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找,没找到那张五颜六色的碟片,却在墙角一个落灰的小箱子里,找到了一堆碟片和杂志。
看清封面上的人和名字时,我觉得头痛欲裂,天和地仿佛都旋转起来。
宁曳,长得和我一模一样的宁曳。
我手有些发抖,哆嗦着翻开其中一本杂志。
是五年前的杂志,这个叫宁曳的人很有排面,里面关于他的内容有二十多页。
我背上渐渐出了汗,想集中精神看杂志里的内容,却始终无法专心,字我都认识,可是它们组成句子,我却读不懂了,只知道宁曳是个明星,特别会跳舞,唱歌也好听,还演了一部电视剧,炙手可热,未来无限……
杂志都有点旧了,最近的一本距离现在也有四年。我看着宁曳的脸,越发觉得那就是我。
因为不会有人能像到这种程度吧?
我心跳很快,脑子乱七八糟,不敢往深处想。
我觉得我就不该办岳山雪同学毕业欢送会,我应该安安稳稳地和岳昇在别月村白头偕老。
而我现在有了心事。
我将箱子收拾好,唯独拿走了一张碟片,匆匆跑向村长家。
小东西正在门口啃包谷,见到我立即咧开嘴笑,“弟弟,你要啃包谷吗?”
“我不啃。”我说:“我想借用一下你家的播放器。”
看着我将碟片放入播放器,小东西好奇地围着我转:“弟弟,你蹦迪上瘾啦?”
我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根本没有心情搭理他。
很快,电视上出现画面,一开始就是宁曳的脸部特写。
小东西突然跳起来,“弟弟!你看你自己!羞羞!”
我不羞,我现在脑袋是空的。
若说杂志上的照片还没有彻底说服我,那这清晰的影像就完全说服我了。
这不是我,还能是谁?
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小路上,心里很茫然。
我不是小太阳,我是宁曳,可是我为什么记不得了?
岳昇早就认识我吗?当我告诉他我是一只小太阳时,他是不是觉得我在骗他?
这么多个日子,他在陪我演戏吗?
他还抱着我,要我承诺一辈子都不离开别月村。
其实,其实他也很可疑啊!
我回到家时,岳昇已经回来了,碟片被我夹在裤腰上,他没看见。
我有好多问题想问他,但我开不了口,唯恐一问出来,就会有我预计不到的灾祸发生。
也许我可以假装没有看到那些碟片和杂志,我还是一只化形的小太阳,没有办法再变回原形,是因为我遇到了喜欢的人。
这样可真浪漫。
我说服了自己,大声道:“哥哥,我回来了,我想吃泡椒泥鳅,我今天晚上想你扛起我的两条大白腿!”
岳昇:“……”
夜里我的腿真被扛起来了,我缠着岳昇的腰,一时间忘了白日的所有忧愁。
可是我在怀里梦到了宁曳。
他向我走来,化着精致的妆,比照片和影像上更好看,他朝我伸出手,我的手腕上像绑了一根绳子,也向他伸出手。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在照镜子。
然后他从镜子里走了出来,带着柔和的光芒,和我融为一体。
我醒来时一身冷汗。
白天我魂不守舍,只有夜里被岳昇占有时,我才觉得自己的灵魂回来了。
我无数次想要问他,但最终都缩头缩脚地放弃。
我变得不那么快乐了。
夏初是山火高发季节,别月村和附近村子的青壮年轮流进山里巡逻。我问岳昇要去多久,他说这次路途远,耗费的时间也长,可能要花半个多月才能回来。
他走之前,给我做了挺多吃的,我假装很开心,心里却铺着一层灰。
岳昇和黄小野都走了,学校只有小玉老师一个人上课。她很辛苦,我没事就去学校帮她带体育课,减轻她的负担。
小玉老师不像黄小野那样健谈,但也会和我聊天。
她生得比村里的女人白净,不太像别月村土生土长的人。果然,她告诉我说,她生长在一座小城,家里穷,靠助学金上的大学,毕业后想报答社会的资助,所以自愿来偏远地区支教。
“岳老师的情况应该和我差不多。”小玉老师说:“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一直留在这里。”
我问:“你有一天会离开吗?”
