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常家的外挂(6)

这一路上烧杀抢掠遇见了不少,虽然他们一行人都远远避开了,但是常有财能根据记忆断定,这其中的侵略者不仅仅有山匪流寇,还有鲜卑人!鲜卑人进了中原,虎豹豺狼都凑齐了,那升斗小民活命的方法无非两种,要么抱团抵御,要么远远逃开。

相较于抱团抵御,常有财更倾向于后者。

战线拉的太长了,朝廷那十万大军又要抵御外族,又要驱除鞑虏,怕也是分身乏术了。那最后能保护家人的,恐怕还是自己了。这不是家里杀猪杀鸡,是跟人拼命啊!冷兵器时代,升斗小民不经历一番刺激,怎么可能跟手持刀剑的敌人相拼?那这番刺激,又要用谁的命来填呢?

常有财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和情感,他不想,也不敢拿自己,拿弟妹家人的性命去赌。

如果决定要留下来的先决条件,那就是这座山是安全的。一是要远离人群,离周围的村落远一点,这才能保证如果有一天某个村子被抢掠一空那贼人不会转头进山就兜了他们常家的老巢。再一个,他也怕真的有人进山来,起了什么歹心的话,他们这一家子小的小弱的弱,没有一点抵抗的能力;其二就是没什么猛兽,不然这猛然来了个狮子老虎什么的,他们常家上上下下五口人,估计也就够人家一餐饭了。

但是这个确定周围环境安全的事儿虽然是重中之重,但是也不是眼前这一时能完成的。常有财决定还是先办要紧的事儿。眼么前儿顶顶要紧的事儿就是解决自己的温饱了。要知道这一路上他除了喝粥喝水,可是一点儿干粮都没沾了,之前昏睡着倒也罢了,这一醒来,就觉得肚子里空落落的跟个无底洞似的。

常有财扶着膝盖用力站了起来,感觉脑子有一瞬间的眩晕,扶着山洞壁缓了一会儿才好。常有财自嘲的笑了两声,前世跟风减肥时候一周不吃什么东西都没像现在这般虚弱。作为看客时候还恨不得刘兰花这一路上一点吃的不给原身呢,可这事儿放到自己身上的话,常有财还是乍舌于刘兰花和他那对双胞胎弟弟的‘狠辣’的。瞧把他们的亲哥哥,亲丈夫给饿成什么样了?!

可惜的是常有财目光所及之处,没有找到什么能入口的东西。倒是洞口不远处快要熄灭的一堆火上坐着一个看双耳深口黑色矮坛子,里面的水正缓缓的冒着热气。

常有财叹了口气,缓缓的向那两座车架上的棺材前儿走去,想从里面找出点吃的填填肚子。说来也是神奇,不知道刘兰花是怎么带着俩小的把车赶进这林子里来的。

这棺材盖儿倒不像是电视里演的那么难推,有点类似那种滑盖手机,找准窍门就很容易。果然实践出真知,总有些事儿是要你真的上手才会得出相应的结论。只是一连找了三个棺材,常有财的心情确实越来越沉重了。

如他所知,那里面的确放了不少金银首饰,书籍衣物也有好些,他甚至找到了一小坛子的盐和结成块儿的黄糖,可却没有多少粮食。除了半布袋子的大米,再就是一小袋的玉米粒儿了,估摸着总共也没有三十斤。

常有财觉得自己真的太傻了!一时间各种情绪又混杂了起来,完全没了开始的信心十足。

双手握成拳狠狠的抵着肚子,颇有几分落魄意味的靠着车架蹲坐了下来,似乎是连最后一口棺椁的盖而都没力气合上,只眼睛直直的盯着拴在不远处的两匹马。许是眼神太过露骨,那马儿躁动的两只耳朵不停的摇动,从鼻子里发出意味不明的响声。

“嫂嫂,我大哥在偷我们的东西!”

没等常有财捋清脑子里的思绪,一道愤怒的小奶音把他拉回了现实。常有财顺着声音瞧了过去,就看到刚刚还睡得香甜的常家宝正抱着一个女人的大腿愤怒的看向自己,那女人身后,跟着的是常有财的一对胞弟,高壮一些的常有金,斯文瘦弱的常有银。

此时的常有金正举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东西冲他炫耀,常有银那板起来的小脸上也隐隐约约的透出来一丝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觉得有些拖沓,但是又觉得不这么写好像交代不清楚似的。

