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宋子峰被人抓住之后,晴天的脸色一变:“你,你刚刚说什么?lion被抓住了?”
她顿了顿,随即否认道:“不,一定是你们骗我的,你们才不会这么容易让他被抓住呢……”
路小磊冷笑着把季成泽的简讯递给她:“你自己看吧,季成泽今天早上发过来的——季成泽你知道是谁吧?就郑华阳身边那个杀手。”
“你说Jeffery?是他……”晴天哆哆嗦嗦看完简讯,脸色终于露出一丝惊慌:
“不可能的,lion说你们方家是什么军政世家,一定能护他周全……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让他被抓住,不可能,你一定是骗我的!”
晴天一把将手机扔开,神色恍惚:
“不,不会的……”
“哎哎哎,你不信就不信吧,扔我手机作甚?”路小磊赶紧追去找他命运多舛的手机,一边的楚笑在此时说话了:
“百密终有一疏,林小姐,没有保住阿峰使我们的疏忽,但是现在,能救他的人,只有你了。”
晴天没有回答他。
她一张脸恢复了来时的冷漠,眼珠子像是一颗无机质的玻璃球,无悲无喜似的,好像什么东西都无法撼动她的强大。
宋子峰这人,是个傻瓜。
当初认识的时候,是因为他们乐队差一个吉他手兼主唱,正在招人,给工资那种。
于是她就去了,然后就应聘上了,开始一起演出。
乐队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些富二代,因为兴趣玩在一起,可她不一样,她是真喜欢音乐,这是她贫瘠如荒漠一般的生命里唯一一点鲜艳。
宋子峰算是里面比较热情的一个,经常组织排练,其他队员告诉她,这小子家里有钱有势,跟他搞好关系,好处不会少。
她一笑了之。
有一次排练,她无意中弹了一首自己写的曲子,宋子峰像是发现什么宝藏一样惊喜地握住她的手:“晴天,这是你写的曲子吗?太好听了,你简直是个天才!有朝一日你一定能红的!”
夸完之后,那人红着脸开口:“那个,这首歌可以给我填词吗?我想试试。”
那是她第一次在众人面前笑,她点了头。
曲子录好了,可是寄出去的带子全都石沉大海。
没人会要一个名不见经传、毫无背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歌手。
她却不信邪,一遍遍地演出,一遍遍地寄demo带,她始终相信有个臭小子一脸无邪地称赞她的歌,说她是天才。
——全军覆没。
她的梦想在现实面前显得那么可笑和幼稚。
身边的人劝她,其实可以跟宋子峰试一试,以这小子的家世,捧红你不是问题。
可她看着那人认真听她唱歌时一双清澈无邪的眼,觉得产生这个想法的自己简直龌龊。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光头站在他眼前,说,他可以捧红她。
刚刚过完十七岁生日的林清,冷眼看着自己家里一堆的器材和乐谱,终于点了头。
世事艰难,她还年轻,说不定,柳暗花明。
谁知一步错,步步错。
面对着一脸狼狈求他帮忙的晴天,那傻小子一如当初那样笑得直率,如夏日最灼人的那束阳光一般炙热。
他说:“这点事,包在小爷身上。”
真是个傻瓜。
而现在,这个傻瓜,终于要因为她,死了。
可惜吗?可怜吗?
晴天想到这里,慢慢吐出一口气,站起身,从刚刚的恍惚中找回了一些冷静,抬眼看着楚笑:
“我凭什么信你们?”
