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闻言眉头一皱,“中原?那是什么地方?”
“中原,就在东方啊,东土大唐你知道吗?”萧飒指向东边的方向。
“东方?你指的是特洛伊?”少年眉头皱得更深了,特洛伊远在海洋的另一边,这么小的孩子,到底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不是特洛伊……”萧飒顶着一脑门的黑线,末了丧气的吐了一口气,“算了,你还是告诉我这里是哪个国家好了。”
看这些人的西方人样貌,莫非是波斯?艾玛新地图都开到波斯来了,这难道表示以后横霸大半个游戏世界的会是明教那群波斯猫吗?
萧飒脑袋里正天马行空,倒是把方才生出的乡愁冲淡可些,不防眼前的人开口了,“这里是希腊。”
“不好意思我没听清,你刚刚说这里是哪里?”萧飒怀疑自己幻听了,一定是吧,一定是吧,他怎么可能穿越大半个亚洲和欧洲,一下子来到希腊呢?!
这不是跨越新地图,这几乎都绕过半个地球了都!
长着一头水蓝色头发的少年冷冷道:“这里是希腊。”
哐当!
他的话犹如当头一个霹雳,直劈得萧飒体无完肤。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希腊啊……真是好远的距离啊……
试问他要怎么横穿欧洲与亚洲回到中原啊!靠他的两条腿吗?别逗了!就是靠绿螭骢的四条腿也得跑个十几年吧,再加上语言不通地势不熟什么的……苍天啊你这是在玩我吗?
第3章
少年看着他大受打击的表情,掂了掂肩上扛的猎物,“走吧。”
听到声音,萧飒下意识的开口:“去哪里?”
少年轻飘飘的瞥了他一眼,“天已经黑了,你难道真想在林子里过夜吗?你这样的小身板可不够林子里的猛兽塞牙缝的。”
我并没有那么弱好吗?!萧飒心中反驳,却也感受到了少年的善意,看来这少年是要带他回家了。
仔细想想,即使被当做走失儿童带回家也比自己一个人待在林子里好些。
即使他感觉出错,这少年其实心怀歹意,但他有游戏技能傍身,难道还收拾不了一个小少年?
萧飒心中衡量,摸摸脑袋,乖巧道:“那你等等,我要先把帐篷收起来。”
少年没有回答,只冷冷地站着。
萧飒看他似乎是默许了,赶紧转身去把帐篷收起来放回包裹里。
期间他有偷偷观察那少年的神色,却见少年只在帐篷消失的时候露出了一点惊讶的神情,随后又是一脸波澜不惊的冷淡。
所以说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东西凭空消失这种事也只惊讶了一下就完了?
想到之前见过的长翅膀小孩,还有他敲了自己脑袋一下就消除了自己的语言障碍这件事,萧飒心头有些惴惴,他真的是穿到游戏里的世界了吗?
收好了帐篷,萧飒提着灯笼乖乖的跟在少年后面走。
少年性子似乎很冷淡,一路上都没有开口,萧飒不愿一见面就惹人厌烦,便也没有说话。
两人走到夜色深沉,直到出了森林,看到一所白色的类似平房的建筑,少年才缓下了脚步。
“纳西瑟斯,你回来了。”从房子里走出一个蓝色长卷发的女人,深褐色的眼眸疑惑的转向萧飒,“这个孩子,是你的朋友吗?”
“母亲。”纳西瑟斯冷淡的面色微微柔和了些,回道:“我在森林里发现了他,就将他带回来了。”
经过方才的暗中观察,他已经确定这个漂亮的孩子是个男孩了。
听到他的称呼,萧飒有些惊讶,这女人居然是他母亲?他还以为是他姐姐呢。也许就跟西方人看东方人时常分辨不出年龄一样,东方人看西方人应该也一样吧。
不过,纳西瑟斯和他母亲都是蓝色的头发,别说游戏里没有出蓝色头发的建模,就是正常的西方人也没有这个发色的吧?
