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修真界都把我当团宠[穿书](70)

以容妄的手段,自然有信心通过幻术将玄天楼的其他人蒙过去,但明圣亲至便悬了,因此假人将要说的都说完之后直接化水,不给叶怀遥看到他的机会。

周驰出去之后,叶怀遥面带沉思之色,也将这件事在心里盘算了几番,正想着,忽然觉得一阵香气近在咫尺。

他低头一看,发现是容妄将盘子里那仅剩下最后一块的荷叶酥夹起来,递到他的面前。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营养不好,容妄那张小脸总是呈现出一种缺乏血色的苍白,但当他眉梢眼角染上点浅淡笑意的时候,那种孤僻阴郁就被冲散很多了。

他道:“叶大哥,怎么剩下一块啊?”

叶怀遥是觉得当着两个人的面吃独食——尤其是其中一个还是孩子,要是再把东西吃个干干净净,实在是不大好。

所以为了最后的良知,他留下了那聊胜于无的一块荷叶酥,显然刚才容妄已经看见他伸手想拿又没拿的动作了。

叶怀遥干咳一声道:“哥哥给你留的。”

容妄眼角弯了弯:“我已经吃很多了。你出去忙碌很辛苦,多吃点是应该的。”

这孩子真会说话,他筷子都递到嘴边了,叶怀遥再伸手接也不方便,犹豫了一下,便张开嘴接受了对方的投喂。

这个被小美人喂点心的动作,让他觉得自己像个跟爱妃当众调情的昏君。

叶怀遥在心里为自己的想法“啧”了一声,觉得可能被邶苍魔君染上了一点疯气。

容妄觉得很高兴,刚才叶怀遥被他喂了一下,说明自己把一整盘点心都留给他独享是对的。

他盘算着回去在纸上记下来,“这次的荷叶酥没有剩,上回的梅花饼剩下两块,应该更喜欢清甜的口味。爱喝乳酪,下次还做。被人喂会有点不好意思,很可爱,但筷子递到嘴边就不会拒绝,下次再试试。”

对了,还要写,“当小孩真好,比当魔君招人喜欢。”

虽然容妄也清楚,他这张小孩皮早已经引起对方的疑心,本打算两边在离恨天见面的时候就坦诚身份的,但现在他可又舍不得了。

怀揣着投喂成功的小小喜悦,他站起身,将叶怀遥用剩下的空碗端起来,准备重新收到食盒里。

这时,叶怀遥冷不防将手伸过去,搭在了他的脉门上。

对于习武之人来说,脉门是顶要紧的身体部位,容妄丝毫没有躲闪,只是有点奇怪地问道:“叶大哥?”

叶怀遥感受着手指下面的心跳,有些急促,显然对面之人的心情并不像他自己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平稳淡定。

他为什么心跳的这么快,是在慌乱吗?

作者有话要说:有宝宝问我,说每章的标题跟内容有没有关系,是有的。

比如这一章,出自《清平乐》:“大都一点宫黄。人间直恁芳芬。怕是九天风露,染教世界都香。”

两人本章相处和谐,汪崽觉得遥遥如同天神下凡,他一笑整个世界春暖花开,心情愉快,所以命名“九天风露”。

不过每章都是想起来那句诗就随性起的,所以就不一一解释了。

————

魔君表示喂心上人吃东西的感觉很好,下次还要装可爱,还要喂。

————

今天暗翎找踹了吗?(√)

第42章 风前侧帽

此时两人一站一坐, 容妄微微垂眸, 看着叶怀遥, 觉得他的指尖有一些热。

叶怀遥也没有松开他的手腕,反倒笑了笑, 又伸手把容妄的衣袖也卷了上去。

他道:“我看看你身上的那些红印怎么样了,褪下去没有。”

这事他不说容妄都快要忘了。叶怀遥这次之所以带他一起上路, 理由正是容妄身上的血脉受到魔气影响,起了一身红疹,所以来离恨天附近寻找治疗之法。

容妄的半条胳膊从袖子里面露了出来, 叶怀遥仔细看了看, 只见那斑斑点点的红印似乎淡了一点, 但依旧没有褪下去,颇有几分骇人。

他倒是没嫌弃, 还用手指在容妄的胳膊上摸了摸,觉得发红处的皮肤隐隐有些烫。

叶怀遥道:“我在离恨天外面摘了几株草药,不知道是不是有用,反正服下去肯定是没坏处的。先让人去给你熬一熬罢。”

