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端起碗,夹起一块羊肉,吃下,“五两银子是不是收得有些少了?”。
“是挺少得,”平莺边吃边回道,“清予,我们多住几晚吧。”
这样的话不就一举两得了,她满足了口欲,朝露也赚足了银子。
方清予立又拿出五两碎银放在桌上。
“贪吃可是不好的,”朝露收下碎银,吃起来,再不动筷这铜锅里的刚下不久的小菜,又没她份了。
平莺吃下美味的一片瘦肉,眯起双眼,“小丫头,跟我走吧,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然后天天给你做饭?”朝露夹起一片肉晃了晃,笑得可爱。
平莺闻着酒香,端起碗,一饮而尽,张着红唇,伸开五指,诱惑道,“不好吗?给你的钱也不会在少数喔。”
“五两?”朝露凝眉。
平莺五指连翻了四下,“二十两,一顿饭。”
“主子,您醉了,”方清予出声道,二十两一天还差不多,一顿饭想想还是不太可能。
平莺摇摇头,一笑,“偶尔让这丫头给我做一顿饭,换换口味也挺好的。”
其他时候养着朝露不就行了,养个人又不费钱,多划算,她很聪明的,好吗。
“你这护卫呆头呆脑的,”朝露冲着平莺说道,她都明白这话既然说了出来,肯定不是想让天天做饭给她吃得。
平莺会意一笑,“我也这么觉得呢。”
方清予貌似没听到这话一般,手里的筷子伸向铜锅的速度是越来越快了。
平莺从铜锅里夹了一块土豆和一个小辣椒,放在了护卫碗里,“多吃点,一路跟来你肯定饿了。”
“多谢主子,”方清予眼都不眨,一口吃下土豆和辣椒。
平莺唇角笑意更深,“你瞧,他是不是傻的,明明不吃辣椒,我送去他硬是不会反抗。”
“村里姑娘应该喜欢你护卫这样的,老实,忠厚,”朝露一本正经的回道。
平莺到了一小碗酒,绕过朝露,一步一步走到方清予面前,手肘靠着他的右肩,“那你们村里姑娘可没戏了,这人一生都属于我了。”
“主子放心,我一辈子都是你的人,”忠实护卫一口喝下她亲手倒的酒,开口道。
这话成功让平莺笑着坐回了原位。
朝露左手拿了一个蛋饺,吃着,“再笑的话,要被他们吃完了。”
“清予,你碗里的分我些。”
“主子,这一半都给你吧。”
“不行,我全都要。”
“是,主子。”
四人吃这一顿饭,吃了整整一个半时辰,方才休息。
平莺提着酒坛,摇摇晃晃的来到门口,伸了个懒腰,“舒服啊,小丫头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以后叫我莺姐姐就好,有事我给你撑腰。”
“好啊,莺姐姐,”朝露小脸通红,给了他们睡觉地方的位置,“出门左转,转个弯,有两个房间,你们挑着睡。”
方清予跟在后头,“主子,走吧。”
“嗯,你走前头,万一我倒了,你要接住我,”平莺轻笑一声。
方清予:“主子,你要倒也应该是往后吧。”
“你管我往哪边倒!”。
说话间,两人去往就寝的屋子去了。
朝露刚起身,脑袋一晕,又坐了下来,拍了拍脸颊,清醒了些,碗筷收拾后,洗漱时,她都犹如在做梦一般,昏昏沉沉。
她被平莺灌了几碗酒,喝下去就变成了这样。
最后缩回被窝里时,她都是靠在男子肩膀,眼神迷离,“婆婆。”
“嗯?”。
“我不是一个人了呢,”朝露傻笑一下,握着他手,似是清醒了些,小姑娘忽然抬头看他,“你会走吗?”。
“不会。”
男子的大手搁在小姑娘额头,点点蓝芒从指缝间透出。
第27章
方清予在村里公鸡打鸣的时候,就起了床,洗漱,练功,就像掐好时辰一样,他刚练完功,朝露刚起身去了灶房。
片刻之后,端了一晚醒酒汤,给了他,“这个给莺姐姐喝下吧,醒神的。”
“不用,到了中午,主子自个儿会醒,”方清予回道,接着走到平莺的房门口站着,一动不动。
他有百分百的自信,要是这会端了这碗醒酒汤进去,会被一脚踹出来,喝醉状态下的主子,还是躲远些一点的好。
