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爱慕虚荣的,酷哥也不例外。
发现名牌包,要我我也捡!脏没什么,洗干净就又是一个好包!
我一拍大腿,说干就干!
岳昇给我做了这么好吃的一桌晚餐,我应该报答他。洗个包而已,我小太阳可以!
虽然我不知道岳昇将包放在哪里了,但院子一共就几个房间,我不会自己找吗?
我轻轻推开岳昇的门,眼珠子一转,就看到破包——哦不,它现在是奢包了。
我抱起包就跑,麻利地打好一盆水,将包丢了进去。
这包是布做的,很快被水浸透。我找来一把刷子,吭哧吭哧地将外头刷干净。
还别说,没了泥土之后,它还挺好看的。
洗完外面,眼看时间不早,我拉开拉链,准备把里面也洗一下。等会儿岳昇讲完作业,经过院子,正好能看见挂在杆子上迎着夜风飞舞的奢包——我把它洗得跟新的一样。
那画面真美。他会夸我吗?
然而当我打开包,才发现里面有一只手机。
我下巴都快合不上了。
我刚才明明把包拍扁了,里面什么都没有。
谁知道角落里有个手机!
你他妈逗我!
那手机看着不像什么好手机,而且别月村没有信号,要手机来也没用。
但我还是有点忧虑,这手机是坏了吧?
我湿着一双手,捣鼓了半天,手机的屏幕都没有亮起。
完球,真的被我弄坏了。
我一下子没了邀功的心思,灰溜溜把包挂好,然后站在衣架下面低垂着头。
如果有荆棘,我想给岳昇表演一个负荆请罪。
不久,小孩们叽叽喳喳离开,过了一会儿房间里的灯光才熄灭,岳昇走出来。
毫不夸张地说,我紧张得大脚趾都要抠破拖鞋了。
他看到我了,也看到了飞舞的包。
他的眉心拧成一个“川”,赶在他开口之前,我想给他来个滑跪。
但这地上全是沙土和小石子,我不想血溅当场,只好抱着膝盖蹲下去,臊眉耷眼地哼哼,“昇哥,我错了,你听我解释。”
岳昇看向我的手,我还握着那死掉的手机呢!
“我认识这个包,它是个奢侈品。”我眼巴巴地望着岳昇,用我浑身的艺术细胞表演什么叫可怜,“你把它捡回来,一定是因为喜欢它,所以我想帮你洗干净,给你一个惊喜。”
可是手机被我洗坏了,惊喜成了惊吓。
岳昇的眉越拧越紧,神色也不明朗。
他会暴揍我一顿吗?
我不敢看他了。
头顶传来一声叹息,我听见岳昇说:“起来。”
我愣了下,像打地鼠游戏里的地鼠一般窜起。
可是脚居然麻了,我斜着往后面栽。
千钧一发,岳昇抓住我的手腕,将我提了起来。
我屈着右脚,脚肚子转筋。其实蹲这么一小会儿,按理说不该发麻。但我被吓到了,紧张起来哪里顾得上腿。
我搓着手背问:“昇哥,你生我气吗?”岳昇拿过手机看了看——它现在已经是一块废铁了。
最终他摇头,“没事。回去睡觉。”
我同手同脚地走出几步,又扭头看他。
真的没事吗?可他不像没事的样子啊。
可咱也不敢问,咱也不知道。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被子里蹲了好一会儿,一脚把被子围成的巢踹散了,将自己裹成一个茧。
可能是化形已有时日,我不再喜欢蹲在巢里睡觉,更喜欢像人类一样盖被子。
院子里的灯关了,夜黑风高,分外安静。
我惦记着岳昇,还有那被我弄坏的手机,翻来覆去睡不着,头一铁,决心去看看岳昇在干什么。
穿鞋会有响动,我索性赤脚溜出门去。
岳昇的窗户虽然拉上了,但还留着一个缝隙。他没有睡,有灯光漏出来。
我发誓我这辈子没这么小心过,我趴在窗边,从那道缝隙里看着他。
他侧对着我,正用我不认识的东西“解剖”手机,看上去很专注。
他这么晚了还不睡觉,原来是在修手机吗?
