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没了跳动的心脏,一个人要怎么样才能存活于世呢?
下了车,我依旧站在那株开得正灿烂的樱花树下,路边有一个打着昏黄光芒的太阳能方块形路灯。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不知道是不是被那起杀人案搞得吓破了胆。好在有这灯陪着我,我也不至于这么孤单地捱过这等待的漫长时光。
是的,我在等人。
更为准确地说,我是在等待那辆神圣的警车。
从看到新闻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应该在这里乖乖等待它的到来,等待法官们通过各种衡量之后对我的严厉审判。
在多数人的心里,写有“POLICE”字样的警车永远是崇高、庄严的标志,可在我这有罪之人的心里,它不过是一辆带我走进牢狱走上行刑台走向打开的地狱之门的一个交通工具罢了,谈不上有多么敬重。
空气中有一股让人窒息的湿热气息,以我对这座城市二十六年的了解,这是要下大暴雨的征兆。
又是一场大暴雨。
当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一大群飞蛾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不顾一切地扑上那路灯的闪亮灯泡时,鸣笛的警车闪着刺眼的红灯终于朝这个方向开了过来,在我旁边不到三米处停下,接着我听到一声轻微响动,有人打开了车门。
我丝毫不畏惧那刺目的双闪,心里很平静地走了过去,伸出了我的双手主动让警员来拷我。
在做出这个动作之前,我并没有像那些为了遮丑的罪犯一样脱下我此时正穿在身上的这件剪裁得体精致优良的西装外套来阻挡我向车内的警官伸出的两只白净又修长的手。我也不屑于此。
奇怪,当坐在驾驶座的男警察挺直身体目视前方重新发动车子向前驶去时,看着街上的夜景以及一闪而过但不同地方总会总是出现的霓虹灯,我的心情居然依旧格外平静,镇定得就连我本人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戴着手铐,转身,抬头向上看,看到闪着荧光的二十三层楼,不知怎么的,我的眼眶突然有些热,心里不可抑制地想到了那一天。
6月2日。
门牌号是2301。
一阵轻柔低沉的弦乐四重奏从隔壁的起居室里传出来,那美妙的乐曲仿佛是有人在低声吟唱着神圣的丧歌。
Death and the Maiden.
舒伯特第十四号弦乐四重奏——《死亡与少女》。
曲里充斥着挣扎、撕扯与恐慌,紧张的气氛能够让听者的呼吸跟着起伏,然后屏气,最终心脏停止了跳动。
楼上,不能准确地判断到底是二十四层还是二十五层,亦或是楼下二十二层,实在是忍无可忍的住户正蠢蠢欲动地想要对着窗口向外大喊。
我把沾血的刀放在洗手台上,随意地洗了手之后从浴室里走出来,在客厅的灯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镜子里的我的脸上满是亮晃晃的汗水,我走到凌乱的卧室,用颤抖的左手关掉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定下的闹钟。
滴滴鲜血从我赤着的手臂滑下,滑到手背上,再流到指尖,然后滴落在地,导致我所经之处,处处开满了红色妖冶的彼岸花——神秘的地狱之花。
外面,窗外的空气里传进了不甘心的关窗声——因为他们没有骂到人,内心的憋闷无处发泄。
死亡乐曲的来源是程璟的手机。
说起来这手机还是我给他买的。
最新款。
闹钟显示凌晨一点半。
难道程璟居然算好了自己的死亡时间?