“醒酒汤放在厨房温着,一会莺姐姐要的时候,你自个去拿吧,”朝露见他拒绝,又把醒酒汤拿回灶房。
三人早饭之后一直临近中午,醉酒的人都还没醒。
趁着暖阳,朝露坐在秋千上,靠着绳索,“奇怪,莺姐姐怎么还没醒?”。
她酿的酒有那么烈吗?虽说她也是第一次品尝,醒来时头也不疼,嗓子也不干,完全与平日里没什么两样。
原本站在旁边的血云,来到她身后,推起秋千。
小姑娘被推的老高,晃来晃去,裙角摆动间像一只飞舞的蝴蝶。
这方玩闹,方清予将他们这一幕尽收眼底,渐渐地,在看两人时,眼前浮现的是另一幅画面。
花园里,坐在亭子里的平莺,看着书卷,他站在身后,陪着她一道待了两个时辰。
“你觉得我今天的装扮好看吗?”平莺放下书卷,一手撑着下巴,对他开口道。
今日的女子,黛紫色白玉兰散花纱衣,外罩同色的烟水百花裙,腰间一条绫罗带将那完美的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长发盘起,发上两三支银钗用以点缀。
就刚刚那么一侧头,端的是风情万种。
方清予:“殿下不管什么打扮都好看。”
“你都这么说了,那看来是不好看了,”平莺转过头,不再看他,重新拿起书卷。
一旁拿着黛紫蒲扇,扇着香炉的奚锦,道,“殿下英明。”
方清予:“............”。
“奚锦,去找御膳房要一碗羹汤来,”平莺一手翻过书卷,吩咐道。
“是,殿下。”
奚锦步子轻快,退出了小亭。
等到小侍女的人没影儿了,平莺将桌子中央的糕点拿到了她旁边,“清予,过来坐下。”
方清予坐到小圆凳上,对于摆在眼前的糕点目不斜视。
“不动手,是等着我喂你吗?”平莺放下书卷,对着他一笑。
这呆子早膳都没吃,陪着她待了两个时辰,也没见他不耐烦,那只能她心软了。
方清予:“多谢殿下赏赐。”
言罢,得了指示,这才吃下糕点,填一填空空的肚子。
“宫里进贼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你也去掺和,被父皇责骂了一顿不说,还没了早膳,”平莺戏谑道。
方清予吃完了好几块糕点,“刺客进的是殿下的院子,这事本就干系很大。”
“宫中的伎俩还不足伤到我,有你在,我不会受伤,”平莺低头看着书卷,余光里却是注意着,这个从小陪她到大的护卫,“这些事以后让他们烦去,你不准再掺和。”
“是,殿下。”
方清予吃完了糕点,又退回到她身后。
这时,奚锦也从御膳房端来了一晚羹汤,放在桌上,“殿下,羹汤来了。”
“清予,去喝掉。”
刚吃下糕点的方清予,几口喝掉羹汤,将碗放回原位。
重新手拿蒲扇的奚锦,开口问道,“殿下,饱了吗?可否还要一碗羹汤?”。
“这会饱了,午时再吃吧,”平莺看了眼桌上空空如也的盘子,走向花园里的绑着的秋千,“既然吃完,那就活动下身子吧。”
方清予与奚锦两人自觉跟了过去。
平莺坐在秋千上,晃着双腿,“飞不高的话,可是要有惩罚的。”
奚锦在旁边忍不住发笑,殿下天天想着法子捉弄哥哥,可真是.........太合她心意了。
奚锦自小进了宫之后,去掉了姓氏,由方奚锦变成了奚锦,两兄妹一人像父亲,一人像母亲,就比如她的哥哥,不光连容貌像,连性子都遗传了下来,与父亲一样沉闷,不爱说话。
直到遇到平莺,相处了十几年,才有了那么些改变,虽然变得比以前多了那么一点话,依旧说不过她。
方清予站在平莺身后,推动绳索,秋千晃了出去,飞的老高。
“劲挺大,还不赖嘛,看来是吃饱了呢。”
“清予,再推高些。”
“再高一些。”
“清予,再高一些。”
“清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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