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当时正在房间和长辈们商议事情,舅舅进来踹翻桌子的时候,他才知道,阿颜在外面受了那么大委屈。
他气得爬上了爷爷的棺材,对奶奶磕头:“你就当我死了,你就当我死了吧。”
就这样,安葬完爷爷后,爸爸和阿颜带着方寻,还有他们所有珍贵的东西离开了那里。
阿颜说,之所以从来不跟方寻说这些,是因为它们都已经过去。
不应该让这种事情再影响到她,现在,既然知道,也没必要介怀。
方寻才不会介怀这种事情,它们就像她听过的,一个已经随着爷爷奶奶的逝去,而消失了的荒唐笑话。
☆、结婚吧
在初冬的被窝里与父母闲话家常,不知不觉已经凌晨十二点半。
方寻压在枕头底下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七个小时前,她给墨水瓶发信息说,好想他。
七个小时后,墨水瓶回了个拥抱的表情过来。
“我睡觉去啦,晚安。”方寻拿起手机,溜回了自己房间。
一钻进被窝就给墨水瓶回信息:这么晚怎么还不睡?
墨水瓶:前段时间落下的工作太多,需要处理一下。
到底知不知道保重自己的身体啊!
方寻:那些工作明天是会跑掉,还是会过期?
墨水瓶:阿寻不在,工作的时候老走神,效率不高。
这算是“我想你”的含蓄说法嘛?这人怎么这么讨厌啊,直接说一句“我想你”会死啊!
方寻抿紧嘴角却还是笑弯了眼睛,她捧着手机,翻身换了个更舒适的睡姿。
啊!好想趴在他身上,咬住他性感光滑的肩膀或锁骨睡觉啊!
夜深人静最容易滋生邪念,方寻色心大起,不怀好意的问:墨水瓶你冲凉了嘛?
程陌不管在她手上吃多少次亏,都不会对她心生戒备。
墨水瓶:嗯。
既然冲了凉,那肯定穿着睡衣,脱起来更方便。
方寻:拍张自拍照给我,要露点的那种。
程陌连发了两个问号过来。
方寻按住录音键直接给程陌发语言:“哎呀,我不管,我就要,现在,立刻,马上!”
撒娇一向是方寻的拿手好戏,她知道什么样的声音,最能撩拨墨水瓶。
墨水瓶:阿寻你……
方寻都能想象的到,墨水瓶看着手机,蹙着眉头无可奈何的样子。
方寻:哈呀古!(快点)
方寻抱着手机,在床上打了两个滚,期待又兴奋。
磨磨蹭蹭两三分钟,墨水瓶才终于发了张上不见脸、下不见胸的照片来。
照片里只见脖子和半边肩膀锁骨,那自上而下的线条轮廓,优雅俊美。肌肤透着一种白釉般的光滑细腻。
这种半遮半掩,小露一角的视角,比直白的露,更惹人遐思。
方寻心里的不安分越发膨胀。
不知道他是太了解她的好恶,故意的;还是,纯粹歪打正着。
方寻:不行了,血槽已空,好想现在就吃掉你。
墨水瓶:别想了,去睡觉吧。
切,真扫兴,到底会不会调情啊?
——我也是。
——回来再收拾你!
这种温柔的勾引,或者霸道的警告,就不能来一句?
总像个一本正经的小老头一样无趣。
等哪天破了你的童子身,一天□□你三遍。
对!
方寻觉得这句警告还挺有威慑力,于是,编辑好发给了程陌。
知道他不会回应她这种“狠话”,方寻丢下手机,睡觉去了。
第二天,是阿颜生日,天公作美,晴空万里,无风无云。
吃过早餐后,全家总动员一起准备午餐。
“把蛋白打成泡沫状,用这个?”方寻举起手里的两个筷子,低头看着碗里还是半流体状的蛋清。
大家都在院里院外忙,她想帮忙,可是,走到哪里都被嫌弃碍手碍脚,只有玲玲欢迎她。
可是,手动把蛋清打成泡沫状,是不是过分了!
