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这一套衣服,三天没洗澡、没换衣服了。你再不给我置办,就等着我成一个大臭球,天天臭着你!”
林素气呼呼的说着实情,凌慕川淡定的喝粥。
一怒一静,鲜明对比。
终于,吃饱喝足的凌慕川放下碗,看着仍旧炸毛的林素,说:
“那就把外面的东西拿去镇上换钱,买你要的东西。”
“我……”
这家伙淡定平稳的样子,真的很欠抽,她打他一顿可好?
林素眨巴眨巴眼睛,有种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她都要放弃了,这家伙居然又……
“走了。”
“去……去哪儿?”林素诧异。
凌慕川扭头,看着她耸肩道:
“找银子去。”
……
昌明镇,隶属于蛟河县。新站屯归这管。
这是林素穿越过来,第一次出“远门”。
步行,有些喘。说来惭愧,头前带路的那个。人家身上还背着狍子、獐子,仍旧健步如飞,丝毫没有疲惫的状态。
林素终于受不了,忙不迭的快步走过去,拉着他,说:
“不行不行,累死我了,咱俩歇会儿。”
大口大口喘气的样子,顿时逗笑了凌慕川。
他笑了,林素傻了。
相处三天,他是个棺材脸,什么表情都没有,可是现在……
艾玛,天要下红雨了?
凌慕川敛起笑意,瞅着娇喘连连,面色通红盯着自己看的妮子,清冷的问:
“看什么?”
“你笑了。”
“我笑不正常吗?你什么都没拿,累的这个鸟样,我还不能笑?”
“你——”林素咬唇,直起腰看着不会说话的男人,狠狠翻了个白眼,道,“就你这样,注定孤独一生。”
“那你错了,有你陪着,爷儿不孤独。”凌慕川说完,继续迈步往前走。
“喂,你等会儿,我没歇过来呢!大川——凌慕川——”
可惜,不管林素如何吼,人家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这货是古人吗?是古人吗?
调戏小闺女的嗑儿,一套一套的,他到底什么来头?
无可奈何的林素,咬牙跺脚认命的再次跟上,等她……等她发达的,哼!
现代人大多亚健康,出门不是开车就是打车,再不然便坐公交。
反正自打林素创业成功之后,便从来没走过这么远。从村子到镇上,走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
这要是有个计步排行榜,估计今日她能勇夺第一。
终于,站在威严的城门下,林素忘记了累,登时肃然起敬。
这么高,这么宏伟,不得不感叹老祖宗的聪慧。
仰头看着城门上的三个字,虽然鬼画符,可好歹也能认出“昌明镇”三个字的型。
看起来这个地方的文化,跟她原来生活的那里,没太大区别。
肩头被撞,林素扭头。
见凌慕川不知道何时站在身旁,不悦的翻个白眼,说:
“你不走了吗?”
第3章 老公是个有故事的人
凌慕川没理会她的态度,沉稳的叮嘱道:
“跟紧点儿。人多、别冲散了。”
林素不会拿自己的安危开玩笑。点点头,紧紧扯着凌慕川的衣袖,跟在身边。
如今世道很乱,原主都被卖过一次了,她可不想再被卖第二次。
凌慕川虽然话少、臭屁,但至少没有打骂、强迫她。
想想电视里演的那些,啧啧啧……不敢想,不能想……
进到城内,林素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看什么都新鲜。
卖鱼的、卖肉的、卖菜的、卖胭脂水粉的……
哎哟哟,看那些瓶瓶罐罐,都是古董啊随便拿一个回现代,价值连城有木有。
特别留意大家买东西付的钱,圆圆的,小小的,中间还有个孔。
铜板嘛,这个电视里看过。物价貌似不高,那人花了两个铜板买了三个馒头。
凌慕川背着东西,大摇大摆的在路上走。
期间有许多人都过来问他背的东西卖不卖,不过凌慕川谁也没理。
没理就对了,瞧那些人嚷嚷的——
一只獐子,就给五十个铜板,卖肉都不止这个价吧。
路过一个卖粮的小摊,林素拽住凌慕川,看着那摊贩问:
“老板,你这米怎么卖的?”