她的背脊单薄如纸,小小的身躯却挺得笔直,好像稍稍一折就会断掉一般。
楚笑轻轻一笑,眉眼里全是温柔缱绻。
“除了我们,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第74章 被绑了
“你什么时候找到她的?”在保镖带着晴天下去之后, 路小磊终于有时间问楚笑这个他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想问的问题了。
“一开始。”楚笑坐的四平八稳, 一副指点江山运筹帷幄的样子。
“一开始是什么时候?”路小磊不依不饶。
“大概就是阿峰向我们说出实情, 并且在路少家里住下的那时候吧。”楚笑淡淡饮下一口茶, 笑容俊逸。
“那么早开始你就找到了她?”路小磊满脸不信。
“她能拜托阿峰找的人脉,我自然也能找到, 查起来并不难。”楚笑从容回道。
“可是,你既然已经找到了人,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路小磊十分不解。
楚笑道:“这件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风险,而且她始终不愿把手上的东西交出来,可是把人放出去, 随时都有可能被郑华阳抓回去, 倒不如神不知鬼不觉地藏在我这里,既保证了她的安全, 又不会让她手上的东西被其他人夺走。”
“可是你却让宋子峰处在危险之中。”路小磊咬牙。
“我原本计划的让阿峰回姥爷那里暂避风头, 谁知小东西性子执拗起来竟然一点不听劝,多亏了路少你愿意收留和教养他, 我只好把人交给你,至于之后发生的事……”楚笑某种闪过一丝愧疚, 抬头看着路小磊。
“抱歉, 你受伤那件事,是我考虑不周全。”
楚笑这个人,平日里满嘴谎话, 可认真的时候,却又有一种让人忍不住相信的力量。
路小磊看着他:“真的吗?”
楚笑苦笑:“楚某的信誉现在在路少那里已经一文不值了吗?”
路小磊冷哼:“姑且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么现在既然晴天已经在我们这里了,真的用她去换宋子峰吗?按照她的所作所为和郑华阳的心狠手辣程度,恐怕这姑娘回去之后只有死路一条吧?”
楚笑挑眉:“不然呢?因为不忍心看这姑娘去死,就忍心让阿峰去死吗?路少,虽然法律说人人平等,但每个人的价值在不同人的心目中本就是不同的,就像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报的意外死亡,对于陌生人你只是一看了之,最多说一句可惜了,因为那个人与你毫无关系,可一旦是你的家人或朋友出现意外,你恐怕只恨自己不能代替他们受苦。”
他叹口气:“至少在楚某这里,阿峰的命,比那姑娘重要多了。”
路小磊皱眉:“我不是这意思。”
说完也觉得自己可笑,如果今天出事的是路小淼,恐怕自己嘴上说着晴天可怜,转身一样毫不留情地把这小姑娘推出去换人。
楚笑说得很对,人和人的价值,本来就是不一样的。
“……不过,路少若是想救这姑娘,倒也不是没办法。”
楚笑看着路小磊,忽然淡淡开口。
路小磊听了这话,不禁背脊一凉,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只傻乎乎的狍子,而眼前的猎人,则优哉游哉翘着二郎腿等着猎物自己掉进陷阱。
他默默咽了一口唾沫,不怕死地开口:
“是……什么办法?”
*
宋子峰是在一阵剧烈的头痛之中醒来的。
他昨晚喝的有点多,在KTV给路小磊唱歌的时候,已经有点搞不清楚状况了,只是还没到什么都不清楚的地步。
他看到路小磊坐在包间里心神不宁的样子,就想做点什么让对方高兴一下。
这歌他老早就想唱给他听了,这歌儿是他自己做得词,他想看那人跟平时一样夸一夸他,就单纯因为他作对了一件事。
就好像小时候作业完成得好,老师会在作业后面打一个五角星一样,很单纯地因为一件事,不因为他这个人。
可惜路小磊好像不是特别喜欢,在他唱完之后,人就不见了。
在那之后他跟人玩骰子,连输了好几杯,到最后,连对方的样子都记不起来了。
直到后面被人扶上了车,他就只记得对方手冰凉,好像某种冷血动物一样。
等到阳光照到眼皮上,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才知道,槽了。
眼前的人模样好看极了,黑色发丝一缕缕缠绕在修长颈间,容貌昳丽,五官秀雅,凤眼飞扬,低眼看人的时候,有种睥睨天下的味道,可嘴角一点痣,却又让这张冷淡的脸,有了一丝性感。
这人见他醒了,冲他轻轻扬了扬尖尖的下巴,扯出一个毫无感情的笑:“小狗,醒了?”
宋子峰认得这人,在他之前被人当做过街老鼠一样追逐的时间里,有好几次见过这张漂亮的脸,每一次都险些被人一枪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