心中闪过许多念头,萧飒面上却是淡定无比,在女人好奇的看过来时无比乖巧的问好,正如一个真正的孩子一般,“阿姨你好。”
咳,听他妈妈说女人都喜欢乖巧懂事的小孩子,第一次见面总要留个好印象,可不是他刻意装嫩啊。
“真是个漂亮又乖巧的孩子。”女人走到萧飒面前,弯腰摸了摸他蓬松的短发,又揉了揉他的脸蛋。
“他是我从林子里捡到的,”纳西瑟斯把肩上的猎物一放,随意道:“母亲,我想养着他。”
萧飒沉默,“养着”是什么话?他又不是宠物,就不能换个说法吗?
女人没有反对,牵着萧飒的手进屋,“那就让他作为你的兄弟留下来吧,这样漂亮可爱的孩子来到我们家,你父亲也一定会同意的。”
萧飒就这样被纳西瑟斯一家收留了。
纳西瑟斯的父亲是河神克菲索斯,母亲莱里奥普则是水仙女,一家子都不是凡人。
萧飒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克菲索斯使用神力时目瞪口呆的傻样,至今都觉得丢脸。
在沉默地观察了两天后,他终于对自己如今身处的世界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
他猜想自己应该是带着游戏面板穿到了西方的某个神话世界,怪不得当初纳西瑟斯看到他让帐篷消失时只是略微惊讶而一点震惊都没有,因为这本就不是个科学的世界啊摔!
了解了这个世界后,萧飒心也宽了,使用游戏面板时也不再遮遮掩掩了。
他却不知,在见过他所展现的特异能力后,纳西瑟斯一家人心里,也早已把他当做是某个神明和人类生下的半神孩子了。
在这个神明人间走、半神到处有的地方,遇上一两个半神实在太容易了。
留在纳西瑟斯家里的第二天,萧飒就有了新名字——弗洛瑞斯。
只因他的原名从这些西方人嘴里叫出来听着实在是太奇怪了。
在无数次被叫做“西奥莎”或“休撒”的情况下,萧飒默许了莱里奥普给他取个新名字。
没事,就当做是多了个外国名字好了。他默默安慰自己。
而很久以后,当他知道“弗洛瑞斯”的意思是指像鲜花一样美丽的时候,再想改名字也已经来不及了。
弗洛瑞斯来到纳西瑟斯家里的第三天便提出要跟着他一起出去打猎。
他现在虽然是一副孩子的模样,但内里到底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对自己留在家里啥都不干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便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他虽然不会射箭,长得也不高,但身负游戏里的武学技能,平日里打个野猪捕个鹿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其实,对纳西瑟斯这样的神明之子而言是感觉不到饥饿的,平日虽然也会享受美食但并不重口腹之欲。
而狩猎则更像是一种对自己能力的历练和证明。
只不过在尝试过弗洛瑞斯的烤肉手艺后,纳西瑟斯对于狩猎更为积极,克菲索斯和莱里奥普也极为支持。
——
“纳西!那边堵住!赶快,别让它跑了!”
纳西瑟斯闪到路中央,挽弓搭箭,向着前方奔逃而来的野猪连射三箭,三箭皆中,可惜却穿不透野猪厚厚的毛皮和脂肪。
无奈,只好在野猪行进的路上连续射击,阻住它的去路。
弗洛瑞斯赤着脚奔过来,一提气使出大轻功,半空中踏出朵朵莲花,一个旋身落在树枝上,手持双剑干将莫邪,使用转圈圈神技——玳弦急曲,狠狠抽在那只皮糙肉厚的大野猪身上。
连续几个玳弦抽晕了野猪,最后补一个剑破给它致命一击,弗洛瑞斯志得意满的落到纳西瑟斯身旁。
“做的很棒。”纳西瑟斯伸手,落下,目标是弗洛瑞斯的脑袋,又补了一句,“舞跳得也很漂亮。”
弗洛瑞斯脸上的得意顿时一扫而空,满脸怨念地仰头看他。
他也是在不久前知道,将他带回家收留的纳西瑟斯如今只有十三岁,只不过纳西瑟斯时常在山林间闯荡,西方人又发育快,这才看着像是十五六岁罢了。
而克菲索斯曾经给弗洛瑞斯检查过,得出的结论是他如今的身体只有十岁,要想长到和纳西瑟斯一样的身高还得再等几年。
这让每次说话都得仰视纳西瑟斯的弗洛瑞斯十分郁闷。
还有,七秀的招式施展起来就像在跳舞,他也不想的好吗?话说他当初到底为什么要选这个门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