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咬紧牙关,弄得粉唇都泌出血珠后才自言自语道:“早知道,让爷跟王爷明说好了,王爷……对了,王爷没有死,现在正跟那位武官大人处理官道滑坡,重新开通路径的事,等他把路挖通了,他肯定会回县城修整,那他……”
“会不会还记恨我不小心把那枚水晶吃掉的事?我也不是有心的啊!就是看它晶莹剔透,实在喜爱极了,才拿过来看一看,他都要娶我做王妃了,为什么连块水晶都舍不得给我,奶竟然也跟我抢,都是他们的错。”
她似乎忘记了水晶是她趁傅北王重伤难以动弹,挤在轿子内暂缓口气时强抢走的事实,一个劲的在心里想着自己的无辜——我不是故意的,要不是他们想抢走,我也不会一着急就给藏嘴里,谁知道那水晶到了嘴里会跟糖似得化开啊!
对了,大和尚说我是贵不可及的好命,他是为了我的好命才想娶我做王妃的,这么一点小事,他应该不会记恨了吧?但……他那个时候看起来真的想杀掉我,把我肚子抛开,夺回水晶的样子,要是他为了水晶,连我的命格都不在乎了,那我留下来肯定很危险。
不如趁着他还没回来赶紧逃吧!反正金人实在太凶了,就算让我做王妃,我也适应不了,如果我的命格那么好,到了南国,成为真正贵门千金,肯定会能再次嫁入王侯之家,而我走的时候,因为没首饰,就把那几样戴上了,倒是可以继续先前的计划。
村里人既然能在这个时候进县城,那县城的宵禁也许有办法解除,自己可以趁机先走一步,对了,爷奶说过,十几年前人们为了逃离金人铁蹄,曾在山上踏出一条通往源河县的小路,自己又对那一片的山路最熟,何不……
因眼前危机忘记继续报复何雨竹,只想赶紧逃离的何福云,在想到可行办法后,立刻收拾行囊,把傅北王给她那套行头一包,就悄悄避着武官家眷安排,现如今正在打瞌睡的丫鬟,向楼下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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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知道他们的行踪已经暴露在故人眼中,并令故人下定了决心的何雨竹、麦家康两人眼看着一行诡异的人穿过县城大街,疾走到南城门,在队伍里又多了几名兵丁后,那城门再次无声开启,令他们顺畅的走了出去,上了通往府城的官路,然后又是一通疾走。
看的何雨竹忍不住小声嘀咕:“还以为会出现些有趣的事呢!没想到就是赶路、赶路,他们究竟要走到什么地方,难道想要去府城自首,招出我这个罪魁祸首,减轻罪责。”
“他们的形容也太奇怪了,不像是有这种打算,倒像是……咦!这里好像要到了泥石流滑落的地……”麦家康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一直急速前行的人群忽然停下来,同时前方出现了摇摇晃晃、密密麻麻的火把光芒,不由咽下口中的话。
而就在诡异众人停下脚步声后,火把所在的位置有个中年男声大声喝问道:“什么人?不知道晚上非官命,全部宵禁的规矩吗?”
“金人!”
“是金人!”
“换我儿子命来。”
“还我的头!”
“畜生、畜生!”
“把娘脱光后杀死的人,终于找到你了!”
“爹!我也要用他们的脑袋串糖葫芦。”
“爷奶,金人又来截杀咱们了,真可怕哦!”
“嘻嘻!他们的狗皮真漂亮,我想要呀!”
“呵……血流成河,我家人的血淹没了地面,把你们的血还给我吧!”
“去死!”
“去死!”
“去死!”
