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路振宁是舍不得再投入的,钱到手花感觉多好啊!想要再投入买机器,那就相当于再割他的肉!
工厂能赚钱,但随着下次买入的时间越长,路振宁心里这不甘就越发的厉害。这次投入,可是相当于百分之百的收益啊!再多一万就是一万的收益,再多五万,就是五万的收益,再多一百万,就是一百万的收益!
厂子的收益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且他的上面还有一个路老爷子压着,厂子说是他的,但老爷子一声令下,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这么累死累活地忙活着,到了最后,不也只能拿三层的利润吗?
不如卖了来挣钱。
这个想法一冒头,几犹如安静了一个冬天的竹子,一遇春雨便再也抑制不住地开始疯狂生长。
也不是不要了,就是卖了换些钱,周转一下,换些钱,然后再买回来。
越想,路振宁越觉得这是个可行的方法。
于是他和白衣芳开始到处找人打听厂子转手的事情。
只是厂子还没卖出去,路老爷子先闹出事了,换做平时路老爷子说要看账本,路振宁给了也就给了,毕竟他做的账本都是假账,他是厂里的厂长也是厂里的财务,进出多少还不都是他自己说了算?
他不怕路老爷子查出什么,但怕路老爷子坏了自己的事。这边一查账,路璐几个肯定要挑他的毛病,对厂子的关注度可不就上去了嘛。现在他别的什么都不怕,就怕厂子卖不出去,厂子一卖,那可是大几百万的生意啊!
厂子建起来的时候,花的确实是从路远之那里抠过来的钱,可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厂子越做越好,行情越来越好,不少人都是想捡现成了,价格比之前反而是涨了的。
照着现在市场上卖,一百万米金可能是没有的,但谈一谈,九十万还是可以期许一下的。
可临时出了路老爷子的事,本来就急着出手的路振宁更着急了,无奈之下,只能便宜处理了,到手只有七十六万米金。
好在路振宁安慰自己,这七十六万,再过几天,翻一番,又是七八十万到手,倒也不亏!
“知道厂子是谁买走的吗?”路远之问、
“也是一个华侨,他好像很看好内陆的市场和劳动力成本,这两年一直有回祖国发展的意思,这次的收购想来是要做个试水。”国外的华人一般都有联系,华世逢正好认识那家公司的人,说了一些他们公司的发展方向。
路远之嗯了一声,然后吩咐道:“看着路振宁那边的人撤掉吧,埃利亚那边多注意一些。”
华世逢又说了一些最近投资的重要问题,路远之听了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让他放手去做了。
路远之的精力不在生意上,国内的资金放在银行里涨利息,算是给国家发展做贡献了,国外的资金他也不怎么管,只是让华世逢带着团队保证收益达到他设想的百分比就行了。华世逢和他的团队都是专业的,路远之给的钱高,工作压力也并没有特别大,自由度还高,所以他们工作做得普遍要高于业界水准。
燕京冬天冷得慌,两人打完电话也没多留,出门直奔小摊子,买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又买了两碗羊肉粉。
“这么多吃得完吗?”
“有我呢,再来一碗我都能吃得完!”
冬天冷,热量消耗得快,时尉的饭量也是随着温度的降低成反比增长,一天有时候能吃上七顿,比猪还能吃。
路远之跟着时尉,饭量也有所增长,只是没有时尉这么夸张。
“我还在长身体呢,这么吃正常!”时尉振振有词,而且还用手比划了一下他和路远之的个子,“用不了多久,我就比你高了!”
