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枢叹了口气:“岳定唐可是我的顶头上司,你说我最没背景,岳长官会很难过的。”

甄丛云含笑:“岳家的确分量不轻,可你既不是岳定唐的弟弟,也不是他的夫人,他会为了你,得罪别人吗?助理么,换一个便是了,就算加上老同学的情分,你现在这份工作,已经是他对老同学的优遇了吧?”

凌枢:“看来甄小姐还调查过我,我感觉在您面前,就像脱光了一样,被一览无余。”

甄丛云:“每一个接近我的人,我总是要弄清楚来历的,否则发生危险,如何是好?”

凌枢点头:“有道理,别人是香饽饽,你是一大块黄金,香饽饽扔在路上,可能也就没吃饭的人会捡,你若是往街上一站,那肯定不管是谁,都要心动的。”

甄丛云故作生气:“你怎么能用黄金来形容女人?一般都是说玫瑰花的。”

凌枢:“玫瑰会枯萎,黄金永远保值,不会褪色。再说,一支玫瑰花,法国人可能觉得浪漫,中国人不定吃这一套,黄金就不一样了,世界各国人民,有谁不喜欢的?”

甄丛云又是一乐。

许多围在她身边的小人物,态度往往是走了两个极端,要么极尽阿谀奉承,想拼命从她身上得到点好处,要么自诩清高,用桀骜不驯来掩饰自卑,仿佛这样就能消除身份上的差距。

但凌枢不同。

他既不像以上那两种人,也没有唯唯诺诺,紧张羞涩,即使在这样的场合,也能进退挥洒自如。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天赋。

也许跟他过去的家世也有关系。

“待会儿三支舞结束,中场休息时,跟着我走,给你介绍几个人,能搭上多少关系,就看你自己了。”甄丛云给他抛出一颗糖。

凌枢不敢接这颗糖,怕里面掺了老鼠药。

甄丛云可不管他敢不敢接,音乐结束之际,两人分开刹那,她食中二指在烈焰红唇上轻轻一碰,又凌空甩向凌枢。

一个飞吻。

甄丛云拎起裙摆微微屈膝,翩翩退场,不带走一片云彩。

余下凌枢一个被众多各异目光与声音包围。

那些言语和眼神如同十万大军齐齐发出的箭矢,精准无误射向凌枢。

凌枢披上听而不闻战甲,将那些箭矢抖落一地,脚底抹油,也闪身入人群,片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舞曲再度响起,众人陆续牵着舞伴的手,在舞池内翩翩起舞。

刚才第一支舞留给大家的余韵,依旧悠长未消。

凌枢的名字,已经悄然出现在许多人口中。

林鼎康心里被一堆问号填满,正想寻个机会好好盘问凌枢,在他不知道的时候,这个老同学似乎总能给他带来许多意外。

他举目四望,刚瞧见一个疑似凌枢的人,下一刻就把人给找丢了。

对方像一条在人群中游走的泥鳅,滑不留手,不让任何人将其抓住。

刚刚虽然万众瞩目,可被那么多人围在中间,实际上也只有距离最近的人,才能看清凌枢的模样,其余人等,只闻其名,不识其人,凌枢只要走远些,在角落里站住,基本也就不会有人发现他了。

