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的管家许阳和曹闵还有点不大放心,硬是要留下来守夜,又觉得两个人就这么干巴巴地枯守到天明是一件挺枯燥乏味的事,曹闵便找了个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
“我看您身手不错,比营里的很多士兵都要强上许多。”曹闵嘴角叼了根芦苇,“您要是不说,谁能想到您居然是个王府的管家。”
许阳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谦虚道:“没什么,不过就是年轻的时候好动,跟着人胡乱学了些,虽然没有正经拜师学艺过,但走南闯北各种招式见到的都拿来用下,时间久了,就练出这么个四不像的路数来了。”
“就您口中的这个四不像,昨儿个还救了我一命呢,要是没有您,我还不知道会怎样呢吧。”曹闵颇有感慨,拎起旁边准备用来给夏许淮降体温但没用上的烈酒,倒出两碗,“战场简陋,来,这碗酒我敬您,算是聊表心意。”
许管家摆了摆手:“不了,老朽担心喝酒误事,曹将军的这碗酒,请恕老朽不能领了。”
“无妨。阳叔,不介意我这么叫您吧。”见对方摇了摇头,曹闵继续说,“您在殿下身边多少年了?”
“很多年了,可以说是我看着他长大的,没想到转眼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真的是老喽!”
然后曹闵顺势将话头一拐:“我今天见他手里一直捏着一个同心结,听说平日里还老是揣在怀里,现在脸睡着了都没见殿下松手,敢问到底是哪家姑娘送的定情信物么?”
没有注意到许阳自听到姑娘二字就变得有点怪异的面色,曹闵继续说:“别的不提,我是真的很好奇,能被他喜欢成这样,喜欢到差点为了这么个物件而不顾性命的份上,这姑娘该是个怎样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许阳心想,虽不是个姑娘,但谁让公子就是喜欢上了呢,是不是人才还不太好说,但只要他喜欢,那便是不可多得的宝贵之人,便象征性地嗯了声。
许阳这么一搭话,曹闵八卦得越发来劲了:“不过我很好奇啊,到底是哪位天仙能如此有幸被他喜欢上,诶,说来听听,她长得漂亮吗?”
“好看是挺好看的。”
“性子怎么样?是不是同他一样冷?”
性情如何,许阳认真地想了想,从前就挺喜怒无常,现在嘛,跟换了个人似的,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啥,反正挺跳脱的。
于是他只好笼统地答道:“呃,性子,不大好说,总之跟我家殿下不太一样。”
得到这个答案,曹闵也不意外,也不是人人都喜欢同个自己的翻版在一起的,要是夏许淮以后娶了个跟自己半斤八两冷淡又寡言少语的,确实也不像在过日子,到时候冻都能把他府上的下人给冻死。于是便打着哈哈说:“不一样啊,挺好的,这样相处才和谐嘛。”
“咱们的摄政王这些年都没听见过有什么轶闻传出来,难道这姑娘不是京城的不成?不对啊,不是京城还能是哪儿呢?”
许阳:……
我难道能告诉你,这“姑娘”你不仅见过,还十分认识么,我要直接告诉你,你口中的天仙便是那位陛下吗?
曹闵却突然想起来:“不对不对,我想起来了,听说,我只是听说啊,他这两年常常有一半的时间不在上京,莫非便是去见那位相好去了?”