大概是我智商有点跟不上。

第5章 日常想死第五天

刘兰花和常有财记忆中的一样美丽,即使现在灰头土脸也未损半丝美貌。

意识到这是自己的妻子,不出意外的话,是在这个时代陪伴自己度过下半辈子的女人,常有财突然升起一丝丝的尴尬,有些不知所措。就算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和情感,可他上辈子到底也是个女孩子。一个女孩子突然多了个也曾深入交流过的媳妇,其中的酸爽真的是无法比喻。

常有财想先跟刘兰花接触接触,最好先成为好朋友,以后再慢慢改变关系。可如果是前世的话,想和其他女孩子成为朋友其实挺容易的,可以跟她聊化妆品聊电视剧聊小鲜肉帅大叔,后续感觉对味儿、合拍了就基本错不了。可这古代他还真没有什么可以切入的谈资。

没等常有财调整好情绪,刘兰花柔柔的笑了一下,往挂在自己腿上的常家宝嘴里塞了个什么东西,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去一边玩,一边对常有财说:“相公醒了,饿了吧?喝点水吧。”

看着递到眼前的粗瓷碗,常有财突然翻出了和刘兰花相处的记忆,嘴角抽了抽。也是,按照常有财以前人渣程度来讲,就算刘兰花半路把他人道毁灭了都是情有可原,自己竟还想着什么先从朋友做起。他丝毫不怀疑,如果不抓紧扭转在刘兰花眼里的印象的话,说不定哪天被抛弃了的也不一定。

“正渴着,多谢夫人了。”即使内心疯狂的抗议着‘老子不要喝水,老子要吃肉’,常有财仍旧非常识时务的接过刘兰花递过来的粗瓷碗。而后附赠了一个他认为男人最具吸引力的微笑。

刘兰花却没在常有财跟前多做停留,转身拎着刚刚背回来的干柴往山洞走去。

“大哥快看,我捉的!晚上咱们可有肉吃了。”常有金拎着手里的东西往常有财这里凑了凑,丝毫不在意蹭的满手血迹。

常有银走到常有财旁边坐下,脸上没什么什么表情。“是嫂嫂先看到的。”

“那也是我捉的,我用石头砸的,不然它就跑了!”常有金似乎是不满意弟弟的拆台,作势就要把满是血迹的左手往自己那常常假正经的三弟的脸上放。

常有银却丝毫不害怕,还伸手抓了把枯草,往正蹲在自家大哥另一边的双胞胎哥哥的身上扔了过去。可杂草能有多重,还没到常有金身前呢,就落了常有财一头一身。

遭受无望之灾的常有财急忙制止还要再闹的小哥俩,把手中的碗放到火堆旁边的一块平坦的石头上,“老三去跟你嫂子说一声,我和有金去水边把这,把这东西处理一下。”常有财不认识这是个什么动物,但很明显不是兔子,倒是有点像是前世大学室友养的貂,估计是野生的,明显瘦弱很多。

“大哥等等我,我也要去,正好再打一坛子水回来。”常有银一听常有财的话,急忙起身往山洞跑去,边跑边喊嫂嫂。

常有财摸了摸鼻子,有点惭愧自己还没有一个九岁的小孩而想的周全。起身接过老三常有银怀里抱着的大肚瓷坛子,也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古物,还挺好看的。可惜遇人不淑,到他们手里就成了盛水用的器具了。

水源地离他们落脚的山洞不算近,但一路上小哥俩叽叽喳喳的斗嘴倒是显得时间过的快了很多。常有财甚至还注意到旁边草窠子里悉悉索索的跑过去一只兔子。

水不知是从山顶留下的雨水还是泉水,只小溪一般细的水流从山上流下来,将半山腰这里的一块儿巨石冲出了一个坑用来储水。常有财用手掬起一捧放到嘴边舔了舔,并不凉,而且甘冽清甜。可惜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农夫山泉,不然这么好喝的水肯定得麻烦‘大自然的搬运工’。

常有财交代俩个弟弟洗干净了手一捧一捧的往坛子里装水,自己拎了那小兽和一把有些钝了的短刀往下游走了走。这种要动刀的事儿还是别让小孩儿干了吧,这要是不小心弄伤了手,破伤风什么的暂且不提,就是疼的嗷嗷直哭的话就够他常有财喝一壶了的。

常有财在现代是个连杀鸡都没做过的,唯一的杀生大概就是苍蝇蚊子了。乍一面对这血肉模糊的一团,感觉背后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可没有任何办法,以后大概要经常面对这种情况。常有财咬了咬牙,用水把这小兽身上的血迹清洗了一下,将将露出小兽原有的黑黄毛色,伸出刀一点一点的把它的皮肉割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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