玲玲开心的笑起来:“嗯,我来,你在旁边帮我递递东西就好了。”
“哦!”方寻乖乖的退到一旁。
看玲玲迅速熟练的和着蛋清,方寻百无聊赖,一会拿起牛奶看看包装上的日期,一会又好奇的拨弄拨弄白砂糖。
“对了,玲玲,你和我哥是怎么认识的啊?”方寻好奇的问。
玲玲垂目笑起来,爱意从眼角眉梢渗出来,好温柔:“说起这个,还蛮神奇的。”
“是嘛!”方寻立马感兴趣的凑近了些。
玲玲点头:“大学军训的时候,他捡到了我的学生卡。”
以方寻的成长环境,或许不能理解,一张学生卡丢了就丢了,重新办一张也不是什么大事。
但,对当时的毕玲玲而言,那是她接下来两个月的生活费。
玲玲:“他把卡送去了失物招领处,我虽然很想当面感谢他。可是,一直找不到人。”
“后来你们相遇了,你还知道了,他就是捡到你学生卡的人。”方寻满脑子都是浪漫的邂逅,玲玲开个头,她就能猜到尾。
玲玲笑起来,目光闪闪:“嗯,放寒假回家的时候,我在车站把身份证弄丢了,又被他捡到。是不是很神奇。”
她并不是个丢三落四的人,整个大学期间,她就只弄丢过那两次东西,两次都被同一个人捡到。
方寻:“你这哪是丢东西啊,这分明是在放鱼饵钓我哥呢!”
玲玲只是甜甜的笑:“给我点白糖。”
“哦!”方寻忙将糖递过去。
玲玲:“你哥总是和我提起你,他第一次约我逛街,就是打着你的名号。说要给你买生日礼物,又不知道小姑娘喜欢什么,拜托我帮忙看看。”
洪烨上大学时,方寻在上高中,她记得,第一次收到洪烨从学校寄来的礼物,是一条夏天穿的白色雪纺裙。
方寻当时还纳闷,好好的寄条裙子过来干嘛。原来,是打着她的旗号,在追女孩子呢。
什么生日礼物,她冬天生日好么!
玲玲:“我当然知道,他是为了帮我才这么做的。我当时,要参加一个活动,需要一件隆重得体的裙子才合礼仪。可是,那时一千五的裙子对我来说,太奢侈了。”
嚯!小哭包还挺绅士,知道急人所难。
所以,后来玲玲用自己的奖学金送了洪烨一套西装。
那西装,方寻见过,面料、设计、做工,都不算好,却是洪烨最珍而重之的一套衣服。
……
在这里,人情往来是件不可避免的事情,阿颜没回来另当别论。
回来了,少不了要参加各种亲戚朋友家的喜宴。
这样正好,就让他们在这里多待些时间。
方寻因为要继续进修,阿颜生日第二天,就先回S市了。
程陌来接车。
台风过境,气温回暖。
方寻下车前,特意打扮了一番,短款卫衣,九分小脚牛仔裤,运动鞋。
她脖颈线修长优雅,盘丸子头最清爽可爱,配合发型上了款活泼的橘红色口红。
和去时一样,背了个红色双肩包,手里提着一双新入的红色细脚高跟鞋。
排队下车,方寻避开人多的扶手电梯,直接走楼梯上出站通道。
在出站闸机前,她一眼就看到了墨水瓶,一身西装革履站在人头攒动的车站出口。
应该是偶遇了朋友,他正在和一位金发碧眼的异域帅哥、一个身材窈窕的大波浪卷美女相谈甚欢。
几乎所有的女生,在面对程陌时,都会不由自主的矜持起来,望向他的目光,也会比看别人多几分炙热。
方寻很少有机会能这样冷眼旁观墨水瓶,她一直担心,他不善言辞,待人生疏冷淡,会给人造成傲慢无礼的错觉。
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能坦荡自若的与人交谈,举止优雅温柔,极具绅士风度。
方寻低头看了眼自己,没有直接出站,而是进了旁边的洗手间。
她脱掉卫衣,换了件垂感极好的皱褶白衬衫,上开两颗扣子,下摆一半塞进裤腰,一半随意垂在外面。
她身材比列好,腰细腿长,臀型优美,这种掐腰露脚踝的打扮,正好把她下半身的优点全勾勒了出来。
她站在镜子前,散下丸子头,头发因为长时间盘着,散下来后,有一圈浅浅的大卷轮廓,正合她的意。
方寻随手抓拉了几把,让头发显得更蓬松自然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