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主动挽起程夫人的手,去坐第二辆。还转头吩咐儿子,“沐霭,小曦是女孩子,你要好好照顾哦!”
于是程曦和沐霭一起坐上了第三辆观光车。
观光车的座位中间没有间隔,两人又穿得凉快,程曦一坐下,就感觉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边缘都跟沐霭的紧密相贴,接触到的皮肤烫得惊人。
程曦努力往边上挪了挪。
沐霭抓住她的胳膊,轻笑,“再挪就掉下去了。”
或许是天气太热,他的指腹有些烫,有点干燥。
没什么动作,只是轻轻的扶着她。
离得近了,程曦闻到他印花衬衫上清淡的香味儿,混着体温。
程曦一下子耳尖发烫,不动了。
五一又热又挤,沐霭本来不想出来的。
架不住老妈软磨硬泡,总是在他耳边念叨什么“这些年让他跟着爷爷总觉得亏欠你了”,这是“增加母子感情的最好机会”,“你不去的话咱们让你爸一个人去”云云,最后搞得沐总裁有些不爽。
沐总裁对儿子采取的都是采取严父模式,沐霭还挺怵他爸的,尽管内心极度不想出门,沐总裁一个眼神过来,他还是乖乖的收拾好行李跟着上了车。
果然,一路上他就是沐总裁和他的甜蜜小娇妻的背景板。
竹溪虽然给外界的形象都是商业女强人,传媒界大佬,但是在自家亲亲老公面前,她则完完全全就是小女人的形象。
两人坐在前排,一会儿互相喂食,一会儿咬着耳朵说悄悄话,后面还分享同一副耳机听音乐,你来我往,甜甜蜜蜜,忘乎所以。
好像完全忘记了后排还坐了个人。
路边遇到一辆很漂亮的黄色皮卡,夫妻俩下车去合照,沐总裁这才想起来儿子的存在。
沐霭小的时候,竹溪还是个扛着相机到处跑的记者。从小就深受妈妈的荼毒,对于拍照这件事,他已经习以为常。
他面无表情地蹲下,调整合适的角度,给爸妈拍了合影。
“小霭霭,这张拍得很好诶,我的腿又长又直!”竹溪非常开心,“就是我额头的痘太显眼了,你帮我磨个皮,P好发给麻麻哦!”
沐霭从善如流,修好之后发给竹溪。
儿子拍的技术和审美竹溪一向都很满意,收到照片后,她顺便提出了跟儿子合影的请求。
沐霭淡淡拒绝,“天太热,我去车里了。”
竹溪假作伤心欲绝状,“呜呜……小霭霭不要这样嘛,你小时候那么喜欢跟妈妈合影的。”
沐霭从小到大已经被套路过N次了,并不理会他妈,继续坐回后排听歌。
“呜呜……小霭霭一点都不可爱了,小时候还扛着相机跟在妈妈身后呢,现在连合个影都不愿意了。”
沐总裁的女人难过,他自然要哄,“没事儿,他这么高冷,以后肯定找不到媳妇儿的。”
……
对于沐总裁的吐槽,沐霭充耳不闻。
他静静的看着窗外,耳机里放着昨晚程曦在KTV唱的《The end of the world》。
第一个抢到程曦发的红包,并不是因为他手快。
程曦的QQ他设置了特别关注,所以她一在班里群里发消息,他就知道了。
道歉不过是为了找个理由跟她聊天。
李斯特第一协奏曲的视频连接发过去之后,她很久没有回复,他还想着要不要再发个信息问一下。
没想到,一抬头,居然就看见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沐*专业拍照修图100年*霭!
第59章
程曦昨晚发现了自己的心思, 如今再面对沐霭,就有些心虚。
一时紧张, 更不知道说什么合适。
她低垂着眼, 视线四处乱飘, 不肯往他脸上看。
沐霭注意到她耳尖的红色, 见她坐稳了, 若无其事的收回手, 问, “视频你看完了么?”
说起正事, 程曦一下子恢复了冷静。
她仔细回忆了梦中所见, 回答沐霭, “我见到的那个人, 她弹得……应该比这个还要流畅一些。”
“对方多大年纪呢?”
