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给了我无数美丽的承诺,让我整天陶醉在爱情的海洋里,渐渐的失去了自我,因而感情到了边缘都无从知晓。
星期天我和几个好姐妹去购买参考书,在大街上看到了军,看到他和一个身材高挑的女生牵手的画面。他们是那样的好啊:我没有去打扰他们,而是含泪离去。
我和军约会的次数越来越少,我总是天真的以为他读高三了,肯定忙于学习,我如果爱他就应该包容他。
自从我们相爱后我每天都去给他送中午饭,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一天中午我在给他送饭的路上看到了军,依然是和那个高挑女生一起。我不愿意在做沉默的羔羊,我假装微笑的走上去,同他打招呼。“军,我给你送午饭了。”
军仿佛是没有听见,和那个女孩儿快步从我身边走过,
眼泪不知何时已经悄悄的滑落,我不想控制任他滑落。
我从其他人口中得知军和一个叫陈蓉蓉的女生在一起,我简直不敢相信,在我心里军是一个真诚的人,他怎能背叛我?
又是一个周六的晚上,我给军发信息要求在老地方见面,很快他就答应了。我天真的以为他没有背叛我,如果他移情别恋了,有怎能答应我的要求。
我怀着兴奋的心情早早的来到了学校左面的咖啡厅,因为那里珍藏着我们美好的记忆。可是军比我去的还早,但是他的右手边是那个高挑的女生,不,她是陈蓉蓉。
看到这个画面,愤恨剥夺了理智,我走上前去,给了陈蓉蓉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没有躲闪,也没有反手相机,而是用眼泪引燃了军的烈火。我被军狠狠的打了几个耳光,啥也没有说,把我踢出门外。
走出咖啡厅,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在我脸上拼命的流动着,我独自走在寂寞的大街,曾经的美好一幕幕在我眼前重现着,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成了过去,我们之间成了过去,这句话在我心底念了无数次。
我和军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有理由,的走上了终点。
那年夏天军考入了我们约定的那所大学,我也步入了高三。可是和军分手后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即使相遇也只是装作视而不见。当别人说起有关于他的消息,我只是微笑的装作一切都不在意,可是耳朵早已背着我收集他的点点滴滴。
感情的失败让我失去了往日的斗志,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班里倒数第几的金角椅其中一把就属于我。我也希望考入和军约定的那所大学,可是我这个烂成绩怎能考的上?
最终我高考落榜了,我没有选择复读,我去了军学习的城市。
我在一家咖啡厅打工,一边打工一边写作。我的文字里不变的男主人角是军,军的身边有好多女人,形形色色,但是没有一个叫做若云的。
后来从老同学那里得知了军的消息,他并没有和陈蓉蓉走到最后,他上了大学就把蓉蓉甩了,在大学校园里有结了新欢。
自从那次感情失败我再也没有谈过男朋友,甚至没有一个异性朋友。军对我的影响太大了,无论是他的好还是他的残忍在我心底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与军的初见是我人生路上最美丽的风景,尽管后来我们成了最熟悉得劲儿陌生人,尽管他给我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痛,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爱可以重来,我依然选择军,选择他做我的朋友,我的知己,做我的恋人,哪怕再一次的伤害,我也不会后悔。
如果上帝让我选择一件礼物,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让时间定格在我与军的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却变故人心,怎奈故人心易变。
放手也是一种美
“不要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这样一句俗话几千年来不知被人说过多少次,可是在爱情的驱使下谁又能够做到,在爱情面前谁又能够如此的潇洒?
梅若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农村姑娘,娇小的身材,明丽的脸孔,晶莹的眼眸,还有她温柔的声音,怎能不让异性心动,俗话说:人无完人,对于梅若来说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学历太低,她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为了让自己能够过好日子她在十八岁那年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农村,来到了物欲横流的大城市。
梅若由于出色的外形条件很容易找到了一份卖服装的工作,虽然收入不很可观,但是够糊口的。
十八岁的梅若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华,她也怀揣着灰姑娘成天使的童话。
梅若所在的服装老板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士,他叫致远,二十多岁的年纪,曾经是一所大学的高材生,但是由于毕业没有寻觅到收入可观而且自己喜欢的职业,于是选择了开服装店自己当老板。这家服装店已经开业两年多了,生意还算不错。店里的工作人员都是他的三亲六故,以此来节省开支,梅若是这家店的第一个局外人。
一天,致远来店里,看到了正在于客人讨价还价的的梅若,她那温柔的声音如涓涓细流进入了致远的耳畔,然后流淌在心间,于是致远仔细打量了梅若,这个如林妹妹般的姑娘让致远有种不言而喻的心动。他已经是第二次见到梅若了,相比之下第一次显得那样的苍白。第一次他与梅若签合约的时候他居然没有发现她的美好,美好的第一次相遇居然成为了空白,真是有点儿遗憾。
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梅若的音容笑貌深深的定格在了致远的心里,只要有时间他就去店里,帮着店员们买衣服,说实话致远可是“少女杀手”,那些女同胞们听说致远天天在店里,为了看到他,女同胞们争先恐后的来买衣服,因此那段时间服装点的生意特别的好。但是致远不在乎这些,他来的目的不是让生意更上层楼而是能够看到梅若。
慢慢地,致远和梅若熟悉起来。起初梅若把致远当成高高在上的大老板,说话做事都格外小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之间更加的熟悉了,她对致远也就不再那样谨小慎微了。其实她也明白自己初来乍到,对于这城市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需要朋友来为自己做向导,因此对致远的态度越来越发的亲切,如同对待自己的朋友一般。
与梅若每天的相处让致远产生了眷恋,他发觉自己已经迷恋上了这个女孩儿。可是冷静下来一想,不能这样,一个堂堂大学毕业生,堂堂服装店老板怎能喜欢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丫头,这传出去不得让人笑掉大牙。于是为了掐掉这刚刚滋生的爱情萌芽,他选择了逃避。他不再每天去服装店,把大小事务交给了表姐帮忙打理,自己除了睡觉就是开车出去放风,以此来放下对梅若的迷恋。可是梅若的容颜,温柔的声音,还有美丽的倩影却总是在心中盘旋,耳边总是回荡这梅若的声音,甚至晚上还能梦见梅若。
最终还是无法逃脱,无法抹杀这一颗爱情萌芽。他最终认输了。
十月二十三日是服装店的三岁生日。致远决定在这天向梅若表白。他没有像往年那样举行大规模的庆典晚会,邀请各大服装店的当家人和比较知名的人士,而是把所有在自家店工作的亲戚们集合在一起,自己亲自设计了一张邀请帖邀请了梅若。细心的致远知道梅若没有参加聚会的服装,自己亲自给一个知名服装品牌总店订做了一套粉色公主裙。然后协同请帖一同送到了梅若的手中。
当梅若身着粉色公主裙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时候,如同桃花仙子临凡,令在场所有人惊叹不已。在场的人几乎都和梅若朝夕相处,对于此时的梅若大家怎能不惊叹?
致远当着所有的人拉起了梅若的手,说道;“梅若,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一直没有勇气向你表白,今天我终于把爱说出口了,做我女朋友好不好,请你相信我的真诚。”说着就把一枚大钻戒高高的举起,他等着梅若的回答。
梅若没有说什麼,而是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在那张如三月桃花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灿烂的微笑。此时无声胜有声,致远把戒指戴在了梅若的手指上。全场响起了祝福的掌声。
恋爱中致远和梅若是幸福的,百花盛开的季节他们如同彩蝶的化身在美丽的人间尽情飞舞。在寒冷的冬夜,他们相互依偎,相互取暖。怎能不令人感叹,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