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简直无耻。”施粥的伙计气的大骂,一片好心倒是他们的不对了。
孙二郎无赖地把碗伸到伙计跟前,挑衅地示意他再添一碗,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施粥的伙计怒道:“既然吃我家的粥,就得按我们的规矩办事,你若再闹,我便让人撵你,叫你以后都不得吃山家的粥。”
“哎呦,不得了了,山家要赶人了,不让我们喝粥了。”孙二郎大声嚷嚷起来,他这一嚷,扰的后头排着的人不安分起来。
如此无赖,多说无益,伙计叫来了家仆,对孙二郎说:“再胡闹,就让你好看。”
孙二郎见势不妙,本想就此溜走,然而他眼尖地瞧见粥桶后头藏着白花花的米,他眼珠一转,假装不满地骂道:“你们山家有花不完的钱,如今有米粮却只给我们喝粥,简直太过分了,兄弟们,那里头藏着米呢,大家还喝什么粥。”说罢,率先推开伙计们往里头闯,直奔米粮处抢粮,后头不安分的人受其鼓动,也纷纷上前,一把哄抢起来。
人群被这么一煽动,也浮躁起来,粮食的诱惑太大,礼信仁义全然比不上吃饱饭来得重要。
山映雁这次施粥带了不少人,可也抵不住这些被生活压得难以喘气的百姓们。
听枫气得不行,这群人根本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这会她根本不想管什么粮食、百姓了,急得跳脚地朝家仆们吼道:“快保护好姑娘,其他的一概先别管。”
家仆会意,立马一层层将山映雁保护在中间,山映雁见乱糟糟的队伍中不少弱小的老人和孩子们被挤到在地,还被人踩踏,心急如焚,本意是想救人却害了人,她吼道:“别管我,快去制止他们,有人受伤了。”
“姑娘,我们首要的是保护你。”听枫回道,那些人不过是自作自受,她才不想管呢。
“我没事,留几个人在我身边就好,其余人快去阻止他们。万一出了什么事,我难辞其咎。”山映雁催促护着她的家仆赶紧行动,免得有人因此丢了性命。
在这闹哄哄的时候,家仆们还没来得及动作,一队身穿甲胄的人马突然加入,闪亮的兵器冒着寒光,精良的装备透露着其主人身份不俗,瞬间震慑了在场捣乱的人,毕竟他们还没有到少吃这些饭就活不下去的地步,但是要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那就真的死定了。起头的孙二郎这会安静不已,恨不得缩到地缝里去。
局面已平定,后头慢慢行来一人,锦衣贵服,人模人样,浑身上下透露着你惹不起我的气质,正是管辖整个楚国的楚王司马敬曦。漫漫人群,只一眼便找到了他心之所系的人儿,不管多久,依旧让他心动不已。他直勾勾地盯着映雁,心中夹杂着重逢的欢喜和一丝委屈,这次他先席修齐一步了。
第三章
突然出现的人马,山映雁心中一紧,待对方帮助她平定之后,她放松不少,幸好他们是友非敌。她看得出来,领头的那位少年,非富即贵,不是她能怠慢的人,山映雁从家仆们的保护圈中走出,缓步迈向司马敬曦,受惠于人,自是该行礼致谢。
司马敬曦见山映雁面容含笑地走向自己,不由自主地拉紧了缰绳,手心冒汗,拉紧的缰绳使得马长嘶一声,他慌忙控制住马,然后想起了她不喜欢他居高临下的态度,为了留个好的印象,他立即翻身下马了。
马鸣之声让山映雁有些退缩,而那少年下马的动作,她不禁心安了几分,她致谢道:“多谢公子出手相帮,行事思虑不周,给公子添麻烦了。”
司马敬曦立即回礼道:“不麻烦,不麻烦。我不过举手之劳,倒是你一片善心,救济百姓,令人敬佩。”
“公子谬赞,今岁收成不好,以我之力,也只能帮他们一时。”山映雁长叹一声,她能帮的有限,这些米粮不过能多撑过几日,后头这些百姓可怎么是好呢?
另外让她好奇的是这位突然出现的公子,这位公子该是官宦人家的公子,然而对待她这样商户之女,行为却谦卑有礼,不知道是否是她的错觉,她觉得这位公子举止之间还隐隐带着几分讨好的意味。
司马敬曦道:“这原本是我的过错,倒是让你来替我补偿了。”
山映雁不解其意:“这何从说起?”
