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颐深的车是个很普通的牌子,并不是几百万的豪车,不过以这个城市警察的平均工资来看,男主已经是年少有为了。
二十多岁的年龄,就有车有房,长得好看。
可惜单身。
程朝有些稀奇地坐上副驾驶,看到车里挂着一个驱鬼的檀木香袋,下意识皱起了眉。
裴颐深将香薰收起来,问道:“不喜欢闻这个味道?”
程朝点点头,打开窗户通气,等车开启后才把窗户关上。
檀香味已经被风吹尽,说话时,程朝又闻到裴颐深身上的薄荷味,比之前在审讯室里更清晰,淡淡的,温柔又冷淡。
内敛清冷,干净温柔。
犹如途径一片草原,野草温柔生长,仰头就是流动的星河,闭上眼,则是经年一场缱绻旧梦。
程朝耸动鼻尖,有种很想舔一舔的冲动,问道:“你身上喷了香水?”
他在现代待的时间不久,在坟头坐了七天,地府工作假期十天,来到这个世界四五天。对于香水的概念他并不是特别明白,只觉得类似于上个世界公子哥出行时往身上熏的香,都是附庸风雅的东西。
“不是。”
裴颐深递给他一袋薄荷糖。
这款薄荷糖是他的朋友亲手做的,做的数量不多,只送给关系亲密的几个人,从味道到包装,都别具一格。
包装袋也是专门订制的款式,程朝不会拆,用牙咬,半天也没拆开。
裴颐深无奈地拿过去,将碧绿色的含片取出,喂到程朝唇边,他没有逾越地触碰程朝的唇,不近不远的距离,恰好能感受到程朝冰冷的鼻息。
程朝用舌尖卷过,砸吧了几下。
很香,但是很苦,他不喜欢,还想吐出来。但附近没有垃圾桶,他苦着脸嚼碎,咽了下去。
裴颐深看出来了,垂着睫毛问道:“你叫程朝是吧,哪个朝?”
程朝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是“朝为行云,暮为行雨”,但是转念一想,男主从小学习天师必备的技能,估计是个文盲,没学过古诗词,于是道:“朝气蓬勃的朝。”
裴颐深低低笑了一声,“系好安全带。”
车速不快,花了半个小时才到裴颐深家中。
裴颐深用钥匙打开门,从柜子里拿出一双备用拖鞋让程朝换上。
拖鞋是款式简单的蓝色男士拖鞋,与程朝想象中的粉红兔子拖鞋不一样。程朝穿上,很有礼貌地没有到处打量他家里的摆设,目光老老实实放在眼前。
裴颐深作为一个独居的青年男性,家里竟是意外地整洁,连地板都一尘不染,可见主人经常打扫卫生。装修走的是以黑白灰为基调的简约风,客厅的木架子上摆了各式各样光滑的瓷器,除此以外没有多余的摆设。
很干净,很讨程朝喜欢。
客卧也经常打扫,不需要再特意收拾,裴颐深铺好被子。道:“熬了一晚上夜,休息一会吧。”
程朝一点也不困,但为了不被裴颐深发现端倪,乖乖巧巧地点头。
客卧里有一间独立卫生间,一直没人没用过,裴颐深确认过花洒没坏后,给他找出几件衣服,道:“内裤没穿过,衬衫穿过一次,先凑合一下,下午带你出去买。”
程朝虚伪地说:“会不会太麻烦了。”
裴颐深笑道:“等你回家后,再还钱也不迟。”
程朝再低情商缺心眼,也觉得男主对自己太好了。不过,他在地府逛某个绿油油的网站时,除了现代灵异小说,还看过许多其他的小说,里面有不少比裴颐深还要心善人蠢的傻白甜。
裴颐深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圣母了,不占便宜白不占。
程朝花了二十多分钟就洗完了澡,半鬼的身体冰凉,但他喜欢一切有温度的东西,比如说热水,所以即使身上并不脏,他洗澡还是认认真真的。
裴颐深个子将近一米九,比程朝高很多,他拿衣服时还没注意,衬衫是偏大的宽松款。
程朝把每一个扣子扣得整整齐齐,衬衫下摆长至臀部以下。
裤子更是穿不上了,他浑身的肉都长臀部上了,而腰却纤细窄瘦,跟裴颐深从小训练出来的身材相差个十万八千里。于是他索性放弃穿裤子,反正衬衫够长,他一个男人,不怕什么走光。