他说着松开了容妄的手, 扬声叫人。

两人肌肤相触,叶怀遥的体温要稍微高一点,以致于他将容妄的胳膊松开的时候,容妄竟然感觉到一些微微的寒意。

他们的每一次接触,都让他紧张又不舍。

容妄本能地有一个反握的动作,却没能抓住任何,指尖从对方的腕上轻轻滑过, 没有引起叶怀遥的注意。

比起心心念念只惦记着一个人的容妄,他心里的事情可实在是太多了。

十八年前后的两件疑案令人难解,邶苍魔君的态度十分闹心,就连眼前这个看上去乖巧瘦弱的少年,身上也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

他实在是太机灵,太乖巧,也太懂事,身上这种体贴从容的气质也绝对不该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少年所有。这一点阿南自己不可能意识不到,但他似乎根本就无意掩饰。

还有他身上那亡国的血脉,到底是真是假?

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自己身边,绝非巧合。

但世上的人,谁都有秘密,只要对方不是对玄天楼不利,就凭着这些日子里面共患难的交情,叶怀遥也愿意他能够达成自己的心愿。

想到这里,他站起身来,在容妄的肩膀上一按,说道:“别管那食盒了。这厅里面太旷,冷森森的教人不舒服。走罢,去你的房间里面坐坐。”

他袍袖蹁跹,打头负手绕过回廊,向着后面走去,一路上遇到的众人纷纷躬身,行礼退避。

容妄则穿了件窄袖的黑衣,脚下踏了双长靴,跟在叶怀遥的身后。少年的身体单薄修长,看着竟也不比他矮太多了。

容妄住的地方不错,分舵的人不知道他是个什么身份,但既然是明圣亲自交代要他们照顾的人,自然极为上心。

周驰派人将容妄安置在了自己隔壁的小院里,不但糕点茶水一应俱全,还按着明圣的喜好,给他准备了一摞话本子,几套新衣裳。

叶怀遥进了门,目光就不动声色地在房中一扫,见茶水喝了一半,半翻开的话本子扣在桌上,显然对方离开之前正在饮茶读书。

他便笑着说:“你倒是比我舒服多了。”

他随手将那本书拿起来,只见上面并非什么有趣的风月逸事,而是前朝初年大侠魏旌的传记。

叶怀遥顿时觉得无趣,看了一眼就随手将书抛下,倒是想起来之前容妄被尘溯门那些小孩追打的事。

他试探着说道:“阿南,你要是想学点本事,我可以帮你找一位师父。生逢乱世,尤其你又是个男孩子,也该有点自保之力。”

容妄道:“我不能跟着您学吗?”

“我?”叶怀遥似乎没想到他会提出这种要求,怔了怔才笑说,“我练的功法比较特殊,旁人学不来,是怕耽误你们,所以从不收徒。”

“哦,是这样啊。”容妄并没有追问,“那我就先不学了。”

叶怀遥目光一闪,问道:“为什么?”

容妄平静地说:“刚才听周舵主说转述了那个同伙的话,我想您接下来肯定要去他说的那家青楼调查,若我留在这里练功,就不能陪您一起了。”

这少年声如流水,气质沉静,偏生面对叶怀遥时眼中的敬慕和依恋不似作伪。

叶怀遥笑道:“好孩子,有志气,不想练功想逛窑子,你要是跟了我师尊,只怕要在祠堂里面把膝盖都给跪烂了。不会功夫,可当不成魏旌那样的大侠啊。”

容妄道:“我不想变成那样。”

这魏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一代大侠,出身草根,却练就了一身盖世奇功,为人急公好义,爱打抱不平,一生当中奇遇无数。

就连街口屠户家的小儿子,都喜欢拿着木棍与家里的大鹅搏斗一番,模仿他斩妖除魔。可以说是无数中二少年的第二偶像。

当然,多年在偶像排行榜上蝉联第一的,还要数云栖君了——他比魏旌好看。

叶怀遥以为容妄看他的传记,最起码应当是对魏旌有些憧憬的,现在听他的口吻居然还很嫌弃似的,奇道:“为什么?”

“忠肝义胆,心怀天下,最终带着他的心上人一起殉道而亡。”

醉又何妨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