摊贩闻声抬头,看着他们二人、又看了看凌慕川后背的东西,摆摆手,说:
“去去去,这点儿东西也想换米?做梦呢!”
林素恼火,不悦的看着老板,反驳着说:
“我就问问,你愿意回答就回答,何必这个态度?欠你钱吗?”
“去去去,别妨碍我做生意。”老板嫌弃的挥手,好像赶苍蝇一般。
“你——”
“素,别理他。”
“对嘛,像你男人似的,你得有自知之明,知道吗?”
“你怎么说话呢?你——”
林素名其妙的被怼,心里不舒服,打算上前跟老板理论。
凌慕川腾出一只胳膊,搂着林素的脖子,直接把人拖走。
踉跄离开摊位,林素不爽的看着他,道:
“他那么说你,你连反驳都没有,你怎么这么窝囊?”
“……”
凌慕川睨着她,那眼神顿时让林素缩了缩脖子。
呃……
说错话了。
可是,可是她不觉得自己错了啊!就问个米怎么卖,莫名其妙的被骂了不说,还……
不管怎样,说男人窝囊,就是不对,得道歉。林素重重叹口气,不好意思的开口道:
“那个……对……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凌慕川看着满脸歉意的林素,伸手把她鬓角凌乱的碎发掖了掖,说:
“先去把东西换钱再说。”
话落,男人大踏步继续往前走。
林素在这人生地不熟,自然不敢掉队。颠颠的跑上前,继续拉着他的衣袖。
原本逛街是个很开心的事儿,可现在的林素,一点儿都不高兴。
莫名其妙被看不起,莫名其妙被嫌弃,然后她名义上的老公竟然还……
重重叹口气,轻声嘟囔着说:
“等我有钱了,非把他的摊铺给砸了不可!”
凌慕川扭头,看着她气呼呼的样子,继续朝前面走。
不过她后面嘟囔的话语,倒是让凌慕川眼神微寒,一脸不悦……
……
来到一处名叫“天香居”的酒楼,林素仰头看着,在心里狠狠挑剔了一番。
位置不错,门面也好,只不过大堂里面太乱。
桌椅摆放的没有章法,不好!
还没等看够呢,凌慕川直接拉着她绕去了后门。
轻车熟路,显然不是第一次过来。
林素微微蹙眉,看着眼前的男人有些迷茫。
三天的相处,她很确定凌慕川不是善于交际的人。平日里他住的那个小院,很少有人来,除了分肉的时候。
至于他自己,不是上山打猎,就是在家猫着。今儿如果不是她主动提及没有米,他还不会出门。
可现在……
怎么跟在自己家似的?
推门进院,掌柜的迎出来,对他很客气,也可以说很热情。
林素看着这一幕,突然觉得她这个“老公”,是个“有故事”的人。
会吗?该不是她想多了吧!
“川爷,您怎么来了。赶紧屋里请,屋里请。”
凌慕川把肩上的野味扔在地上,沉稳的道:
“缺银子。”
呃……
真强大!
这借口说的,就好像儿子跟老子要钱一般仗义。等林素缓过神,他人已经站在面前,大手在眼前晃悠。
脸红,不好意思的蹙眉,说:
“干嘛啊!”
掌柜的这才注意到,今日这位爷儿来,带了个姑娘。
之所以说是姑娘,完全是因为头发,并没有梳妇人的发髻。
哟,太阳从西面出来了?
尽管诧异,可还是走过去,抱拳行礼,问着:
“川爷,这位是……”
“我媳妇儿。”
“……啊?!”
林素听着管事的惊呼,赶紧低头降低存在感。
他觉得惊讶吧,她自己还惊讶呢!睡一觉醒来成为一个男人的媳妇儿,她都想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儿。
“川爷是什么时候成的亲,也没跟德江说下,德江好……”
乌德江还想多说几句,被凌慕川一记“冷眼杀”后,侧身让路。咽下口水,热络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