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引小姑娘在客厅坐下,和她说笑一会儿,待气氛和融时才切入了正题:“我戒毒这几日,家里派人来过吗?”
原本笑容满面的李淑然在听到“家”这个字眼后小脸顿时煞白一片,她惊惶地揉捏着衣角,小声回答:“起先太太派人来问过,后来父……老爷也来了。”
乐景只听李淑然称呼李廷业为老爷,就明白她心中对李廷业不是没有怨气的,他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柔声道:“别怕,有哥哥在,不会再让他们欺负你的。”
“我没有怕。”李淑然摇了摇头,眼睛亮晶晶的,嘴脸控制不住翘了起来:“叔父把老爷给骂走了。”她窃笑道:“叔父可凶啦,吓得老爷走出来时差点摔了一跤。”
李淑然没说的是,在发现了站在一旁的李淑然后,李廷业狠狠瞪了她一眼,眼神愤怒冰寒宛若在看一只不听话的狗,也就是那一眼,彻底断了李淑然心中对李廷业稀薄的父女情分。
乐景心下稍安。尽管知道李廷方的人品是史书盖章过的,此时听说李廷方真的言出必行时,他还是长松一口气。距离他和李廷方的一月之期还有二十天,他必须抓紧时间了。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件事需要确认一下。
乐景试探道:“淑然,若有天老爷太太求你回家,你会回去吗?”
李淑然立刻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回答:“他们就算求我回去也一定是不安好心,我才不回去呢!”她抓紧乐景的衣袖,急急地说:“我要跟着哥哥,哥哥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她又不傻,相比待她如猫狗的老爷太太,自然还是现在笑容眼神温暖的大哥更值得依靠。
乐景仔细观察李淑然的表情,明白这些都是她的真心话。如此他最大的顾虑就彻底消失了。
他点了点头,郑重地说:“我明白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大哥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想起李廷方和王氏那对辣鸡夫妇,乐景就算是泥人也被磨出了火气。他垂眸遮去了眼中的晦暗冰冷,凑近到李淑然耳边柔声低语:“淑然,你想毁了李家吗?”
他耐心等待着,短暂的沉默后,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我不想。”少女表情恳切认真,“哥哥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有必要为那些人脏了手。”
乐景眨了眨眼睛,眼中冰冷褪去,叹笑着揉了揉少女的脑袋:“好孩子。”
这么澄澈干净的孩子,格外能激起他的保护欲。
也就李景然那个蠢货才有眼无珠,错过了这个好姑娘不说,还把面慈心苦的太太当成了亲娘。
“少爷,您吩咐小的买的报纸,小的已经买到了。”
李淑然把目光投向门口,视线停留在小厮怀里的厚厚一叠报纸上不动了。怪不得刚刚哥哥屋里没有伺候的人,没想到竟是被哥哥派出去买报纸了。哥哥之前可是从不看报的……果然那也是为骗过太太演的戏吗?不愧是哥哥!
