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青凤跑去要和红线睡,红线没法子,只好去玄倪那里说。少年沉默了好一会,亲自去接她,见她已脱了鞋袜,在红线的床上坐着发呆。他斥责说:“赶了那么多路,风尘一身爬人家床上去,可有半点王府郡主的教养?”
青凤低头不语,她知道自己做的太过了,但要她承认是不可能的。他不管她愿不愿意,提起鞋袜抱她离开。才到洞外她就一直停不住的哭,直到洗好睡下,两人都沒有修练。好久,玄倪发现她翻了几十次身,只好起来揭了灯罩,坐着,把小娃儿搂来抱了,问:“想要很多钱?你才两岁,再说你要钱干什么呢?想太多俗物于灵修不利。”
青凤嘟囔:“你自己说的财侣法地。”玄倪皱了皱眉:“与我在一起你觉得会缺财吗?鸾妮儿,上次在羽蓼城我就想说,我将来是你夫君,你是镇南王府的郡主,是东胜国未来的太子妃,不要那么急功近利好不好?连宫女都要笑话你!”
青凤心里根本就不想知道东胜国是个什么玩艺儿,只记得这个人已经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贵妾,将来还不知有多少,惹不起就躲呀,你们一家子玩百鸟朝凤,可不要拉我陪葬。
日子如流水一般过着,转眼快到少女乞巧节,香山半山下的桃都摘光了,杨腊月和夏宁娥居然结伴来了花萼城。
杨腊月和夏宁娥都住进了香山小筑,玄珠两姐妹有点点不自在,但人家两人都是名正言顺,又加上风俗如此,定了婚又离要结婚还差三年以上的姑娘,婆家每年会在乞巧节接来住几天。这杨腊月自然不会有人去接,夏宁娥特地赶去青龙门约了她来。
一双精致的千层布底海水蓝底色满帮桃花绣鞋被杨腊月些许肉美的双手捧出来,递到青凤手里,杨腊月娇羞的笑:“鸾妮儿,这是我给你做的鞋,我针线不好,你不要嫌弃姐姐笨手笨脚做的粗糙,在屋里穿是可以的。”
青凤第一次见到杨腊月,只见她圆脸,些许婴儿肥,皮肤极好,还沒完全长开,爱笑,一对甜蜜酒窝,满脸福气,已有了一丝雍容华贵,仿佛告诉观者:我是世家贵女,公侯小姐。
夏宁娥神色冷淡看着她们。青凤身边谨草接过了鞋退下,青凤知道二哥并不很喜欢杨腊月,但架不住人家这份心意,所以只能装出小孩子的满心欢喜。
自从这两位来了以后,玄珠玄玲就从新在香山小筑开了伙,因为大家都明白,姬光虽然爱煮饭,却肯定只会煮给自己人吃,这两个突然降临的女修,在他眼里完全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他又不是哪家的厨役,必定不爱侍候谁。
对于夏宁娥的到来,最无动于衷的人是太子玄倪。夏宁娥发挥了她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十八岁已修到了筑基六境,这于整个灵修界来说完全不稀奇,可对于一个出生于相府的贵女来说,真就是个特别的存在,她其实用不着这么拼的,她在东胜国简直是头一个。
美丽的花萼城,有许多美丽的女修路过,这是西南第一大城,要出国的出海的,都要经过这里,所以从来就不会少了成群结队的美女路过,但烟灰色的夏宁娥,还是能吸引一街的眼珠子,她就象鸡群里的鹤,能把被称为美女的女修全比下去,两世的书香灌濯和十八年来灵修之体的精练,足够她傲视此界所有同龄女修。她生而带有仙器百草园,是奈何桥上的故人给她的,百草园里有许多灵药灵果,是以其三岁已熟读炼丹之法,四岁识完百草园药草,五岁学习掐诀手印,六岁先于别人早一年拜入师门,习丹术于七星岛彩虹门赤焰峰星芸长老座下,修为和丹术象插上了翅膀,乃是彩虹门第一美女,与乌龙门顾来娥一样著名于东胜。
