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夫就喜欢你这种半拒不拒的调皮,为夫如今最忙的,就是困觉,活了三世了,从未有过如此喜欢困觉。”
江津:“……”
你喜欢的不是困觉。
……
翌日,连云宗。
“师兄,你昨晚听见没有,宗里的千年古树上,好似有大鸟在叫,叫了一宿,我都没睡好……”
是一名扫地的小弟子。
大师兄是上了些年纪的人,知道些消息,赶紧捂住了小弟子的嘴。
“大什么鸟,说话当心点……那是宗主和上神在修炼神功,不得妄议,更不得跟别人说起。”
小弟子嘟嘟嘴,嘀咕:
“犯得着跟别人说吗?那老大声,谁听不着……”
他不明白,到底是修炼什么神功,要这样叫?
于是乎,那新建的宫殿很快有了称呼。
凤鸣殿。
……
如此过了许多年。
忽有一次,寒烨回了一趟天界,很快又下来了,神色有些急。
“津津,为夫觉得你是时候飞升了。”
江津有些莫名其妙。
以前说修行顺其自然,现下又急着让他飞升。
“可是我的修行不过大乘境一阶,离飞升还远着呢。”
江津是不急着飞升的,天界哪有人间烟火好。
“无妨,为夫已经安排雷神提前释放你的九道雷劫,届时,为夫替你挡着,你往上飞就是了。”
挡住九道天雷对于寒烨而言,易如反掌。
“为何?”
“天界的仙位只剩最后一个,为夫怕被别人抢先了。”
江津只好应下。
仙位是有限资源,若是被人抢先,要等某位仙人去渡劫,空出位置,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匆匆忙忙渡了个雷劫,不曾想,江津还是慢了一步。
最后的一个仙位“饲马仙君”被一个老修行者抢前占了。
结果就是,满大殿的神啊、仙啊,看见炎神牵着他的那位小道侣匆匆赶来,让天君授职。
天君很为难。
一面是“饲马仙君”的仙牌已经发了出去,没有要回来的道理,另一面是炎神多次拯救三界,破除险情,给他道侣一个仙位这等小事,若是驳回去,实在说不过去。
“哪位仙君自告奋勇,下界去渡个劫……腾腾位置?”
天君太难了。
底下众仙纷纷攥住自己的仙牌。
谁没事还会想下界渡个劫呀?你以为劫史仙君编的渡劫故事是闹着玩的吗?
场面有些尴尬。
还好月老站了出来,不过,他倒不是自愿下界渡劫。
“天君,不如再加一个仙位。”
加仙位,这事自然简单,不过是天君点个头的事情。
烦就烦在,如今各行各业都已有相应的仙职,想要加仙位,就要先找一个适当的名头。
这几千万年,早把天界众神仙的点子用光了。
又陷入了沉默。
月老本想看看炎神的神情,却见炎神近来好似面色红润了不少。
显然是过得快活的。
月老顿时有了主意。
“禀天君,自炎神成婚以后,天界越发稳定昌盛,炎神修为增进神速,想来炎神这位道侣十分旺夫,不若就赐旺夫仙君罢。”
众神仙眼前一亮。
天君当机立断,当即给江津授了仙职——旺夫仙君。
第72章 番外三
番外三·小野狐
寒烨重归神位后,将八十一莲玉冠留给了咕咕。
毕竟在讨媳妇这件事上,胖咕咕曾帮过他不少忙。
如此,玉冠里隐藏的浮生境,自然也是咕咕的了。
小胖猫双眼直冒光。
浮生境里的丹药是论箱装的,灵药都是万年级的,有口福了。
连云宗众人眼睁睁看着一只小胖猫跃进浮生境中,在里头吃了足足七七四十九天。
居然没有噎死,也没有胀破肚皮。
后来是白叔揭秘,这小家伙身上有上古饕餮的血脉。
进去的时候是只小胖猫,众人以为,出来的时候应是只大胖猫。
令众人失望了。
从浮生境里走出来的,是一个身着黑衣的俊朗少年。
非但不胖,还有点瘦削,显得身形颀长。
大抵因为是妖,面相又带几分邪气。
不怒而威。
此后,自称名为古汩。
因为长相俊美。
很快,古汩成了连云宗绝大部分师弟和极个别师妹的爱慕对象。
只可惜,古汩成了人,性子却还是咕咕。
眼里除了吃和玩,根本容不下其他。
这日,江津下界,见咕咕化形几百年,依旧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免不得嘀咕几句:
“若是早些找个道侣管着你,以你的血脉天赋,早该飞升归位了。”
“是酒馆的饭菜不好吃,还是湖里的小师妹不好看,或是跟人打斗不舒坦?我为何非要找个道侣,自找不快活。”
咕咕猫性是野的,又道:
“可不是谁都想像你这样,整日和炎神腻腻歪歪的,一天到晚除了睡还是睡……话说,早些年头见你总在抱怨‘旺夫仙君’这仙位,如今当得倒挺开心?”