时尉之前个子就不算矮,他估计是基因有点“突变”,时爸爸一米七不到,时妈妈一米五出头一点,都是现在典型的南方人身高,时尉长得倒是高,和时爸爸站一起差不多都高一个头了。
和时尉相反的是,路振宁和余焚佩的个子都高,但路远之的个子却没有比别人高很多,初见的时候和时尉差不多高,但现在和时尉走在一起,已经能明显地看出谁高谁矮了。
路远之有些不高兴,扯了扯头发垂着眼道:“我头发比你长。”
时尉差点笑出来。
“头发比我长有什么用,你又不把头发立着梳再长再翘也不比我高。”不过路远之这个还真有点占优势。尤其是刚洗完头或是刚睡醒的时候。
路远之的头发随他母亲,有点微微的自来卷,发量还多,瞧着就有点毛茸茸的,很蓬松,多少能让个子往上窜一窜。但路远之那样给人的气质太软和了,所以每次一洗完头就把头发吹直,早上起来也要盖个热毛巾把头发压实了。
时尉伸手捏了捏他的一撮发尾,在之间转了两圈说道:“远之,下次去剪头发的时候要不要把头发剪短一点?”
路远之是有点怕生的,这是平常伪装习惯了,总觉得要把自己弄得又酷又硬的才好,所以连头发也是留得比年龄人长一点点,把半张脸都藏到了后面。
虽然说这样看起来是又酷又帅,但时尉更喜欢把他的头发撸上去亲他。路远之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在大太阳底下烤着也不容易黑的冷白色,本来皮肤就白,捂了一个秋天一个冬天后,皮肤白得能发光。
亲他的时候很爱害羞,脸上又没几两肉,稍微一激动满脸都是红的,眼睛水润润亮晶晶的看着他,一点也没了平时的锋利,又乖又嫰,好像一嗦就能吸到肚子里去似的。
“这样不好看吗?”路远之小声地问。
“那到不是。”时尉说得认真,“现在的你看着就是古代的那种冷面大侠,眼神如剑,封喉不见血的那种。真正的模样只有我能瞧见,有那种反差萌,我还怪喜欢的。”
路远之微微红了脸,撇开眼神略显不自在。
时尉轻轻笑了一下,路上没有别人,所以他很光明正大地侧身在路远之的眼尾亲了一下。眼下的皮肤裹进了口罩,眉毛以上的部分藏进了帽子,时尉亲一口,半张嘴碰的都是口罩。
“虽然你现在看着也帅气,但是气质太冷了,这样会没人敢亲近你的。”
路远之抿了抿唇,低头看着路,走得很认真。
“反正我也不需要朋友。”
时尉笑得有些无奈又有点心疼:“有没有朋友无所谓,但是远之啊,你总不能永远不和别人打交道吧?”
路远之抬眼看他,眼神中有点迷茫:“从事法律行业,不当律师的话,不是就只要和证据打交道就好了吗?”
“同事关系呢?”
路远之歪了一下头,像是思考了一下,然后说:“可是大部分的同事关系不都是塑料情吗?只要有能力,那就不怕了吧?”
时尉想了一下,还真是这样的。人和人的交往,哪有那么多真心和真情实感啊,只要处的过去就行了。
“对吧?”路远之有些得意地追问道。
“好吧,我承认是你更对一点。”时尉无奈地牵住了路远之的手继续往前走,“反正只要你过得自在就行了。”
第121章
第二天一早,路远之起得比平常更早一些。
时尉和路远之是睡在一起的,两人纠纠缠缠睡得也都习惯了,哪怕路远之起身的时候已经尽量把动作放轻了,但时尉也马上跟着醒了过来。
“唔……几点了?”时尉打着哈欠,眼睛都没睁开。
“还有时间呢,时尉你再睡一会儿吧,等一下我叫你。”
“不了,我和你一起起来算了,反正也差不了多久。”时尉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躲在被子里换衣服。
冬天最享受的是什么事情?是把整个人埋在软和且暖和的被窝里。最残酷的事情是什么?很简单,反一下就可以了——把人从暖和且软和的被窝里挖出来。
宿舍里点了火盆,但即便这样屋子里的温度和被窝里的温度也是不能比的,尤其是火盆早在大半夜就熄了,为了防止中毒,屋里是要开着窗的,没了火又开了一晚上的窗户,早没什么热气了。从被窝里出来的那一刻简直被无限放慢了几百倍,痛苦和不舍也是几百倍几百倍地往上增加。
但好在时尉和路远之两人早就习惯了,速战速决从床上跳下来,三两下洗漱完两人先去跑上几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