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齐带的小队是打前锋头阵,秦逍本以为能打先锋队的队伍必然训练艰苦,不成想也无非就是跑步,练力气,练弓箭,忍耐力……这些基础的东西。与他一起来的五个新人都已经气喘吁吁,累成一滩软泥,秦逍虽然觉得累,但没有感觉那么累,至少比现代的部队训练轻松,他甚至在想,就这训练方法,如果两国开战他们国真的能赢吗?
一番操练过后,已经是正午,是军营开饭的时间,秦逍正想去抢饭,却被卫长风叫到了主将军营里。
李老将军住的地方,也不必秦逍的营帐舒适,还有各种兵器堆了一地。
李老将军一看到秦逍就乐了,他笑呵呵的说:“好小子,我以为你会受不了来找我哭呢。”
一听这话,秦逍也乐了,心说这点训练哪能累着他,他又不是真的不食五谷的弱鸡世子。
秦逍:“还行吧,李伯伯,那刘哥挺严肃的。”
“刘齐还和我夸你来着。”李老将军笑着点点头,“他说你体力好,耐力也好,也不怎么叫苦,一点都不像公子哥。”
“刘哥知道我不是来当兵的?”
老将军摆摆手:“我和他说的是你是我一个富商家的儿子,来锻炼下心性。”
“噢!”秦逍懂了,大昭也是士农工商的等级,商人虽然有钱,但是地位也一般般,有时候还不如当兵的有地位。
李老将军让卫长风去端饭:“一眨眼你也长大了,今天先在李伯伯这吃吧,也让我看看你长成什么样了!”
秦逍哪敢不从,他一面给老将军逗趣,一面不动声色的打听京都的军营情况。
李老将军被秦逍逗的笑不停,觉得自家老友这孩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聪明,也孝顺,不是个坏孩子!
一场午间饭算是宾主尽欢。
下午的训练是射靶,秦逍没想到还有移动射靶,让他来了几分兴趣,不过他用惯了现代武器,现在让他用弓箭虽然也能射,但却不顺手。
午时的阳光有些刺眼,又是暑期,热的秦逍不行,他干脆脱了外衣,露出一副充满力量的健壮身材,他皮肤虽白,却有一层肌肉,看起来充满年轻人的力量感。
“可以啊小秦,没想到你还有点料。”一旁的陆大牛凑过来,盯着他的二两肉看,“啧啧,形状饱满,是块好料。”
秦逍也不怵这种颜色笑话,还故意挺了挺胯,“那是,男人的本钱怎么能小!”
“好兄弟,你媳妇有福气呀!”刘二柱也凑过来,他是刘齐手下的老油条,本来对秦逍这种一看就是公子哥,又是一张白面皮,长相俊俏的男人看不上眼,几番接触下来发现秦逍虽然有时候有点讲究,但人随性,也不拘小节,是个好相处的人。
说到媳妇,陆大牛来劲了,他年少娶妻,如今孩子都有一个了,他媳妇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送些吃的过来,让一众单身汉嫉妒的不行:“嘿嘿,俺昨天还收到媳妇送来的油饼呢。”
“去去去,就你有媳妇!给老子滚蛋!”单身汉刘二柱踹了他一脚,又忍不住对秦逍竖起八卦的耳朵,“小秦成亲了没?”
“没呢,我爹还没安排。”秦家不是普通人家,按照记忆来看秦家这两年有点功劳过盛,他作为唯一的世子,婚事应该不能随便定下。
“我也想娶个媳妇,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好啊!”刘二柱想,“如果她是个大姑娘,我就给她买头花,如果他是个清秀的小双儿,我就给他买发带,让我媳妇整天漂漂亮亮的!”
“我媳妇就是双儿,可能干了。”陆大牛挨了一脚也不在乎,又开始炫夫,“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操持的我们的地是村里最好的地!我干活都不如他!”
“行了行了,知道你媳妇能干,咱们这农家的媳妇,哪个不能干啊?”刘二柱笑着骂他。
“小秦,你喜欢什么样的?”话题拐了个弯又跑到秦逍身上。
新兵老兵都开始唠嗑,秦逍练了半天也有点累,干脆和他们一起溜号偷懒,他想了想,道:“我喜欢双儿吧,他最好是长得艳丽,但是又很柔弱,清瘦……”
秦逍说的太具体,一看就知道是按着人模样来说的,刘二柱打趣他:“咋的,看样子我们小秦这是有媳妇的人选了?”