“你懂什么,只要有人信奉,管它叫什么仙位。”
什么茅坑仙君、剩菜仙君,比这出格的仙位多了去。
如今的凡间,旺夫庙林立,数目隐隐超过了炎神庙,江津自然是得意的。
……
……
话说小剑爷成胥,一把飞剑舞得出神入化,早成了连云宗的门面。
只是,于小剑爷而言,剑术不过业余爱好,随意练练着玩。
穿裙子扮妹子挑逗好友,才是他最大的爱好。
几百年来,从未变过。
正所谓,穿裙一时爽,一直穿一直爽。
遗憾,身边的朋友都骗了个遍,如今最苦恼的就是找目标。
某日,成胥见到了化形的咕咕,心道:
“何不捉弄一下这蠢猫?”
当即有了新目标。
要骗咕咕,很难。
因为咕咕知道成胥的套路。
俩人是死对头,以前在连云宗经常掐架,众所周知。
要扮成何等模样才能骗得过咕咕那家伙?
越难,成胥越感兴趣。
既然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咯。
偶然间,成胥从龙骨山脉幻形狐族那得了一件灵器——狐耳。
只需将它置于头上,便能隐去真耳朵,在头顶长出一对狐狸耳朵,毛茸茸的,跟真的一般。
穿上一套紧身劲装,再加一条小皮裙。
一双草鞋。
手腕上再缠些山藤野花。
一直半化形的惹人怜爱的小野狐就出来了。
“死胖猫,看我小野狐怎么收拾你,嗷呜。”
声音又软又俏。
出神入化的打扮技术,又有狐耳朵的加持,当真认不出来是成胥。
……
……
咕咕吃饱了,喜欢在连云宗后山找棵古树,一躺就是半天。
成胥将“偶遇”的地点设在此处,孤男寡“女”好办事。
“哦呦,我的脚。”
崴脚,是最俗套的招数。
咕咕闻声望去,只见一只半化形的小野狐坐卧在草堆上,轻声唤疼。
那一声声叫得,可真是酥人呐。
再看一双大长腿,天,精品。
“公子光顾着看人家,不来帮帮忙吗?”
奔放的娇羞。
又道:
“是我的腿不够好看,还是公子的心太硬,都疼死人家了,还不过来。”
咕咕一个翻身,到了小野狐身前。
“你好骚呀,我喜欢。”
轻轻握起小野狐受伤的脚腕,仔细端详,又道:
“我知道你是装的,可是爷就喜欢你这样骚断腿的。”
成胥暗自庆幸。
果然没有看错这蠢猫,猫改不了吃腥,当真就喜欢骚的。
于是,娇滴滴道:
“小奴哪有装?分明就是有块石头绊了脚,一不小心,摔进了公子……的心里。”
“你伤得这般重,不如我抱你回我的洞府,仔细替你……好好瞧瞧。”
言罢,咕咕已然将小野狐抱起。
成胥顺势搂住咕咕,道:“小奴身上还有好些伤,公子不如一并都看看罢。”
既然要骚,就要贯彻到底。
咕咕的洞府很干净,干净到只有一张玉床。
这是天底下猫妖的通病。
风流风流,像风一样,像流水一般。
该来就来,绝不拖沓。
只可惜,咕咕的手只那么扒拉几下,就软软倒下,沉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