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么一句,落得一生痴缠,至死不悔。
……
君铭退了位,无人知晓其缘由。
常安城内却多了一家卖跌打损伤的药膏的药铺,店主是两位男子,看模样不过都是而立之年。
刚送走了一位客人,其中一位忽然靠过去,抱住另一位,“良辰,谢谢你还愿意留下来。”
那人可能是听多了这种煽情的话,因此并没有过多反应,某人隔三差五总要多愁善感一次,习惯了就好。
于是,他一边整理着柜台上的药膏,一边问道,“这几种哪个疗效最好。”
只听那人回答道,“这两种差不多,这个止疼效果最好,那个消肿化瘀效果最好。”
静默良久,一人忽问道,“阿铭,你为何非要开这么一家店?你我皆不通药理,万一误了人家病情可如何是好。”
“还不是小时候挨打次数太多,深知哪些药疗效最好,想为其他人选个最好的药嘛。”
“……”
……
花巷停了几天业后,更名花街。
若是此时前去,便能于一楼瞧见这样四个大字的匾额:以文会友。
自此,这里便是文人墨客吟诗作对的地方。前尘往事,终于烟消云散了个干净。
而柳巷呢,则是同花街一样,也彻彻底底改头换面了。不过不同的是,一处是为进京赶考的考生专门留宿的花街,一处是为有官职的文人墨客畅谈的柳巷。
自此,花街柳巷终于不再是风月之地。
……
被打压的吴氏一族根据其政绩优劣,有的复了位,有的继续被贬。
至于吴卿,听闻其丧妻之后郁郁寡欢,竟是一蹶不振,撒手人寰。
陈熠暂时接了他的位子,经过红袖一案在牢里待了那么一阵,性子终于沉稳了些,有了几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陈遗很是欣慰。
不过,吴氏总还是老样子,要是陈遗因为公务许久未归,她总要蛮不讲理地发一顿牢骚,撒一段泼,陈遗虽然头疼,却也觉得弥足珍贵。
国事无棘手,家事日日安,这不就是他平生所求么。
他知足了。
有个心胸狭隘的夫人,隔三差五地这么一闹,也算是为这平淡无奇的日子打翻油盐酱醋茶,多些滋味罢了。
……
吴氏与陛下初见之时,正是二八芳华。当时,陛下还不是太子,而他们吴氏是当时朝中几大门阀其中之一。
吴氏之父曾出言告诫,“武王有意示好,必定有所图谋。女儿,你可想好了,若是你选中了他,那他便只能登上那把椅子。若坐不成,你同他就是那案板上的鱼肉,届时会任人宰割。”
被年少情意冲昏了头脑的吴氏女,哪里听得进这语重心长的告诫,她只满怀欣喜道,“求父亲助武王登基。”
令吴氏欣慰的是,他果真不是区区池中之物,他是那人中龙凤,天之骄子。最终,在吴氏一族相助之下,武王扳倒了太子,登了基。
文武双全,容貌绝佳,这是她心心念念的夫婿。
她同二妹瑾瑜提起时,常说,“子瑜确实老实敦厚,品性温良。可是人太木了些,你何必死脑筋非要嫁给他?”
吴瑾瑜却道,“木怎么了,那说明我们陈遗老实。你别看姐夫他八面玲珑的,没准给你整个三宫六院出来醋死你!”
一语成谶。
她堂堂国母,于六宫粉黛面前无了颜色。
每每想起当时同吴瑾瑜说起的这番话,吴氏总这样想:还是瑾瑜眼光好,打小就认定了陈遗这么一个人,看着他陪着他长大,同他成家立业,同他良缘永结,同他白首与共。
可是她眼光也不差啊……那般人中龙凤怎的是这般负心郎,教她真心错付,抱憾终身。
下一次投胎,一定要寻个好人家,不,还是平常人家好。平常人家不用秉持着正室的大度,妾室的做小伏低。
只是两盏红烛,两身喜服,成双成对,今夕红颜,他朝白首。
幸何……如之。
……
吴瑾瑜是何时抓住陈遗这么一个人的呢?
