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大美人居然毫无城府,完全相信了自己,黄大仙整个人都飘飘然了起来,他忙命替情儿解了毒,又让几名弟子收拾了一个干净的帐篷,安置情儿一家人住下。
反正大美人已经落到了他的手上,来日方才,等到他找到了乾坤紫金竹后,再带回去慢慢享用。
等到红衣女子几人,进入了营帐后,青雷道门的弟子退了出去。
早前还带着眼泪,楚楚可怜的“情儿”大美人立马换了副面孔。
不用说,这几人正是叶凌月几人假扮的。
“原来是青雷道门的老杂毛,居然还想拐带本少进青雷道门当女弟子,瞎了他的狗眼。”薄情所在的绝情宗,在中原可算是数一数二的魔门。
青雷道门的黄大仙,他也是听说过的。
此人贪婪好色,是个神棍。
他所谓的招收进道门的女道士,根本不是为了修炼,十之八九,最后都会成为黄大仙和他门派中的其他男弟子的玩物,等到人老色衰,再卖到了窑子里去。
这种道门,就算是在魔门里,也是为人所不齿的。
要不是,叶凌月早前说,不可鲁莽行事,他刚就恨不得掐死那老色鬼了。
不过冲动也只是一瞬,黄大仙虽然是个恶棍,可他的修为不差,介乎于轮回四道和五道之间,而且传闻,他有一件极其厉害的灵器。
那灵器才是薄情最需要顾忌的。
不过想起了方才,那老色鬼看着自己的眼神,还时不时动手动脚一下,薄情就郁闷不止。
“十三,来抱抱,那老家伙恶心死了。”薄情一脸的委屈,作势就要抱住叶凌月。
自打从太乙秘境回来后,薄情就不愿意再扮作女装了。
可能他潜意识里,就不喜欢别人将自己视为娘娘腔。
要不是考虑到,这次扮作女装,可以亲近下叶凌月,他才懒得扮呢。
可不,刚才趁着“装可怜”那会儿,他就美滋滋地抱了叶凌月一刻钟,这会儿想想,薄情心里还窃喜不已。
“漂亮大哥哥,你不可以借机会占黑姐姐的便宜。”薄情还没得逞,龙包包就挡在了他的面前。
小家伙用了那双黑溜溜地眼睛,戒备十足地看着薄情。
薄情盯着龙包包,极其不悦地挑挑眉。
一路上,这小鬼好像存心找茬,一直不让自己接近十三,难不成……
啧啧,这年头,这么屁点大的孩子都知道玩暗恋了。
不行,他一定要趁着小鬼还未长大前,把他的那些小心思扼杀了。
“小包子,你今年几岁?”薄情冷笑。
“六……过完年就七岁了。”龙包包挺胸装小大人状。
“你知不知道黑月今年几岁?”薄情阴险。
“十……十四五岁?”龙包包数着指头,
“那你信不信,等你长到十四岁的时候,你家黑姐姐,孩子都有七岁了!”薄情狼外婆状。
“你,你胡说。就算有,也不是跟你。”龙包包奋起反击,一语命中红心。
“死小鬼,你说什么,就是我,必须是我。”薄情恼了,不顾自己还在假扮大家闺秀,撩起了衣袖,就准备抓住了龙包包,海揍这死小孩一顿。
“你们俩又在胡闹什么呢。”叶凌月看了很是无语。
龙包包也很是不善地瞪着薄情。
一大一小两美男,就如斗鸡似的互看不顺眼。
第653章 鸿门宴
看样子,薄情和龙包包是准备杠到底了。
“你们俩,闹够了没有?”叶凌月嗔怒,将一大一小两美男拉开了。“先讨论正经事,我们好不容易才混了进来,必须想法子,破了这里的禁制。”
被叶凌月瞪了一眼后,薄情稍稍收敛了些。
“要破这里的禁制也不难,关键就在黄大仙身上的那个灵器上。我能感觉到,那灵器就被他贴身收藏着,想要拿到手,并不容易。”
薄情思忖着。
“薄情,你可见过黄大仙的那个灵器?”叶凌月忽然问道。
“哈哈,这你可问对人了,我可是鼎鼎大名的聚宝童子,什么灵器都知道。黄大仙的那个灵器叫做雷霖铃,是一种属性很特殊的灵器,大小大概就和寻常的狗铃铛差不多。哎,说起来,和那只呆狗脖子上挂着的很像。”薄情说着,指了指一旁的小吱哟。
小吱哟的脖子上,可不正是挂了个铃铛嘛。
龙包包和小吱哟相处得很是和睦,他早前把小吱哟当成了寻常的狗,就给它用金子铸了一个,小吱哟见钱眼开,就挂在了脖子上。
一听薄情叫自己呆狗,小吱哟不满了,冲着他吼了几声。
“和这个铃铛差不多?”
