案终于告破。

焦旸却没什么喜色,只是把现场找到的新证据交给魏枫皓道:“查一下匕首和手机上面,能不能找到指纹,是不是万海超的。”

第156章 卧室(完)

焦旸叫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万海超送进了拘留所。

很快,技侦在匕.首上,检测到了第一名女死者的DNA,老式智能手机上,也查到了万海超的指纹,可以说是证据确凿了。

谁知,面对证据,审讯时,万海超却仍然态度极其嚣张。他疯狂叫嚣道:“法律有规定是保护嫌疑人的!你们抓我时没有出示逮捕令,你们去我家搜查时,也没有搜查令,案发现场也没有查到我的指纹和血迹。只要我不招供,你们根本不能定我的罪!”

侯希勇和余晓光只觉得莫名其妙。两人对视一眼,没有口供就不能定罪,不在案发现场发现的证据,就不叫证据。这说得是哪国法律?他美的吗?

这时,焦旸就接到了拘留所的电话,说万海超的母亲带着男女老少一大群人来,要求探视万海超。但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为防止串供等情况,嫌犯家属不允许会见嫌疑人。只能由委托代理的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及询问相关案件情况。

因此,拘留所就把万海超的家人拦了下来。

谁知,万海超的母亲在拘留所大门前哭天抢地,跟着的三个中年女人,也在一起吵吵嚷嚷。

这一下,引来了大批路人围观,严重影响人家工作,把拘留所干警搞毛了,说再闹就一起拘留,万海超的母亲才叫后头的几个男人,连拉带扯的劝回去了。

侯希勇跑出去看了一场热闹,回来才道:“嘿,头儿,你猜怎么着,原来这小子还是老万家的一根独苗,上头三个姐姐,才生了这么一个宝贝嘎达!”

焦旸无语,余晓光撇撇嘴说:“就是这回这根独苗吧,只怕是要烂在地里了。”

万海超的家人随即申请了法律援助,但是因为他的情况,不符合申城本地对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该申请被驳回。万海超的母亲又带着三个闺女和女婿,去申城律师行业协会大闹了一场。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万海超的家人,他比较有文化的三姐夫,找到了瑞澈斯律所的年轻律师陈波。

要签署委托协议时,陈波好心提醒对方道:“阿姨,大哥,咱们都是同乡,我就不怕实话实说了。这是个系列大案,现在社会舆论,对小万的评价也不太好。我嘛,又刚出实习期。不是我泼冷水啊,我觉得咱们不如考虑,请我的带教老师方律,他是专攻刑诉的大律师。当然,收费也会更高一些,但是对小万比较有利。”

谁知,万海超的母亲听完,却大手一挥道:“孩子,俺们没钱,大姨知道你不想接这个案子。杀两、三个人算嘛的大案子吆,俺们村支书家里矿山塌方,死了四个人都没事呢,你不用吓唬我了!”

陈波心道,一条人命也是杀人大案,杀三个人不算事,这他妈是什么人啊?!但他们是老乡,在老家还有亲戚关系,不好推这个面子。陈波见万海超的三姐夫一个劲的给自己使眼色,摇头叫自己别跟个没文化的老太太计较,只好当没听到,闭着眼签了协议。

正如他所说,陈波的带教,是申城本地有名的刑诉大律师,在他实习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接触到了很多刑事案件。

按照方律总结的规律,无论犯罪嫌疑人多么狡猾,作案的手段多么凶狠残忍,只要被警方掌握确凿的证据,嫌疑人立即就会痛哭流涕的认错,并且卖惨说自己多么可怜,多么走投无路、情有可原,只求给警方、法官、被害人家属一个好点的印象,能够被轻判。

谁知,这个万海超却截然相反,他不但不认错、不认罪,毫无悔意,还要求陈波给自己做无罪辩护。陈波只想呵呵,就你那些证据……

万海超告诉陈波,他在光华大学法律系旁听过李教授的课,还看过东政的函授课程,警方取得证据的程序不合法,检察院和法庭不会采纳的。

陈波不想跟这种法盲辩论,只好随声附和几句,然后问道:“那你跟这几个女人有仇吗?你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

可万海超的回答,他的行凶原因,实在叫人费解。陈波听了,只觉的啼笑皆非、一头雾水。

之前,万海超打工的建筑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建材盗窃案。

警方闻讯出警,过来给万海超的老板娘做笔录。

万海超过去,说他在大学旁听法律课程,一直在自学,懂刑侦知识,能帮上忙,有什么事可以问他。

你当时又不在现场,调监控就行了,问你干什么?警方只觉得莫名其妙,没搭理他。老板娘一听就大声呵斥他,叫他上一边去。

万海超感到自己被人瞧不起了,自此更加刻苦的学习法律跟刑侦知识,还用手机看网上的帖子。

后来,他发现,网上的帖子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准确性不高,更没有专业性。万海超就去申城市图书馆等地方,借阅各种司法类专业书籍。

经过几个月的“奋发苦读”,万海超觉得他已经具备了专业能力,可以帮工友们维权,甚至成为专业人士了。

之后有一次,工地上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动手。一个跟万海超熟悉的工友,把人打伤了。警方来的时候,万海超出面代表工友“辩护”,说工友这是“正当防卫”,没有罪,不能抓他。

谁知,当地派出所民警不屑道:“这里有你什么事,你知道什么叫‘正当防卫’吗?别没事学个词就乱用!”

这件事给万海超造成了极大的刺激,他认为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万海超对陈波道:“他们这么瞧不起我,我一定要做几件完美的案子,证明他们是错的!”

为此,万海超阅读了张明楷、刘玫、杨雄(刑法专家)等人的案例研究,重点学习了“刑责”、“量刑”、“诉讼时效”等的部分。虽然他看的似懂非懂,就已经觉得,自己精通刑律了。

他还从网上找到了一些“欧美连环变态杀手”的相关案例信息,总结出几条他所认为的“不会被人发现的完美犯罪”规律:第一,国内外的刑侦专家都说,刑事案件大都出自熟人之手。他只要把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作为目标,警方找不到杀人动机,就无法破案。

二,连续作案,需避免使用相同或相似手法。

三,要注意不在现场留下痕迹,戴上手套鞋套,不留指纹脚印,寻找到监控盲点,警方就抓不到他。

四,要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不能留下任何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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