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雨泽好奇道:“谁?”

飞星:“那个人叫‘锐’。”

沈雨泽呢喃地学着他念了一遍,问:“是个什么样的人?”

飞星挠了挠头:“这个我还没想起来。”

恺巡视了一圈,确认环境安全后到沈雨泽身边坐下,沈雨泽递给他一块碎饼干,道:“辛苦了。”

恺瞅了他一眼,一本正经道:“有你在,不辛苦。”

沈雨泽:“……”

边上的飞星听得老脸一红,捂着眼睛悄悄退开了。

沈雨泽回想起咖啡馆的那个手机,又对恺道:“等我们安顿下来,一定要想办法去偷一个手机,你知道吗,那就像是一个窗口,能让我们了解巨人世界的一切!等我们学会了巨人的技术和知识,就再也不会害怕他们了!”

恺刚应了一声“好”,忽然僵住身子,面朝一个方向道:“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沈雨泽跟着紧张道:“是不是鼠兽?”

恺迅速站起来,影子似的潜了过去:“我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沈雨泽将没吃完的饼干塞进兜里,随口叮嘱飞星和小狼注意众人的安全。

二人在草丛中快速躬身前进,四周的迷雾似乎有些散去,到了一个地方,恺立即拉住沈雨泽停了下来,他皱起眉头,朝着对面出声道:“来者何人?”不错,他感知到了“同类”的存在。

过了许久,对面的草丛中才慢慢冒出一个黑乎乎的人头,那人望着恺,似乎还有些警惕,小心翼翼地试探:“我是从M-3区逃出来,你呢?”

恺道:“我们也是从巨人手中逃出来的。”

那人显得有些惊喜,不一会儿,他四周又冒出四五个人头,其中一人又道:“我们逃出来,是为了寻找自由……你们呢?”

沈雨泽和恺惊诧地对视了一眼。

“我们亦然。”沈雨泽朝他们道。

(上卷:迷雾之匣·完)

中卷:星火之原

第四十九章

新历1026年, A国。

首都市中心一家灯红酒绿的酒吧包厢中,一群年轻人正在举杯狂欢。

这些人可不是外面随处可见的街头混混,而是国立大学生物系的高材生。

今天他们难得聚在此处, 是为了庆祝小组在协助国家研究CRRS病毒疫苗时取得了巨大突破。

如今C国瘟疫肆虐, 因不可避免的人员流通, 三个月前A国也开始陆续发现瘟疫感染者。据统计,该病毒病死率高达68%, 截至今日已有上百个人受感染死亡, 举国上下人心惶惶, 所有高科研究院与生物系学生都在国家的号召下自发成组,由生物、医学系专业教授带领进行疫苗研究。

但现在他们不需要再担心了, 因为在过去的一周里, 他们小组中有一位成员意外地发现某种叫蓝葛的植物根系中有破坏CRRS病毒结构的成分, 经过反复的实验后,昨天他们已将报告递交到国家瘟疫防御中心, 确认结论有效。

带队的老教授接到反馈后欣喜若狂, 亲自掏腰包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出来“庆祝庆祝”,并拍着那个最先拿蓝葛植物做实验的学生的肩膀兴奋道:“你这小子算是立了大功了, 做好心理准备吧,荣誉还在后头!”

……

所以,这一场欢庆与其说是庆祝小组的成就,不如说是恭喜并感谢小组中的那个人, 正是因为他,他们所有人都跟着沾了光。

桌上摆满了啤酒、坚果和鲜食, 大伙儿举杯换盏、意气风发,都相当激动。

但唯独被庆祝的当事人却平静地坐在一群人中间, 看似笑盈盈地融入其中,脸上又好像没有什么表情。

不过这两年相处下来,大家也都习惯了,这家伙在哪里都一副死样,头一年还要更夸张点,这一年已经好很多了。

“雨泽,这一次真的要感谢你,没有你咱们现在估计还不知道方向呢!”一人举起杯子道。

不错,此人正是两年前代替弟弟来国立大学念书的沈霁云。

另一个挨着沈霁云坐的人搭住他的肩膀感激地摇晃:“就是就是,不枉我们一个暑假都泡在实验室里,哈哈,现在好了,总算能喘口气了!”

沈霁云垂眼端起杯子,喝了口杯中的绿茶,未发一言。

那人发现后,抓起啤酒瓶要给他斟酒:“哇,这种时候你居然还喝绿茶!”