“算是吧。”秦逍想到顾小卿,有些无奈,虽然他有好感,但是早就身为王妃的人哪能再嫁给别人。
“我和你说,这媳妇得早点娶,有了媳妇的滋味太妙了!”
“那你说说你媳妇咋个太妙啊!”
“滚你个蛋,你媳妇才妙!”
越来越多的人凑过来,话题逐渐变成带颜色的。
颜色话题大概是所有男人都感兴趣的话题,刘齐过来检查的时候,最终看到的就是几个男人凑在一起比大小的场景。
如今是太平盛世,各大营的训练都有些松,没有战时那么紧张,刘齐虽然不想逼他们太紧,但是一帮大男人在一起比大小也太有碍瞻观了。
“都起来都起来,干嘛呢!你们百发百中了是不是,百步穿杨了是不是?!”刘齐吼道。
秦逍懒洋洋的系上裤腰带,属实不太愿意去练那个木头做的弓箭,他道:“刘哥,咱们就这么练也练不出个啥啊!一根一根的射,力道也软绵绵的,迟早让人家打到家门口来!”
“少给老子咧咧,能的你!”刘齐踢了他屁/股一脚,“我早上刚夸了你,你别给哥来事啊。”
“真的!”秦逍搂住刘齐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在他耳朵边悄声道,“刘哥,我能帮你改良一下这些木头块。”
刘齐有些奇怪的看他一眼,让剩下的人继续训练,单独把他叫到一边。
“你真能改良?”
“能啊!”秦逍道,“刘哥你给我点时间,我给你做一个出来,你看看!”
刘齐求之不得,立刻给他批了五天的时间,但是如果五天后做不出一个作品,就让他脱了裤子绕营跑三圈。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心里苦,感觉越写文笔越烂
第5章
秦逍在现代学的就是理工科,因为家庭背景专攻的就是武器这块,要学热武器就要把冷兵器都研究透彻,所以改良一个弓箭对秦逍来说不在话下,再加上他和这帮人相处的还不错,他是两个月以后就走了,这帮男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去打仗了,秦逍也不介意多给他们一点战场上的保障。
刚穿来那半年,他自保都来不及,哪想到给秦老将军改良武器,每天谨小慎微的收集信息,塑造形象,生怕被原主熟悉的那帮人看出不对劲,然后一把火把他这个异世幽魂给烧没了。
不过他刚刚想到一个好的想法,可以解释他的一些小改变,毕竟一直扮演另一个人太累了,他也不愿意。
在他接收的原主的记忆里,古代秦逍以前也是个聪明孩子,自从亲娘死了才开始不学无术,他完全可以说是娘亲去世打击太大才让他不愿意上进,不愿意学习。
五天的时间做个射箭的东西,对秦逍来说绰绰有余,他其实第三天就已经做好了,但是他又偷懒了两天才把东西交给刘齐。
刘齐看着手里的东西,有些看不懂。一个造型奇怪的木匣子,最前面是四排短小的箭矢,木匣子左边有四个别扣,与之前的弓箭完全看不到相似之处,秦逍这哪是改良,分明就是重新做了一个玩意出来!
秦逍拿过木匣子,对准营帐外的距离颇远的一棵大树,解释道:“前面是放箭的地方,旁边是……就叫把手吧,按第一个会射一只箭出去,按第二个射两个,以此类推。这个东西射程远,后劲足,上面还有个准目镜,可以瞄准你的目标。我给你演示一下。”
“那边树枝上的最大一朵白花。”秦逍说着按下第一个别扣,一只箭矢瞬间释放,以雷霆之势射下了那朵花,“那么,四箭齐发!”
四只箭矢一齐被秦逍释放出去,重重扎在木杆上,年老的大树干都被扎进去半寸,如果是人的肉/体,不难想象会被扎成什么样。
其实就是古代袖里箭的进阶版,秦逍融合了好几个武器的设计原理,又去掉了不必要的设计,让它可以适用于战场。
看着秦逍的演示,刘齐的表情逐渐凝重,他掂量半晌,让秦逍跟他去找李老将军,秦逍不置可否,他做这玩意本来就是为了给李伯伯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