我不信。
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有些隐隐崩溃的痕迹的。
我不敢把我的手蜷缩起来去注视它,因为我知道指甲缝里还有没冲洗干净的血液。
也许是充满恨意的热血。
因为我到现在依旧能够感受到它们的炙人热度。
除我之外房间里还有另外的喘息声,那只毛皮纯白的狗正半死不活地趴在浴室门口,正眯着眼看我。
我很快地就镇定下来了,思考到了下一步应该怎么进行。
暗夜寂静。
四周都是静的,就连空气都停止了流动。
我转身走回了浴室。
从逸禾小区到警察局只花了很短的二十分钟,路上也没有堵车。
坐在我旁边的是曹毅,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去服了两年兵役,之后选择在本地当了一名警察。这是他的夙愿,现在终于得到实现了。
我也许是最不畏警局的一个杀人犯了吧。
在被押进看守所的时候我始终抬头挺胸,昂首向前,步伐稳健,一如往常。
看守所里,我在窗子里,讯问人员在铁栅栏外。
我坐着,他们也坐着,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本是他的日记。”没有厉声讨伐,只有一句简简单单的开场白。曹毅抓起那桌子左上角位于散发着柔和光线的台灯下的一本封面精致又美观、简朴又大方的牛皮本子,在我的面前扬了扬,“我们在他的寝室里找到的,被他当做宝贝一样压在枕头下面。你难道不想看看他到底写了什么吗?”
我看到那个本子之后突然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双手十指拼命打开,仿佛想要抓住什么东西。
曹警官给狱警使了个眼色,让狱警用别在腰间的那一大串钥匙中的第八条钥匙给我解开了手上的手铐。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用颤抖的双手接过了那本仿佛有万吨重量的日记本。
上面还缠着一条黑色的软绸带。
此刻我只觉得手心发烫,仿佛手里拿着的不是轻飘飘的纸张,而是燃烧着地狱烈焰的血红烙铁。
这是一本写满了字的日记本,从封面的磨损程度以及纸张的泛黄程度可以知道这本日记本陪着主人走过了漫长的时光。
我像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一般一页一页地翻开,仿佛我正在上帝面前领取圣餐。
“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晴。
今天哥哥教我弹了我最爱的钢琴曲《致爱丽丝》,哥哥的手真的好好看,我一下子竟然看痴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他跟我说了什么。等我从好听的曲子中回过神来时他已经摔门而出了,怎么好好的就生气了呢?而且晚饭时哥哥也没怎么理我,吃得也很少,阿姨说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我们要多吃一点才能长高高。哥哥是不是生我的气了呀?”
这一天我记得,是程璟的十三岁生日。
我颤抖的手继续往下翻,只觉得力气快要被抽走了。
“2010年9月6日,星期二,阴转中雨。
今天哥哥又生气了。起因是昨晚我不小心掉进了下水道,差点被水冲走,我说是我不小心掉下去的,可清姨查看监控录像之后却问是不是哥哥推的我,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清姨就训斥了哥哥。真的是我不小心掉下去的,不是哥哥推的我。他只是轻轻地甩了一下手而已,是我不小心滑倒了。哥哥别生我气了好不好?”
我也记得这一天,那时我心情烦躁,因为老师布置了很多作业,导致我的书包变得很重,走起路来慢得就像乌龟。走在后面的程璟想要帮我背书包,被我拒绝了之后又追上来,我心烦得很,就用力推了他一把,谁知道他掉进了下水道里,还差点被湍急的地下水给冲走。他这个傻瓜,大可在妈妈面前说出事实,为什么要维护我?大傻子。
“今天哥哥......”
“哥哥今天......”
......
我快速地翻到后面,时间轴来到了2015年2月20日。
那是个特殊的日子。
“今天我十八岁啦!在经过了正式的成人礼,到孔庙拜过孔夫子之后我终于是个正儿八经的成年人了,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感情秘密,但对谁都不能说,除了我哥。但是我却不敢让他知道我对他的爱恋。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我除了幸福之外又感到深深的痛苦,因为我知道哥哥是永远都不会喜欢我的。”
之后程璟又用一条黑色的横线隔开,又加了一段:
“我到现在都不敢置信,我哥刚才!亲我了!亲我了!亲我了!开心的事情说三遍!我是在做梦吗?就在浴室里!天呐!!!”
可是那天我只是蜻蜓点水地碰了他的唇,他为什么可以这么开心?我并不是能逗人发笑的魔法师。
这本从少年时代就坚持的日记本已经记录了十二年的青葱岁月。从十岁到二十二岁。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