来了之后,只喝了两口香槟,连小蛋糕都没尝,就被迫出了这样一个风头,凌枢心中委实遗憾。

他夹起距离自己最近的草莓蛋糕放在盘中,用叉子叉了一小块送入嘴巴。

酸甜的草莓酱和着奶油的香气充分发散,听说今晚自助餐全是甄家从外面订好了运送进来的,用的都是外国厨师的手艺,看来洋厨子做起老本行毕竟不一般。

凌枢想道,被甄小姐拿来当挡箭牌的不爽也消散许多。

胃口得到安抚,就有空暇干别的事了。

他抬起头随意张望,一面将身形往灯光阴影处又避了避。

蓦地,凌枢的目光停在一处。

他看见了江河。

这人正站在不远处的阳台上。

隔着飘飞窗纱,面容隐隐绰绰,林鼎康刚刚介绍过他,凌枢印象深刻,很快就认出来。

江河今晚应该是陪鹿同苍过来的,但阳台上与之交谈的,却不是鹿同苍。

而是陈文栋,何幼安的司机。

就在不久之前,陈文栋刚刚被列入连环威胁信的嫌疑人之一。

在何幼安口中,江河曾经警告过她,不要与鹿同苍太过接近。

旁人看来,江河是个狠辣无情的人,完全有可能为了鹿同苍的安危作出任何事。

包括刚刚林鼎康,也让凌枢不要轻易去招惹江河。

江河跟陈文栋,两个本来不应该有牵扯的人,现在却站在一起说话。

如果是萍水相逢,以江河生人勿进的气息,绝不会跟何幼安的司机产生任何交集。

这难道说明,何幼安的猜测是真的?这些威胁信的幕后凶手,果然是陈文栋?他一人无法成事,所以勾结了江河?

凌枢手上的蛋糕还未吃完,阳台上那两人已然分开,陈文栋匆匆进屋,很快就消失在人海中,灯光忽明忽暗,凌枢也难以去寻对方。

他决定跟住江河。

三支舞刚过,江河就把手上的烟掐灭,也离开阳台,朝门口走去。

凌枢想也不想,随即放下蛋糕尾随而去。

他有种预感,今晚也许就可以揭开死亡信件的谜底。

最起码,也能解开一部分的谜团。

至于甄小姐要给他介绍人脉这件事,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

第54章

百乐门位于全上海唯一不跟郊区接壤的区域,这里被称为贵族区。

但贵族区,也并不是就那么安全的。

这个时代,乱中有定,定中有乱,来自天南地北的人汇聚一处,企图大展拳脚,风云际会,枭雄辈出,波涛汹涌之下隐藏的不是太平安宁,更是更加凶险的暴风雨和海啸。

正如此刻,凌枢跟在江河后面,匆匆走出百乐门,抬头看一眼天色。

风倒是很大,依旧刺骨,月亮星光却半点不见,入眼皆是乌云。

凌枢想起一句老话。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样的夜晚,很适合发生点什么。

江河的举动有些奇怪。

他与鹿同苍一道来赴宴,此刻却独自一人先走,没有等司机来接,也没有上哪一辆车,仅仅是裹紧大衣,头也不回,直接在前面左拐。

凌枢加快脚步,也跟着左拐。

他没有贸然露出身形,而是从墙边探头去望。

不远处,江河果然站定身形,猛地回头!

凌枢赶紧缩回头颅!

好险!

差一点点,就被发现了。

心里默数三秒,他再度探头出去,江河已经走远了。

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在黑夜中莫名有种诡异感,就像不知名的怪兽独自潜行,随时都会暴起噬人。

江河这样的人,长年累月在刀口舔血,警惕心出奇的高,若是不高,早就没命了,所以跟踪首要忌讳就是跟得太近,尤其夜深人静,不比白天有行人遮掩,脚步声放得再轻,难免有回音。

但也不能离得太远,很容易就把人更丢,江河显然不是寻常走夜路,他是抱着某种目的中途离开百乐门的,否则舞会刚刚开始,怎么也不可能此事离场,这就使得他会更加警醒。

跟踪是一门技术,跟踪普通人容易,如何跟踪高手不被发现,才是高手中的高手。

凌枢对自己的跟踪技术,还是比较满意的。

他与江河,始终保持了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但凌枢也发现,对方一直在小巷里穿行,不停拐弯,像是毫无目的,又像想要甩开跟踪者。

他能确定,江河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那江河这样做,又是意欲为何?

砰!

一声黑夜里的枪响,似乎为凌枢的疑问做出回答。

枪声来自前方,而且很可能就是江河所在的方位。

凌枢顾不上其它,并作几步循声赶去。

然后他看见了江河在跟人枪战。

确切地说,是四个人在围堵追杀江河。

……

江河半蹲着身体,背贴墙面。

垃圾的臭味阵阵传来,那跟江河长大的环境相差无几。

他闭上眼,手摸向胳膊。

不出意料,那里湿濡一片。

巷子里堆满杂物,足够江河躲藏片刻,但也维持不了多久,以那四个人的身手,他把弹匣里的子弹都打光了,也未必能把四个人都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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