还真别说,这下算是猜中一半了,但许阳依旧笑而不答。最后实在被追问得没法了,才说了句:“曹将军您远在边城,哪来这么多的听说。殿下私事,我可不敢妄议,你要是实在感兴趣,可以待他醒来之后亲自去问他,看他会不会愿意说。”
一句话,成功地封住了曹闵喋喋不休的嘴,乃因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尽管这几个月夏许淮表现得比往常要更为平易近人,但在他心里到底还是那个杀伐果断铁血冷面的摄政王,虽然如今已算是跟摄政王有过过命的战友情了,但他还没有高看自己到能够与夏许淮当面聊对方八卦的地步。
是以,许阳得到了他想要的清净,继续与曹闵有一搭没一搭地天南地北地闲扯,当然,主要是曹闵说,许阳听。
后来,曹闵实在撑不住,上一刻还在同他讲着哪里的牛肉干下酒口感最好,下一刻就响起了轻微起伏的鼾声——曹大将军直接趴在床边睡着了,搞得劳碌命的老管家还得多跑一趟给这位小公爷抱来一床厚厚的被子,虽然已经快到仲夏,但山间野地的夜晚还是微凉,稍不留神就可能染上风寒。再怎么说,这也是曹国公的的心头肉独子,得用心照料。
至于塌上之人的心头肉,曹闵口口声声说的夏许淮放在心尖尖上的貌美“姑娘”,阳管家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罢了,随他去吧。
理论上来说,主帅受伤这件事应当是能瞒着便瞒着,以免动摇军心影响士气还助长了敌人的威风,但这位阳管家处于某种原因,还是偷偷将这一消息传了出去,一道黑影消失在帅帐,他遥遥望着东边看不清轮廓的山河,心想,也许他是有点为公子不平之意吧,所以他想知道,那人到底可以为自家公子做到什么地步。
暗影的速度快得出奇,行军行伍之人至少也要赶上七八天的路程,被他不过四天就赶回了上京,偷偷潜入皇宫之后也没露面,直接将那封信丢在了宸英殿寝宫的床上,好巧不巧就砸在夏墨时的脸上,正值晨曦要起来上早朝的时间,这一砸,夏墨时就觉得鼻子痒痒的,而后便从睡梦中醒过来了。
自从见识过夏许淮养的那批亲信之后,夏墨时已经对这种现象司空见惯了,他兴奋地扒拉下脸上的信封,就这么躺在床上阅读,三秒过后,信封里附着的一块什么东西就连着轻飘飘的信纸一起,重重地砸在他高高的鼻梁上,啪叽一声,疼得他生理性的泪花都泛出眼眶了,但这种痛感完全不能与这封信上所写的内容的杀伤力相比拟。
夏许淮受伤了,且伤得极其严重,信上说,那支箭离他心尖的位置不过距离半寸,差点就救不回来了,现在还在昏迷中。
夏许淮去鬼门关走了一遭这件事令夏墨时感到既陌生又有点恐慌。
一方面是因为在此之前,他从未见过夏许淮的窘况,除了慕枫帮他排毒之外,甚至没见过他受任何大大小小的伤,是个近乎怪胎的存在了,如今骤然听闻,竟觉得这件事不太像是真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来这两年半,他都已经忘记了死亡的味道,这期间有差不多两年时间他活得格外舒心自在,从不曾想过自己或者身边亲近的人有一些会突逢什么意外。他假设了一下若夏许淮有个什么好歹,他发现他想象不下去,那个现代独来独往没什么挂念的夏墨时,早就不存在了,现在的他,有夏许淮了,因为心里有了那个人,所以再不想孤单一个人了。
不过短短两分钟里,他就想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各种有的没的念头都像被触动了什么神奇的按钮似的一个接一个地往外冒,想了半天,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了些啥玩意儿,但他很清楚的一点是,他想要陪在夏许淮身边,现在就像。
想到这儿,夏墨时算是安定了下来,千言万语,说道最后,也不过是想当着他的面笑着对他说一句:我想你了。
回首当年,他对战场二字闻之色变,对御驾亲征这件事更是避之唯恐不及,如今,却因着有摄政王的存在,他竟觉得,沙场如何,西羌如何,劲敌又如何,因为有心上人在那儿,所有此前他曾畏惧的一切,忽然都不足为惧了。
虽则想念,但夏墨时亲政这么些时日,也能够分得清轻重缓急,譬如,政事要交接清楚,又譬如,夏许淮受伤昏迷这件事不可张扬出去,再譬如,他此次西行须得有个好听的名头方不显得突兀又怪异,比方说打了胜仗押运些军需物资去边关犒军这个由头就挺合理。
在穿衣洗漱的时间里,夏墨时已经有条有理地想出个一二三四在脑子里分条陈列了,当即拿起案头的狼毫提笔一挥,一道封姚明何为代摄政大臣的旨意就新鲜出炉了,并在当天下午,户部和兵部就将皇帝指明要运去西边军营的东西给准备好又清点过数量无误之后,夏墨时连夜就带着沈云祺往出发了。
一路上,夏墨时就跟个铁打的人似的不知疲倦,好在负责押送物资的人也都是些十分能吃苦的硬汉,才不至于让他们心生不满,半路就想干翻这位声名不显的糟心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