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天宸的唉声叹气中,云瑾投身工作,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把公司发展的有声有色,口碑利润双丰收。就像当初说的那样,请了胡宇当代言人。
虽然胡宇这两年已经不演戏了,偶尔会接一个有挑战的角色,但他的千亿粉丝可不是浪得虚名。
又三年,明天宸去世,云瑾亲自操持了葬礼,比明文晏这个儿子都尽心尽力。
明天宸去世后,云瑾搬出明家庄园。
秦舒怡哭的梨花带雨,被明文晏揽在怀里:“云瑾啊,就不能不搬走吗?你大哥也住外面,这里只剩我和你爸两个孤家寡人了。”
“别哭了,孩子大了总要离巢的。”已经六十四岁的明文君保养得当,哪怕老了也是个帅老头,比起有些严肃的明天宸,他的眼角始终带笑,眼神充满温柔。
明文晏也许不是一个好儿子,好父亲,但他绝对是一个好丈夫,他仿佛把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到秦舒怡一个人身上,分不出半点给别人。
云瑾心叹一声,安慰秦舒怡:“b市这么小,我能搬到哪里去。”而且你和老公天天环游世界,我留在家里才是孤家寡人。
秦舒怡不听,继续哭诉道:“别人家的孩子搬出去是因为有小家了,你们兄妹两个,一把年纪了也不结婚,连个对象都没有,云瑧都32了,还以为自己年轻呢,柳燕的闺女多好,等了他好几年,可惜了。”
坐在一旁的明云瑧眉毛都没动一下,他这几年心思都在明之遥身上,自然没有心情结婚。
云瑾搬出明家,就在当初拍摄综艺的那套房子住了下来,胡宇还上门为她庆祝一番。
这几年两人关系恢复如常,有说有笑,仿佛当年那场相亲宴不存在一样。
只是胡宇一直都没结婚,也没有谈恋爱,如今网上都在传言他在等一个人。
“对了,明之遥呢?好久都没听到她的风声了。”胡宇喝着不加糖的柠檬汁,躺在凉椅上好不悠闲。
“不知道。”云瑾摇头,当年明之遥拉着胡宇炒作被封杀,之后又蹦哒了一次,然后彻底消停了,云瑾估计是被明云瑧关在某个地方了。
云瑾还真没猜错,明之遥确实被关在一个私人小岛上,还被逼着学习大提琴,没日没夜不停歇。
明之遥:“!!!”
“对了,晚上有个宴会,要不要去捧个场。”胡宇转头看着她问道。
“好啊。”
晚上,云瑾和胡宇参加了一个慈善宴会,期间她看上一套珠宝,结果被另外一个男人高价拍走了。
云瑾又不是硬杠的人,跟了几次就放弃了。
胡宇凑过来小声说:“跟你抢拍的那位,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白手起家呢,叫什么刘志国好像,今天拍的珠宝,应该是送他太太的。”
“刘志国这人还不错,功成名就了也没学着其他人一样,抛弃糟糠妻。”
原本还漫不经心的云瑾听到刘志国三个字,脑子里的某些记忆被翻了出来。刘志国不就是刘家坑那个,村长家的傻儿子吗???
云瑾回头搜寻对方,果然在后排看到一张略眼熟的脸,不过这时的刘志国可一点都不像傻子,反而非常敏锐,一眼就发现了云瑾。
云瑾微微颔首,坦然自若地收回视线,这个刘志国要么病好了,要么就是被穿了,不过后者的可能性大一点,刘家坑可养不出一个浑身煞气的人。虽然对方刻意收敛,但怎么逃得过云瑾的火眼金睛。
那如果她没有觉醒,应该就是靠着他走出刘家坑的吧?十有八九还会修成正果。
所以这一世,她把自己的官配蝴蝶掉了?