小玉老师似乎有些难过,像是不舍,“嗯,我不属于这里,等支教期到了,我可能还会多留一两年,但最终还是会离开的。”
我突然想问,那黄小野怎么办呢,你们不是在谈恋爱吗?
可比起别人的爱情,我更关心我的爱情。
我又问:“从外面来教书的老师都会像你一样离开吗?”
小玉老师点点头,“是的,我是来接替上一位支教老师的,我刚来时,他还没走。将来我走之前,一定也会有新的老师来接替我。”
“那昇哥……”
“岳老师可能扎根在这里了吧,他很值得尊敬。”
我坐在家里的院子想,岳昇为什么不和其他支教的老师一起离开?为什么不仅不离开,还让我也留下来?
想不出答案,我越发焦虑。
往日岳昇在家,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就抱抱他,现在他已经去山里一周了,我觉得我就要枯竭。
夜里我睡不着,一会儿觉得自己是宁曳,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其实还是一只小太阳。
我已经搞不清楚了。
一宿难眠,我去杂物间拿出岳昇捡到的包,在里面放满了食物和水,天刚亮就往村外走去。
那是岳昇背我回来的路,我还记得。
我想沿途回去,找到那个小木屋,再找到我摔下来的地方。我得去认真确认,我到底是一个名叫宁曳的明星,还是一只化形的小太阳。
第26章 我哭了
我从山林里出来时,是岳昇背着我。那时天很冷,树上时不时掉下一团雪。
他穿着很厚的衣服,我趴在他背上,觉得暖和又舒服。到后来,我直接在他背上睡了过去,醒来时就在家里的床上了。
所以我从不知道,这条进出山林的路那么难走。
天气很热,我害怕蚊虫叮咬,所以穿了牛仔裤,可上身穿的还是岳昇的工字背心。我早上就进了山,现在已经是下午,牛仔裤被汗水浸透,贴在皮肤上好难受。但更难受的是手臂和背上被虫咬出来的包。
我低估了它们,以为抹上驱蚊香水,又在走动中,它们就不可能叮到我。
可它们大约觉得自己是这片山林的主人,而我是个不速之客。打从它们看到我,就追着我咬,一咬一个大包,既肿且红,奇痒难忍。
山林里有很多烂泥,我一脚踩下去,摔了一跤,泥巴糊一身,脸也遭了殃。
但我意外地发现,那些痒得我受不了的包被泥裹住后似乎没那么痒了。
一物降一物是自然界的法则,看来烂泥虽然糊不上墙,也不算毫无用处。起码它能给我止痒。
于是我把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敷上泥,觉得自己成了当年女娲甩出来的泥人。
但一般的泥人没我好看就是了。
我记得那天没花多少时间就从山林里出来了,这说明山林虽然很大,但我和岳昇相遇的小木屋应该在林子的边缘地带。
可我已经走了大半天,太阳眼看就要西沉,我还是没有找到小木屋,更没有找到我摔下来的那棵树。
换言之,泥人我迷路了。
假如我不是小太阳,而是那个在电视里唱唱跳跳的明星,那很显然,我根本不是从树上掉下来,而是从更高的地方摔下来,中途被树挡了一下。
这棵树救了我一命,我只摔坏了脑子,弄丢了记忆,而没有缺胳膊少腿。
一片云从天边飘过,阴影落在我心头。
我走不动了,找了块石头坐下。
烂泥在地上几十年都不会干,一到我身上,才几个小时就干燥龟裂。我不得不将它们一块一块抠掉。被蚊子咬出的包已经消肿,但是烂泥下的皮肤还是通红,像是过敏了。
我带了足够的食物和水,它们沉沉压在我肩上。可是进山的决定太匆忙,我没有带睡袋和取暖用的工具。
我觉得我一定可以在天黑之前找到小木屋的。
太阳被挡住之后,林间忽然就凉了下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站起来继续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