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后重逢:吻安,第一夫人!(103)

作者:跃之妖妖 阅读记录 TXT下载

那一刻,他们第一次觉得:他们那无所不能、刀枪不入、坚不可摧的景爷,不是人人口中的神,其实也仅仅只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会伤,会痛。

霍寒景从车上下来,眸光只是扫了眼观赏台被白布掩住的尸体,便急切挪开了。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裂了好几道沁出血迹口子的嘴唇,声音喑哑地问道:“她,一定不是时念卿,对不对?!”

“嗯!”

徐则和陆宸都重重点头。

李傲然见到霍寒景等人走过来,连忙上前,想要阻止:“阁下,这是污秽,您,还是避一避吧,但凡有任何的消息,我会跟秘书长大人勾通……”

霍寒景却好似没有听见李傲然的话,执意走至尸体旁,并且示意站在旁边的警察,把白布掀开。

那小警察瞧见霍寒景的动作,吓了一跳,他本能转眸看向李傲然。

李傲然点头的时候,他这才蹲身把白布掀开。

腐烂得触目惊心的尸体,毫无遮掩暴露在空气的当下,在场的人都恶心地扭过头。现场的空气,本就弥漫着一股腐坏的恶臭,在掀开白布的刹那,令人作呕的味道,更浓更重了。

连陆宸几人,都屏住呼吸,深拧眉头。

顾南笙看着那具被湖里的鱼,啃咬得面无全非的发胀尸体,浑然看不出本来面目。

他的目光,落在她穿着上,下一秒,他重重呼出一口放松的大气。

抬起眼眸,他看向李傲然,眼底泛起丝丝笑意:“李警长,她不是我的朋友。小卿,从小都喜欢穿裙子,所以整个夏天,不是特殊情况,她从来不会穿裤子。”

这,还仅仅只是建立在五年前的基础上。

在美国监狱服役之时,时念卿为了减刑,拼了命做工。她的双脚,会被套上铁链,防止她逃跑。

时间长了,她的脚踝,被坚硬的铁环,磨破皮,血流不止,如此反反复复,后来留了很厚重、很狰狞的疤。

虽然出狱后,去美容医院,做过美容,但仍然留有清晰的痕迹。

自那以后,她便更加喜欢长款的裙子。

越长越好。

就连冬天,她都喜欢买那种能遮住脚踝的裙子。

在场的人,听顾南笙那样讲,除了霍寒景,认识时念卿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李傲然回复顾南笙:“抱歉顾先生,尸体浸泡的时间太长,已经无法根据容貌辨别其身份,而且她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只是打捞尸体的时候,顺便捞起来了一部手机,我备案之后,换上那部手机内的电话卡,看见了你和苏媚小姐的号码,以为她就是你们一直寻找的朋友,所以还没来得及确定真实身份,就冒失打电话通知你过来,实在唐突了。”

说着,李傲然吩咐助理:“抬走,然后让法医采集dna样本,然后回局里看看最近有没有失踪报警的案子……”

“既然不是时念卿,那么我们要不要去附近的省份,去找找?!”陆宸提议,“其实,不能只查公共交通工具。那些私人的,我们也应该查查。”

毕竟,时念卿真想无声无息离开帝城,且不被他们发现的话,顺手招辆私家车,只要给足司机足够的费用,搭个顺风车,就能离开帝城。

徐则觉得陆宸的提议很有道理:“不过,s帝国这么大,想要找个诚心躲藏起来的人,很难。每个城市,挨着挨着查,不切实际。”

在陆宸和徐则商讨,寻人策略的时候,楚易发现霍寒景的脸色不对。

“阁下,你怎么了?!”楚易担心询问。

陆宸和徐则听了,也赶忙朝着霍寒景投去关切的目光。

可,霍寒景的眼睛,却死死盯着尸体身上的衣服。

他记得,时念卿的裙子,被他撕烂了,无法再穿。总统府又没有准备其他女人的衣服,只有盛雅的。桐姨当时去找了名身材跟时念卿差不多的女仆,借了一套新衣服。

时念卿离开总统府时,穿的就是这衣服和裤子。

两名得到命令的警察,戴上雪白的手套,准备弯腰把那具尸体抬走,谁知,他们刚弯腰,还未碰到担架,霍寒景突然爆出雷霆万钧的怒吼:“不准动她——”

刹那之间,霍寒景的表情,狰狞到极致,俊美的额头陡然爆出一条条骇人的青筋,一副勃然大怒的模样。

不止在场的人,就连被撵至200米外的围观居民,都被他的吼声,吓得浑身颤抖。

“……”楚易三人瞧见霍寒景的表情,皆是心惊肉跳,动作一致的,齐刷刷朝着那具尸体投去错愕的目光。

这,真的是……时念卿?!