…………
第45章 鬼回乡
一直沉默无声, 仿佛除了脚步声什么都没有的众人, 在这个男声响起后,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 明明一堆人大多都是中青年男人,但一出声,却男女老幼妇孺孩童都有。
并且个个眼中充满怨戾之气,身形也开始变得古古怪怪, 并且在熙熙攘攘几句后,竟二话不说, 连对方的反应都不等, 就向着那些身穿盔甲的兵丁们扑去。
那些兵丁习惯四处征战,镇压土匪反贼,各个都算得上是身经百战, 才这么几十人,连柄菜刀都没带的普通老百姓而已,就算看起来奇形怪状, 胡言乱语如疯子,他们也毫不畏战, 并有信心无损伤把他们击杀。
然而事实很快教他们做人,扑去的身影们即使手无寸铁,却如同个个力大无穷,手脚骨骼可随意扭动,指甲比猛兽爪子更锋利一般,竟在几个眨眼的时间内, 或者将兵丁的骨头扭断、或者将兵丁身上划出比刀砍更严重的伤口,个个看起来都活不成……
倒是从县城里被武官招来挖掘泥石的壮丁们,明明吓得浑身发抖,丝毫不敢反抗,奇形怪状的人们却没有攻击他们,但是,他们明明什么也没做,那些人却开始一个个变成了何家村那些人奇怪的样子,面无表情,双眼发红,踮着脚尖向人群聚集……
眼看着自己这边护卫家丁一个个倒下,对方却不知怎么把那些贱民也拉拢过去了,而且这些人真的很怪,一点人样也没有,往常战场征伐,杀人无数的武官从没有过对鬼神的敬畏之心,现在看着这幅情形。
耳边莫名想起攻下这片土地,为了消减韦原人的数量,便于金人镇压而进行的入城先屠时,那死去韦原人对他们金人发出的一声声诅咒,那时他对诅咒什么的不以为意,如果靠诅咒能胜利的话,云国也不会被他们攻破。
他那时更在意的是能屠杀多少韦原人,杀的韦原人越多,上面对他们的奖励越多,虽然他当时只是一个小头领,金国又只是部族状态,连自己的国家都没建立,没有什么明显的官职奖励,但是更多的美酒美食美人,是男人又怎么会不喜欢,还有更多的奴隶……
“我记得你,当初就是你带着两个金狗闯进我家,杀死了我的家人们,凌の辱了我的妻子女儿,能够再次见到你,我真是快高兴死了。”
就在武官因为那些诅咒声,莫名回想起十几年前踏入这片土地,凌虐屠杀的快意时,一个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
令他本能的侧头看向发声的人,扭头看到的却是一个圆头正脸,面容黝黑,随处可见的贱民泥腿子脸,这张脸的主人正一脸诡异笑容,抬起右手慢慢向他抓来。
这种人在金国随处可见,攻进云国时不知杀了多少,他根本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又是在哪里动的手,不过只带着两个人行动的话,那是他比同僚更狠,敢于第一个对云国平民下杀手后。
上司把他提拔为小队内三人一组小组长的时候,距今已经十几年,好像是刚攻入云国数月,那时候直至升为小队长前,他都在哪片行动来着?
哦!对了,就是这一带,记得那个地方叫什么城来着?对了,好像是云宵府,咦!那不是现在更名为金宵府城的地方,也就是现在自己将要前往的地方吗?要不是这条官路出问题,他已经到了啊!
面对诡异的敌人,武官边神不守舍的想着往事,边本能的拔刀想要抵抗,谁知道就在他的刀即将砍到对方的手时,对方的手竟不知怎么扭曲成另一个角度,并且手指上忽然冒出足有一尺长的漆黑锋利尖爪,穿透了他的胸口,将他的心脏挖出来。
拿在眼前看了看后,递到嘴边咬了一口:“原来金人的心是红色的,一点也不臭,我还以为是颗发臭的黑心呢!”
“不要……把心脏……还给……”亲眼看到这一幕的武官,迟钝的低下头,看到自己多了一个窟窿的心口,艰难的说道,直到亲眼看见对方把他的心脏吃了下去,那张脸竟从普通的贱民泥腿子样。
变成了一个模样俊秀,面白短须的书生文人样的人时,脑中正飞快闪过他一次次夺取他人性命画面的他,忽然想起了这个人,那是在他所在部族攻破云霄府时的事,他们小队长带着他们杀了那条街大量反抗他们的壮丁后。
让他们三人一组进入户家清理,那条街只是条南城的平民街,不是什么大贵族的府邸,也没什么油水,有油水的都给更高级的部落勇士、头领们占去,这些平民街只是上面漏漏手来安抚下面小兵用的,所谓清理,并不强迫一定斩尽杀绝,只是给他们一个发笔小财的机会……
他带着俩手下闯进了文人的家中,看到了拿着把中看不中用的匕首,菜刀,站在门口全身发抖对着他们喊滚出去、滚出去的中老两个男人,和藏在堂屋门后的一个老婆子、一个比草原上女人温润漂亮多了的女人和一个小荷初立,充满青涩韵味的少女,还有一个刚会跑的小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