是抓周之时。当时珍物摆了一桌,她却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瞧,只顺着桌子爬过去,紧紧握住了立在桌子旁边年仅七岁的陈遗的手。
一众宾客一时之间鸦雀无声。
良久,才有人发问。
“小瑾瑜想抓的是不是子瑜面前的算盘?”
“她连瞧都没瞧一眼。”
“……”
自吴瑾瑜学会走路之时,就常常缠着陈遗。
走累了,耍个脾气往地上一坐,哭着喊,“子瑜哥哥抱!”
于是,陈遗又当哥哥又当娘,一边读着圣贤书一边抱着吴瑾瑜。
过了些日子,到了吴瑾瑜七岁那年,十四岁的陈遗看书睡了过去,朦朦胧胧间,他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人吃力地拖在地上拖了一路,然后那物什携着尘土盖在了他的身上,是棉被。
可是他眼皮有些沉,他仍旧伏首于案上睡着。
紧接着,有个活物也钻进了被子,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咿咿呀呀唱着歌谣哄他睡。
自此,心意暗许,只待佳人及笄,以金榜题名换得洞房花烛。
第28章 连理枝其一
蓟北之境,绝域之寒。
穆青坐在光秃秃的山顶上,嘴里漫不经心地衔着一尾草。
蓟北属于四不管之地,既不属于三国任何一国,也不属于寒山携。
它位于极北之地。若是处于炎夏,灼热如炉,若是逢于凛冬,如坠冰窖。若是不偏不倚占了春秋之季,那就只能吃沙子。因为会有“喜怒无常”的风,肆虐这不毛之地。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无论是路过还是长居,蓟北都委实不是个好地方。恶劣的环境是它人迹罕至的缘由之一。
之二便是因为这里是长年英骨埋冢之地。
若是边境小国不知天高地厚,怀揣狼子野心想要挑衅滋事啦,或者三国互看不顺眼彼此间掐个架啦,蓟北之地绝对是征战的不二选择。
为什么?
因为这里无人居住,对任何一国损失都极小。
如今,穆青来到这里就是因为凤鸣国与凤唳国的战事。此时,他正应他家将军的命令于此盯梢。
正是凤启一百六十四年,如今正值秋末。
原本还风和日丽的天,忽然变了个脸,一股旋风搅起一地黄沙袭来,穆青吃了一嘴沙子,“……”
呸,呸,呸。
待风止息后,穆青黑着脸吐了吐沙子。好像没吐干净。
呸,呸,呸。
还没吐干净。
尝试了很多次,穆青终于放弃。幸好,接班的将士很快就赶来了。穆青返回营地之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漱口。
营帐之内,伴着他漱口之音响起的,是两名男子谈话的声音。一个是此行的主帅,沈漫。一个是他的同僚,副将沈曦。
那个高冠博带,穿着银铠缀有红色披风,腰佩一柄长剑,身形更为修长的那个,眉目温和不似武将的那个,便是沈漫。
另一个,长得矮一些,年幼一些的,便是沈曦。
汇报完了以后,沈曦便将话头引至自打一进屋就在旁边漱口的穆青身上,“穆青,还没完呢?”
“你去试试。”一口水吐出,穆青抽空回了一句。
“我不去!”沈曦一口否决,“我粗心大意,做不来这盯梢的活。”
呸,明明就是不想去吃沙子。穆青不知道沙子到底漱干净了没有,反正他的口已经因这多次的洗漱而没了知觉。
若说起穆青与沈曦的渊源,倒不如从穆青与沈漫初遇那天说起。
是的,穆青最先遇见的不是沈曦而是沈漫。
彼时,他同众多的乞丐一般无二。一般的蓬头垢面,一般的衣衫褴褛。
普通人温饱仅能自足无力相助,富人乘马车双耳不闻窗边事,见不着穷人自然也不会出手相助。
可是,那一天。空着的破碗前停下了一双干干净净的白靴,白衫逶迤一地丝毫不在意尘埃的沾染。
那人俯下身来,眉目温和一笑,“你若是无处去,便来我底下做事吧。”
鬼使神差的,他看着面前这个高冠博带的儒雅君子,认真且坚定地点了点头,“嗯。”
其他的乞丐并没有跟来,沈漫给了他们一些银两。至于他们是借此本钱另谋生计,还是挥霍一番做个饱死鬼,终究是无处知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