云瑾想了想又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从觉醒的那一刻起,世界就不一样了。
晚会结束后,宾客陆续离开,云瑾和胡宇慢悠悠地往外走,这时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刘志国拦住了他们。
“明小姐,有空聊聊吗?”刘志国开口道,声音有点冷。
云瑾看了他一眼,给胡宇一个放心的眼神,这才颔首跟他离开。
两人在一家咖啡店坐下,刘志国是个干脆利落的人,当下开门见山道:“你是刘小花。”语气肯定,没有丝毫怀疑。
时隔这么多年再次被人喊小花,云瑾脸一黑,忍不住反驳道:“我是明云瑾。”
“我知道,偷龙转凤。”刘志国点头,然后又道:“后来我才知道当初你差点成了我的童养媳,当初我脑子不清楚,这事可跟我没关系,有关系的都死了。”
刘志国拦住云瑾,就是想说这件事,万一对方记着仇,他的生意还做不做了,要知道明云瑾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富家千金,人家同样是一个出色的商人,杀伐果断,手腕厉害。
“刘大柱林大梅死了?”云瑾诧异。
“劳累过度,早几年就去世了,刘志明酌酒,走夜路摔断了腿,我爸去年也走了。”
云瑾微微点头,心里说不上痛快,但也还不错。
刘志国见提到这些人云瑾脸上也没有恨意,当下就放心了,人家都不记恨这些人,没道理迁怒他一个傻子。
“既然事情说清楚了,那我先走了,我老婆在家等我呢。”提起老婆,刘志国刚毅的脸上闪过一丝温柔。
云瑾心里翻了个白眼,摆摆手:“走吧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作话写错了,是万更到五号
第31章
云瑾睁开眼, 看着昏暗的屋顶, 先是迷茫一会儿, 然后清醒过来,她又觉醒了, 开始新的世界。
倒没有不舍,她上辈子潇洒自在,活到八十几岁够本了。
云瑾想摸摸隐隐作痛的脑袋,结果一抬手发现自己是裸着的,冷风一阵阵。她猛地抬头,发现旁边还躺着一位,浓密的睫毛,高挺的鼻子, 性感的嘴唇,凸出的喉结,然后是……
人间极品啊, 云瑾收回视线, 感觉到一旁平稳的呼吸和隐隐散发的热量, 闭上眼睛接受记忆。
她这一世叫连云瑾, 21岁,出生在南方的一个贫穷偏僻小乡村,家里还有一对年迈父母, 地地道道的茶农,还有一个正在中二期比她小7岁的弟弟。
高考成绩优异但是因为家里没钱,主动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 和村里朋友一起出来h市打工,结果因为长得好看被卡油,然后天降总裁英雄救美,自此,连云瑾成了一名情人。
靠!云瑾微微瞪眼,当年她刚满十八岁吧?这也太禽兽了,刚刚还暗赞旁边男人极品的云瑾瞬间好感全无。
接着记忆就开始简单起来,连云瑾被圈养在一个叫翡翠小区的中档小区里,每日做饭,做饭,做饭,然后等待陆知非的偶尔临幸,她像一朵菟丝花一样,紧紧吸附着陆知非这个金主。
云瑾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以前的自己,也许是年少不更事,也许是被陆知非矜贵的外表迷惑,也许是单纯的不劳而获想要钱,反正情人这个身份,实在不光彩。
云瑾骨子里带着天生的傲气,她绝对不能忍受自己是这么一个身份,要包养,也是她包养别人。
心里有了决定,云瑾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一看凌晨五点。从记忆中知道这个房子还有一个客房,云瑾借着床头那盏昏暗的灯起身,捡起地上有些褶皱的睡裙,慢慢往外走去。
床上的人动了动身子,没有醒来的意思。
云瑾先到衣帽间找了一套衣服,然后去淋浴间冲澡。擦干的时候,看着镜子里宛若初恋的脸庞和玲珑有致的身体,云瑾心下满意,就是上面的吻痕有点碍眼。
云瑾叹口气,套上衣服,眼不见心不烦。
洗完澡,云瑾也没心思继续睡觉,躺在客房的床上,开始思考以后的发展,首先,情人的身份必须停止,记忆中陆知非是一个很有风度的男人,应该没什么问题。
然后就是学历,必须上大学!学历可是一个人的脸面,以后做什么都有底气。
接着云瑾开始清算她的财产,现金1万多,衣服包包首饰若干,都是陆知非给的。
衣服包包首饰都是名牌,这没问题,但存款也太少了点吧???陆知非不像一个小气的人?
云瑾翻了一下记忆,顿时无语,陆知非除了让人给她送衣服包包首饰,每个月还会给她十万块钱零花钱。这十万块钱,大头被寄回家里,小头扣掉日常花销,都被朋友借走了。
一借不还再借三借的那种,云瑾捂着脸,她不想承认曾经的自己是一个蠢货,活脱脱一个扶弟魔和圣母玛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