薄情说者无心,叶凌月却是听者有意。
她顿时心中有了个主意。
“我们先等天黑了再说,看看能否找机会下手,只要得了黄大仙的灵器,想要击退他们就容易了。”
叶凌月得了妙手空空门的传承后,一手“偷天换日”学得很是巧妙,她打算用龙爪手手套,今晚找机会下手。
天很快暗了下来。
入了夜后,黄大仙上门来邀薄情等人,一起外出用餐。
荒郊野外的,黄大仙也不知命人从什么地方买来了一些水果、牛羊肉,满满摆了几桌,还有一些酒水,用来招呼讨好薄情。
篝火生的旺旺的,二三十名青雷道门的门徒们都围在了一起。
他们也听说,门主救了个大美人。
借着火光一看,那女子桃花眼鹅蛋脸,一双眸如会勾魂夺魄般,只是看上一眼,就让人丢了魂。
一干门徒们都暗暗艳羡,觉得门主这一次真是撞了天大的桃花运了。
“她”身旁还跟着一名黑黑的侍女和一个长得很是粉嫩的小男孩。
“情儿姑娘,来来来,不要那么客套,就坐在本座旁边好了。”黄大仙越看“情儿”,越觉得此女只因天上有,恨不得早点把她收了,他心痒难耐,拉着薄情的手不放。
薄情假装害羞,桃花眼低垂着,强忍着掏出刀子,剁了黄大仙的手的冲动。
“门主,这里荒山野林的,你们什么时候才启程回去?天一黑,我在这里都怕怕的。”薄情貌似无心地问了一句。
“情儿姑娘放心,有我们在,夜晚不会有任何危险。本座早前用了阴阳眼,发现了这一片区域有宝物,只可惜那宝物神出鬼没,需要等待时机才能出土。所以才守在了这里,最多不过三天,本作就会带你回我青雷道门。”黄大仙不疑有它,如实回答道。
薄情这才知道,原来黄大仙也知道乾坤紫金竹在这一带出现。
只是不知什么缘故,乾坤紫金竹行踪不定,他才不得不在这里驻地扎营。
喝了几杯酒后,黄大仙带了些醉意,话明显也多了起来,对薄情的称呼也从“情儿姑娘”变成了美人儿。
“门主,我以前在北青时,曾见过一名厉害的丹宫方士,他能脚踩着飞剑,在空中飞行,可厉害了。不知道门主能不能飞?”薄情再问道。
“飞?美人儿,飞算什么本事,本座的本领可比那些自命清高的丹宫方士厉害多了。”说着,黄大仙打了个大大的饱嗝。
他门下的弟子们,也趁机起哄道。
“门主神功无敌,给弟子们露一手。”
起哄声让黄大仙的头脑发热。
他摇摇摆摆站了起来。
“美人儿,你看我手中的是什么?”
黄大仙从衣袍里,拿出了一个铃铛。
叶凌月在暗中一看,果然和薄情早前所画的一模一样。
那是外表和黄金差不多,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的铃铛,铃铛上雕刻着几道雷闪,被篝火一映照,铃铛上折射出了一道金光,看上去很是精致可爱。
“不过是个破铃铛而已诺。”薄情故意嫌弃道。
“美人儿,你长得漂亮,但是见识不够啊,难怪圣人都说,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啊。”黄大仙哈哈大笑了起来。“这可不是一般的铃铛,这是一件灵器。灵器你可能没听说过,待本座使唤给你看看,你就知道了。”说着,黄大仙离开了座位,到了前方的一片空地上。
他口中念念有词,掌心的那个铃铛,忽的嗡嗡一阵响声,散发出了万丈光芒来。
紧接着,那铃铛就飞入了空中,悄然悬浮着。
铃铛也从最初的半个巴掌大小,变成了一个铜钟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