沈霁云眼疾手快地挡住瓶口,平波不惊道:“我不喝酒。”

那人锲而不舍地劝道:“做出这么大的成绩,还不够你高兴的么?快跟我们喝一杯吧!”

另一人也道:“是啊,连一杯倒的何明皓都喝了,你怕什么,难道你酒量比他还不行?”

沈霁云还是坚持地摇摇头:“抱歉。”

已经因一杯酒而红了脸的何明皓醉醺醺地帮腔道:“他不喝,你们就别逼他啦……”

那人道:“沈雨泽是你谁啊?都喝成这样了还死护着他,你是不是暗恋他啊!”

众人一通哄笑,何明皓的脸更红了,大着嘴巴反驳道:“谁暗恋他!”

不过几句玩笑开下来,众人也不再执着让沈霁云喝酒了,几人又吃吃喝喝闹了两个小时才尽兴。

从酒吧出来时,除了沈霁云和另外两个酒量好的男生还清醒着,其他人都已喝得踉踉跄跄。

外头灯火通明,城市里永远不乏深夜出来找乐子的人,十月的天气还未彻底转凉,他们此刻三三两两地坐在街边小桌上,在霓虹彩灯的环绕中酌着酒,点着烟,谈论着时事政治和这世上发生的一切新鲜事。

而身边的伙伴们则在“嘻嘻哈哈”地讨论着谁与谁拼车,是的,他们打算打车回去,但是人太多,得分好几辆。

感受着周身的热闹与平静,沈霁云却觉得格外不真实。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这所有的成就、荣誉,或是来自长者与同伴的认可,都不该是他的,而是沈雨泽的。

而沈霁云,只是个假冒的代替品。

所以他努力控制着情绪,让自己的感情从环境中抽离,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旁观者,唯有这样,他才不会因为不经意间感受到的“快乐”而在事后被巨大的“愧罪”反噬。

“啊!”就在这时,身边的同伴里有个女生爆出一声惊呼,“有人抢我包!!”

沈霁云一愕,还来不及思考,人已本能反应地朝着那个逃窜的黑影冲了出去。

他跑得很快,像一道闪电。

抢劫者感受到紧逼而来的追击,为了自保赶紧丢掉了刚抢到手的包,但沈霁云根本不管那只包,几步追上那家伙,揪住后领,照着对方的后脑勺就是一拳,把人打得当场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这个突发事件吓醒了半数人的酒,他们陆陆续续赶过来,其中两个男生帮着沈霁云按住地上的人,嘴上骂骂咧咧:“光天化日竟然敢抢劫,这人是不是不要命啦!”

众人见包没被抢走,沈霁云也完好无损,松了口气,说笑道:“拜托,现在已经是半夜了。”

另一人道:“这路灯开得和白天有什么区别么?”

那个女生把失而复得的背包抱在怀里,连连朝沈霁云道谢。

沈霁云从地上站起来,大气都没喘一口,他跟那个女生稍稍保持了点儿距离,淡淡地道了句“没事”。

其实在冲出去后,沈霁云是有点后悔的,因为他想,如果是沈雨泽,绝不会做这种事。

其他同伴也纷纷用惊诧地目光打量沈霁云:“没想到你还有这身手,真是太厉害了!”“沈雨泽,是不是没有你不会的事?”……

他们这会儿可能都忘了,沈霁云两年前刚到国立大学时,还曾被人怀疑过学校录错人了,因为那家伙当时连脱氧核糖核酸是什么都不知道。

身边有人嚷嚷着报警,沈霁云眉头一皱,等警察来不知要多少时间,说不定还要做笔录之类的,他觉得麻烦,便找了个借口先回去了。

就在事发地附近的酒吧桌边,另一个男子全程目睹了沈霁云追上抢劫犯并把人揍晕的过程。

在女生发出惊呼的一瞬间,此人就准备站起来,但沈霁云竟然比他更快一步。

望着沈霁云离开的方向,他低声问身边的同伴:“觉得那家伙怎么样?”

“反应敏捷,身手不错……”

他们二人就是刚在B国执行完特殊任务返回的两位管理员,方东祁和李鹊。

方东祁听了李鹊的评价,认可地点点头,但他很快眉头一拧,似乎又觉得哪里不太对……那个人好眼熟,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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