我果然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
我这只鸟脸皮有点厚,其实刚才在院子里,我虽然蹲着,但我并没有多少做错事的实感。
但现在,我真的有点内疚了。
人一分心就容易出大事,我神游天外,没知没觉地将脑袋磕在窗户上。
“咚——”
“嘎吱——”
窗户被我磕开了。
我无语凝噎,我手足无措,我殚精竭虑,我……我的成语学得真好。
岳昇抬起头,我想跑已经来不及。
他放下手机,眸色幽深。
“我……”我聪明的小脑瓜子宕机,“我就康,康康。”
岳昇没说话,向门的方向走去。
须臾,门打开,他站在门边,一眼就看到我没穿鞋的脚。
现在刚入春,夜里还是很凉的,我的脚冻红了,正姿势别扭地搓在一起。
我以为他会让我回去,但他却向我伸出手,将我牵到了他的房间里。
一进屋,我立马就不冷了。
温暖我的是什么?是岳昇的爱!
“坐着。”他交待了一句就出门,几分钟后端回一盆热水,手臂上还搭着一条毛巾。
我将冷冰冰的脚放进热水里,那一刻简直爽得要升天。
我泡脚时,岳昇从我房间里帮我将棉拖鞋拿来,然后继续修手机。
我看着他的背影出神,直到水已经凉了,脚上的皮已经皱了。
我突然就不想回自己的房间了。
人类是不是擅长得寸进尺啊?我记得我当鸟时没有这样的习惯。
在岳昇的房间待了这么久,我还想待得更久。我想爬上他的床,让他将我抱进怀里,搂着我睡一夜。
“昇哥。”我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不想回去。”
他转过来,神色一如往常。
我豁出去了,四肢并用爬到床上,然后缩在角落不动了。
我就是一块石头,很沉,搬不动的。
“我想睡在这儿。我想和你睡。”
第12章 你来宝贝我了吗
我明白人类为什么喜欢用“得寸进尺”这个词了。
因为得寸进尺的人,往往会得偿所愿。
比如说我。
我刚才如果不得寸进尺,那我现在已经滚回我自己的被窝了。
而我现在……
嘿嘿!我在岳昇的床上哦!他还给我掖了被子!
我缩在角落时,其实已经做好了被他撵回去的准备。但我不会自己动的,我绝对不自己动。他如果硬要我回去,那就得抱我回去,那我也是赚到了。
不过出乎我所料,他只是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深得像一个无底洞,却又那么平静。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无底洞的深处就算有风暴,外面的人也是察觉不到的吧。
片刻,他抖开被子,对我说要睡就好好睡,头搁枕头上,不要团着。
“你不撵我?”我欣喜若狂,赶忙躺好,为了不让他觉得我太大只,霸占了他的地盘,我还故意滚到最里边,背抵着墙,将大半床都留给他。
他没有回答我,也没有摸摸我的头,夸我乖,却将被子扯起来,帮我盖好。
我太幸福了!
被子就在我下巴下,我拱了拱,让被子遮住我小半张脸。
被子是冷的,暂时没有温度,但我用力嗅了嗅,闻到了岳昇的味道。
很淡,我形容不好那种味道,却觉得熟悉而怀念。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我还是一只刚孵出来的小太阳时就已经闻到过。
是冬天最冷的时候,包裹住我的那团棉絮的味道。
可这当然不可能。
我是只修炼成人的鸟,这意味着我已经看过了沧海桑田,万寿无疆。我刚孵出来时,岳昇根本没有出生。
一定是我太喜欢他了,所以潜意识里觉得自幼便与他相识。
岳昇没有立即上床,背对着我,继续捣鼓那只被我弄坏的手机。
他好像很喜欢那只手机。想也知道,奢侈品包包、手机,这都是城里人的东西,别月村是没有的。他好不容易捡到了宝贝,换我我也喜欢。
我在被子里鼓起腮帮子,有点吃味。
大家都是从山里捡回来的,包包和手机是宝贝,我就是包袱。
不公平!
“昇哥。”不知不觉,我就喊了出来。
然后又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小题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