他原来穿的衣服里藏了一盒解梦丹,若是被男主捡走便宜了他可不好,程朝将它藏在洗手间的角落,准备男主一走就吃掉。
程朝满身潮湿水汽,走出洗手间,发现裴颐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
电视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上面有几头神似吹风机的粉红色小猪,蹦蹦跳跳地说着程朝听不懂的语言。
程朝看了几眼,就因为语言不通主动告辞,将注意力放在裴颐深身上。
他脚尖蹭着布料,跪到沙发上,单手撑着靠枕,发现男主脸上的黑眼圈跟自己一样浓,不知道熬了多少次夜。
恐怕和自己一样,经常通宵打游戏看小说。
他偏了偏头,忽然产生一个错觉——
裴颐深长得有点像顾锦时。
但仔细一看,两人的长相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顾锦时性格矜贵傲慢,五官也生得艳丽富有侵略性,面容白净如明玉,琼鼻黛眉,不怒自威,哪怕特意温和下来脸色,也不见得温柔多少。
而裴颐深五官立体深邃,比顾锦时温柔的多,给人的感觉和薄荷糖一样,温柔下尽是不动声色的冷淡。别人看他时,先会注意他的气质,鲜少会注意他的五官,很难形容,硬要找个形容词的话,是不含半分女气的英俊。
唯一的共同点是,两人的睫毛。
跟程朝这种又密又长的不一样,比较稀疏,根根分明,像是因为没粮吃而熬夜写小黄文的万人迷受控写手的发量。
程朝忍不住凑近,想数清楚他睫毛的数量,膝盖压着衬衫的底部,软绵绵地陷在沙发里。
就在这时,他的手腕被握住,裴颐深睁开了眼。
裴颐深眼底划过金色符文,但仿佛是错觉般一瞬即逝。
他静静地凝视程朝,微微用力,将程朝拉得更近——
程朝听到裴颐深刻意压低的声音,“你身上有水,会感冒,我帮你擦干净。”
第40章 入梦(十)
“不用麻烦了, 这不太好吧……”程朝怂怂地往后缩。
说话间,裴颐深身上的金光更盛, 是一种, 能去掉程朝这个卑微鬼王半条命的程度。
程朝浑身上下除了脸皮以外哪里都不结实,被裴颐深碰一下还好,接触久了恐怕连皮带肉灰飞烟灭。
因为没有浴巾, 他身上的水珠没擦干净多少,衬衫因为宽松逃过一劫, 只有贴近皮肤的地方湿了一点,他早已习惯, 并不觉得难受。
裴颐深点了点他的额头,去主卧找毛巾。
沙发软绵绵的,程朝跪都跪不稳, 裴颐深一戳, 他就倒下去了。趁裴颐深转身, 他撒腿就跑。
裴颐深背上仿佛长着眼睛,手疾眼快将程朝按住, 解开自己的领带, 将程朝的手腕绑到一起。
“裴颐深!”程朝动弹不得, 恼羞成怒, 乖巧小男孩的人设都崩坏了。
“刚才还叫哥哥呢,怎么这么快就改口了?”裴颐深弯弯唇, 笑意不变。
程朝恶狠狠地收回中指, 假笑道:“对不起啊, 哥哥,我刚才吓到了。”
裴颐深去了主卧,出来时手上拿着的却不是他口中的毛巾,而是一条七分运动裤。
这条运动裤比刚才那条要合适多了,至少不会一走路就往下带。
程朝虽然个子比裴颐深矮,腿却没有短多少,穿上后只露出一小截小腿和脚踝,苍白的肌肤因为方才热水的冲洗,微微泛着红。
裴颐深装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通,是工作上的事。
程朝巴不得他过劳死,嘴上假惺惺地说:“啊,哥哥,你还要工作吗?好辛苦啊,能不能请假啊?”
“不能。”裴颐深遗憾地摇了摇头,“冰箱里有零食,遥控器在这里,中午我尽量赶回来,带你去吃午饭。”
他似乎对程朝很放心,一点也不怕程朝在自己离开后偷走什么东西,整理一下衣服,就离开了。
程朝对着他的背影做了好几个鬼脸。
他听不懂电视机里小粉猪的语言,托着腮吃掉两包零食,就感到无聊,溜回了客卧。
洗手间里藏着的解梦丹还在,程朝打开盒子,里面一共装了五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