乐景丝毫不知李淑然这个新晋哥吹在心里又把他吹了一遍,他只是从小厮手里接过报纸,大概浏览了一下。
这里一共有十几种报纸,都是市面上较为流行的,有当地的小报,也有全国性的大报。这些报纸上的内容不仅较为全面反应当代的审美倾向,还可以反应出每种刊物的风格。如果乐景想要投稿的话,就必须要把这些东西琢磨透。
在经过慎重的考量后,他从中挑出了两份报纸,一份是当地较有名的小报《奉天杂闻》,一份就是全国性的大报《文学报》。
前者有点类似现代社会的地摊文学(例如故事会),上面刊登的都是博人眼球的曲折离奇的故事,乐景就在头版看到了一个名为《偷情分尸案》的艳情与惊悚兼备的小说,所以《奉天杂闻》虽然在当地流传甚广,却一直上不了台面(毕竟爱看这种报纸的也不是什么正经知识分子)。
后者《文学报》的地位就是《奉天杂闻》拍马所不能及的了。《文学报》总部设在北平,是全国性的大报刊,在华夏各省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奉天市也设的有分社。报纸上面刊登的作品无一不是名家的精品,内容高雅,思想深邃,有很多作品甚至被收录到了后世语文课本上。
从私心而言,乐景是想去《文学报》投稿的,能把自己的作品和那些青史留名的作家文学家们刊登在同一张报纸上,这对他简直太有诱惑力了!但是在冷静下来后,他还是选择了《奉天杂闻》作为自己的第一部作品的刊登平台。
《文学报》毕竟是全国性的大报,作品刊登门槛高,编辑谨慎严格,虽然他在现代社会时因为崇拜民国《文学报》里的几位作家的缘故,细心揣摩过文学报的风格,也仿造过当时的半文半白的文体写过几篇文章。但是那只是他自娱自乐,这次他寄出去的作品如果被打下来的话,他的时间和精力就白费了。而他现在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
他这次“离家出走”太过突然,几乎是身无分文,这买报纸的钱还是李廷方给的“零花钱”,所以他必须在剩下的二十天里攒够跑路的路费。因此准入门槛低,规矩少的《奉天杂闻》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文学报》,等到他和李淑然安定下来后,他再去试水也不迟。
作者有话要说:
《奉天杂闻》和《文学报》都是我杜撰的报纸,后面的其他报纸杂志同理,都是杜撰的,没什么原型,别对号入座。
猜猜乐景的第一本小说会写什么?先说好,不是艳情小说233333
第5章 民国之写文(4)
第一部作品要写什么,乐景已经有了思路:他打算写一本推理小说。这还是《奉天杂闻》上连载的《偷情分尸案》①给他的灵感。
当初看到分尸这两字时,他还以为是什么推理刑侦小说,着实让他好奇了一把,所以虽然他手里的小说连载部分看起来比较像小黄文,他还是让小厮帮他收集一下往期的《奉天杂闻》,打算在黄文里找剧情,研究一下民国时期推理小说的水平。
也是巧了,那小厮的同屋正是这《奉天杂闻》的忠实读者,是以小厮很快就给他抱来一大叠报纸。
然后乐景就顶着小厮异样的目光,淡定地开始翻阅报纸。
虽然报纸期数不全,但是他还是拼凑出了《偷情分尸案》的主要内容,然后他便为古人的“会玩”给惊呆了。
《偷情分尸案》虽然名字带有惊悚的“分尸”两字,但是本身和刑侦推理没有什么关系,它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艳情小说。
是的,这种在后世只会被和谐的小黄文在风气保守的民国时期不仅没有被藏着掖着,反而光明正大地被刊登在了报纸上,而且销量还颇为不错,这还真是一个绝佳的黑色幽默。
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做陈晚朋的年轻人,生性风流,那啥天赋异禀,又长相俊俏,因为太帅了,所有大姑娘小媳妇都往他身上扑,所以他是见一个睡一个。
其中各种艳情描写暂且不表,就说有一次,他勾搭上了一对姑嫂,三个人颠龙倒凤好不快活。
然而好景不长,三人的事情败露,为了家中女眷的名节,这家的男人就把陈晚朋给勒死了,为了销毁证据,顺便还分了个尸,抛去野地给埋了。然后作者就借陈晚朋的悲惨遭遇告诫读者们:淫人妻女者是没有好下场的!
乐景读完这个故事只觉得哭笑不得,从此也对民国小报的没下限程度有了深刻的认识。
果然读书人耍起流氓来也是不同凡响啊。也怪不得那小厮看他的眼神会那样古怪。可不是嘛,他这个大烟鬼,戒毒后身体还没好全,就急吼吼的开始看小黄文,如此好色可不让人鄙夷嘛。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很一言难尽,但是也由此激发了他的灵感。
推理小说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欧美得到发展,六、七十年代以来在日本风行,推理小说这个名字,也是日本人给起的。中国的推理小说发展很晚,而且就规模而言也比不上欧美和日本。
乐景是从那个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过来的,自爱伦坡发表了世界上第一本推理小说后,这一百多年来,推理小说中的犯罪手法不断推陈出新,在乐景所处的时代已经形成了种类繁多的成熟流派。
它们中的任意一种流派都是吸取无数前人智慧结晶的结果,在当今这个时代可是国人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