“大约、十岁的样子吧。”
沐霭有些惊讶, “十岁就弹得比这个还要流畅的话……应该是少有的天才。”
“天才?”
“嗯,协奏曲都是国际大赛决赛才会演奏的作品。我发给你的那个,是去年的获奖作品。”
沐霭一下子想起,以前他在日本比赛的时候, 曾经遇见过一位这样的少年天才。当时想要去结交, 但是对方似乎比赛结束就走了,没能联系上。
如今时间久远,很多记忆都模糊了,具体的细节,估计得问问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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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区并不远,程曦还没理清头绪, 观光车就在一栋临湖的三层小别墅前停下了。
程曦刚下车,就看见竹溪在二楼跟她挥手,“小曦快上来,咱们一起喝下午茶。”
然后朝自家儿子喊,“沐霭,愣着干嘛,快帮小曦拿行李呀!”
程曦带的东西并不多,正想说不用,沐霭已经推着她的行李进去了。
二楼阳台,竹溪和程夫人正悠闲地喝着下午茶。
看见程曦上来,两人忙招呼她加入。
女士们在一起,聊的无非就是时装,包包,保养等话题。
程夫人性格爽直,竹溪常年混迹传媒界和娱乐圈,见多了各种玲珑心思的人,反而跟程夫人很投缘。
两家都是自驾过来,简单闲聊一会儿之后,就回各自的房间休息。
程曦在床上眯了一会儿,有些睡不着,索性起床练字。
这是她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心绪不宁的时候,练一会儿字,往往能慢慢平静下来。
程曦在包里翻了一下,经常用的钢笔忘带了,想起一楼临湖的地方似乎有一个书房,便决定下楼看看。
依着记忆找到书房的位置,还没走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清澈的天空下,午后的阳光正好,柔和地勾勒他的身影,一不小心就容易变得俗气的印花衬衫,在他身上竟然格外的好看。
沐霭面对着清澈的湖水,静静坐在落地窗前看书,并没有注意到她。
程曦停住脚步,不着痕迹的退了几步,打算趁他还没有发现,悄悄离开。
刚转过身,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跑什么?”
声音里似乎还带着点笑意。
程曦转过身来,看见沐霭已经放下书,缓缓朝她走了过来。
既然已经被发现,程曦只好放弃离开的打算,假作镇定跟他寒暄,“没、没啊,你不睡午觉么?”
沐霭笑着解释,“我有些认床,睡不着,就下来找两本书看。”
然后特别自然地问她,“你想找什么?”
程曦实话实说,“突然想练字,我常用的那支没带来,过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钢笔。”
“这里书倒是不少,钢笔似乎没有看见。”
“哦,那我再去别处看看。”
程曦转身欲走。
沐霭拉住了她。
加上刚才在观光车上的那一次,这是俩人今天第二次肌肤接触了。
程曦穿了短袖,沐霭的十指骨节分明又纤长,正握着她的小臂,零距离的触碰让她有种错觉,好像他手掌炙热的温度,快要灼伤她的皮肤。
“等下。”沐霭松开她,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过来,问她,“这支可以吗?”
程曦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之前他们一起爱心理发获得的奖品。
沐霭手里这支银色的,正是当初跟她换去的。
沐霭的那支黑色的,如今还好好的收在程曦家里,从来没拿出来用过。
没想到,他居然将刻了自己名字的这一支随身携带着。
其实她看到沐霭拿出笔,已经没有了练字的心思,不过话已出口,只好点点头。
“可以的。”程曦对笔没什么要求,何况派克的笔一向好用。
沐霭将笔塞到程曦手里,没有再说什么,继续回去看书。
他表现得这样坦然,程曦也只好当什么事都没有,在书房找了张桌子,开始练字。
刚开始的时候,程曦还没办法集中精力,原因无他,沐霭的存在感太强。
但一会儿之后,程曦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
程曦越写越顺畅,完全沉迷于练字,并没有注意到,落地窗前的沐霭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
她正在写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志》。
明朝的文学家里面,程曦最喜欢的就是宋濂和归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