司马敬曦答道:“我的封地里发生这样的事,自然是我之过失,我一定会好好处理此事的。”
封地?山映雁心中一惊,此地乃是楚王的封地,楚王时当朝皇帝的亲弟弟,难道这位公子就是那位备受宠爱的小王爷?她赶忙下跪行礼,还未跪下去,就被一只大手拉住了手臂,那只手停顿了一会,许是手的主人觉得此举不妥,又匆匆地放开了。
“不必多礼。”司马敬曦不自在地把刚才拉住她的那只手背于身后,耳尖染起一丝绯红。
被拉的山映雁惊得退了几步,退完后又觉不妥,依旧没再上前,终归是楚王无礼在先,映雁尴尬地不再言语。
孟浪了,司马敬曦有些后悔,他着急了,明明计划好的要慢慢来的,可是在她面前,他怎么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呢?他低落地说道:“抱歉,本王失礼了。”
山映雁没有料到楚王会道歉,她听过不少关于他的传闻,传闻说这位楚王爷不学无术,骄奢淫逸,蛮横霸道。原本她还以为楚王就是个纨绔子弟,现在看来他不像传闻中那么不堪。
“王爷多礼了,王爷途径此地,可是有什么要事要办?”山映雁随口一问,借此来缓解之前的尴尬气氛。
“本王,本王是来接楚国的相的,那是本王皇兄派来的。”司马敬曦支吾地回答,他总不能说自己是特意来找她的吧,就借席修齐的名头用一回。说完,又有些生气,真是哪里都避不开席修齐。
山映雁瞧着楚王变来变去的脸色,觉着他有些奇怪,但并不讨厌这样藏不住情绪的人,她偷偷打量楚王一眼,不经意地瞟见了这位王爷腰间的龙凤纹重环玉佩。
她呆住了,原来如此,毕竟是传闻,许是嫉妒这位楚王才说出那些流言蜚语来,楚王绝对不是坏人,她试探地问道:“王爷腰间的这块玉,龙凤相对,雕镂精细,真是块好玉。”
“这是我出生时,父皇所赠,意义非凡,我自小戴在身边,这玉不能轻易送人,你要是喜欢,我找人做一块一模一样的给你。”上辈子她也问过同样的话,可惜这是先帝所赠,算是遗物,不好送人,要是她成为他的王妃的话,把这块玉送给她,那他皇兄应该也不会有意见的。思及至此,心里喜滋滋的,然后他又意识到此时说这样的话,很是不妥,这还是他们这辈子的第一次相见,说这样的话算得上调戏了。
司马敬曦很犯愁,面对着阿雁,他的言行举止根本不受控,这样下去,说不准阿雁又会讨厌他的。可是瞧见眼前人羞得脸颊绯红的样子,煞是好看,他突然就不想后悔了。
“多谢王爷大义,为苍生着想,只是家中还有要事,恕不能久留,先行告辞了。”闻言,山映雁落荒而逃,不敢多看他一眼。
司马敬曦静静地看着她逃走的身影,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的,不,应该说生生世世都逃不开他的。上辈子她就是他的女人,可是她不喜欢纨绔、昏庸的他,而他的自尊和高傲使得自己将她越推越远,最后两人之间的裂缝越来越大,以致于当他想要弥补,想要改正的时候,已经无能为力了。即使这样,上辈子的他依旧不肯放她离开,因为他担心她一旦逃走了,就会把他从心底里抹掉,连恨意也不会留给他,她就是这样铁石心肠的女人,一旦做了决定,万般法子都丝毫动摇不了她,所以上辈子他宁可他们之间互相折磨,也不许她忘记他。
不过好在上天对他不薄,重新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能回到他们相遇前,这一次他会尽量当一个阿雁口中仁义良善的好王爷,她不喜欢的,他都会改,司马敬曦心中暗暗发誓,这次不但要她逃不了,连她的心也休想逃走。
一旁的成和见自家王爷久久不能回神,提醒道:“王爷?”
“何事?”司马敬曦有几分不耐。
“刚才所说的处理灾情一事,是认真的吗?”
“自然,本王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他要是出尔反尔,她肯定会讨厌他的,决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