顾南笙嘴角,还漾着淡淡的松懈笑意。在瞧见霍寒景僵硬着身体,一步步,极其缓慢走向尸体的时候,他的双眸,瞬间凝上一层红光,冲上前就狠狠揍了霍寒景一拳:“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她不是小卿!!!她怎么可能是小卿?!她怎么可能穿成这样,怎么可能这么狼狈就走了,霍寒景……”

楚易几人,看见顾南笙好似疯了,赶忙把他按在地上。

霍寒景被顾南笙砸中鼻梁。

殷红的鲜血,当即急速涌了出来,一滴一滴,不间断地落在他白色的衬衣上。

徐则抽出身,一边掏出手绢上前按住霍寒景的鼻子,一边焦急的对着楚易吼道:“赶快给宁阳打电话……”

然,他的帕子,还未碰到霍寒景,便被异常暴戾的一股狠劲儿推开了。

“滚,全部都给我滚——”

正午时分,金色的阳光,曾挣破云层,绽放出万丈光芒。

但,时间,极其短暂。

两个小时后,卫城上空,便乌云密布,厚重的云层,压得整个天幕都要垮塌了。

一年四季明明都干燥缺水的西北部城市,竟然下起大雨来。

盛夏进入尾声,卫城却依旧酷热难耐。

冰凉的雨水,给偏远的小镇,带来舒适的凉意。

霍寒景却觉得冷。

每一滴雨水,落在肌肤上,那凉意汇聚在一起,直直钻入他的心脏。

落后的小城市,一场雨而已,街上,行人,一阵抱头乱窜之后,竟然像座荒无人烟的空城。

霍寒景抱着腐坏的尸体,像具没有知觉的行尸,从小城的城东,走至城西,再从城南,走至城北,他竟然不觉得累。

他的表情,很麻木很僵硬;他的眼神,很呆滞很灰暗;可是他的嘴角,却是高高上扬的。

“差点忘了,你最喜欢吃琅阅街的那家冰激凌,我带你去买,你最喜欢吃的芒果冰激凌。”

霍寒景喃喃地说着,僵硬的身体,已经调转了头。

去那家冰激凌店的途中,霍寒景用低沉的微弱声音,对着怀里的那句尸体说:“你最喜欢的那家店,其实早就搬走了,我独自来卫城的第三次,才发现,它搬到了隔壁的街。你喜欢的油炸饼,喜欢的豆浆油条,喜欢的豆腐脑,这五年的时间,都搬走了,除了那家电影院,还在原来的老位置。可是,你不用担心,你喜欢的那些店,新地址我都找得到。你若想吃,我就带你去。”

走到冰激凌店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外面还在下雨,虽然已经小了。

霍寒景进入店里,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店员,礼貌又甜蜜地颔首:“欢迎光临……”

可是,在看清霍寒景的怀里,竟然抱着一具面无全非的尸体,年轻女店员,漂亮的小脸即刻血色褪尽,她惊恐将眼瞳瞪至最大,错愕了三秒,她拔高声音,尖叫着逃出冰激凌店。

霍寒景却站在收营台前,喃喃地说:“一份芒果冰激凌,多加芒果果肉,要大份。”

没有回应。

霍寒景静默了几秒,又机械地重复:“一份芒果冰激凌,多家芒果果肉,要大份……”

占地十万亩的诺杨牧场。

是栀子花的海洋。

虽然卫城早已过了栀子花盛开的季节,但,绿色的枝条,生机勃勃,异常宏伟浩瀚。

而,时念卿十七岁的那年,这里,栽的,却是黄橙橙的太阳花。

夜,黑透了。

霍寒景终于累了,抱着时念卿坐在栀子花海前的一间小木屋前。

静静搂着她,面无表情盯着那随着夜风夜雨,不断掀起一层又一层波浪的栀子花,最后,他低声低声呢喃:

“你说,太阳花如果变成你最喜欢的栀子花,肯定更美更好看。我替你栽了整整五年的栀子花,你却再也看不见了。时念卿,这里的每一株花,都是我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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