每一个大门派都有公认的第一美女,就象每个门派都必定有个不凡的大师兄一样,大师兄都是掌门首徒,简直是代掌门一样的存在,那么第一美女呢,那就是一个门派的时尚风向标,现在七星岛女弟子出门游历,都喜欢做一身灰色长袍,哦!要那种一点绣花也没有的素淡挺刮的高级灰,就是夏宁娥喜爱的颜色。但是,如果你沒有纤绣的身姿,挺直的腰背,粉嫩的颈项,一张众里寻她却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娇妍,最好不要穿,要不会象一群快下蛋的野生珍珠鸡,灰不溜丢淹没在枯枝败叶里。
第48章 48.柳暗花明
青凤在花萼城中看到夏宁娥挺秀俏丽的身影时,真是万分不爽,不爽也沒有用啊,人家是冲太子来的,和你有什么关系呢?哦,住在你家啊,可香山小筑现在是借给公主住,人家夏宁娥是公主的客人又不是你的,你激动得从神鹿上掉下地人家只会说你活该啊!你是郡主就该狂得沒边吗?这么小骑鹿到处癫,不摔一次真让人看不惯。
青凤骑在神鹿上,慢慢经过长街,心里非常难过,脑补了一堆有的没的,她特别希望表姐能回乡,让这夏宁娥不要如此一枝独秀。
她算看出来了,杨腊月送自己绣鞋的时侯,夏宁娥是鄙夷杨腊月的,夏宁娥骄傲得象一只在自己领地巡视的麂子,她是永远也不可能为了男人去伏低做小的,如果做了她的情敌,她一定不动声色让对方灰飞烟灭她还能衣不染尘。
夏宁娥不过是想看看花萼城的丹药行情,悠然漫步于城中,正慨叹此城美若天街,虽然不及京城大,却是楼秀街朗,花娇柳翠,一派大国仙城的悠逸清致。花萼之城,果然名不虚传,托起风轻雅艳的百里香山。
她看到那个小不点骑在一头五色神鹿上,一个人,穿一身轻粉色交领灵麻丝纱娃娃衫,衫角还绣了一丛花草两只彩蝶,头上用轻粉丝纱绑了两个双丫髻,脚上穿了与衣同色同料的小花鞋。鹿儿走得很慢,小姑娘一脸不爽的瞅着她。这小姑娘,用不了几年将成为我夏宁娥与小太子婚姻的牺牲品,也怪可怜的,不过,长得还不错,蠢萌蠢萌的,这种人在电视剧集里最多也就能活过三集吧!
夏宁娥扫了青凤周边一眼,不由眼里带了一丝笑意,两岁小奶娃在街上闲逛,沒有一个监护人,连下人都沒有一个跟的,还真是没人将她当成一回事。有些人家就是,只重男丁,全不把女儿当回事,那镇南王世子小小年纪,已然金丹后境,可见王府灵修资源全倾于世子了,一家人,总要有个立得起来的,确保家族百年不倒。原来这小郡主已然被其家人放弃了,不管不顾,令其自生自灭。
青凤在一家包子铺里花一文钱买得两个馒头,有几分小欢喜。姬三因见她委实可怜,给了她十贯铜钱。一贯一百文,十贯已然一千文,她故意在玄倪面前数了又数,铺得一大片,玄倪只挑了几次眉,眼角儿瞟过罢了。
她是看过《十五贯》那个故事的,十五贯可以让两个屠夫开档,说明十贯也不是小数目了,已然是一注大财。她告诫自己,要省着点花,不要有用沒用乱买,哎呀好久沒有吃过馒头了,西南方主食是灵米饭,很少有人家会吃面,青风从转世以后就沒有吃过馒头了,街上还是有卖的,城里许多北方客,吃不来米饭,说是满嘴子颗粒跑来跑去牙齿难得去咬,人家就爱吃面食。青凤偶尔会想吃。
馒头是比凡人界的好吃,但吃惯了珍肴美味的青凤还是觉得挺一般的。她先前小心翼翼从小荷包里摸出一文铜钱的可怜模样,以及买到馒头的欢喜,全落入了夏宁娥眼中,她惊悚地看着这个一身华衣的小孩,不是吧?她已然落魄到如此地步,连饭也快吃不上了,可她看上去分明白白胖胖肉肌肌的,不象穷人家的孩子呀!
一个高大帅气穿雪白弟子袍服的乌龙门修士笑嬉嬉蹲在小孩面前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二人便一骑鹿一走路远去。夏宁娥暗想,这样的男人多半是国家国防事业的炮灰一枚,两国交兵的时候挺有用的。
把青凤带走的人自然是顾来笙,他给姬光传了信,说带小娃去家里吃新酿的糯米酒。
姬彩香早忘记了一年前街上吵架咒骂自己二嫂子的事,看到青凤一时欢喜得紧,叫十三岁的小儿子顾来宝亲手去打了一小碗糯米酒来给她吃,又怕她吃醉,先烤了一块现压出来的鲜豆腐,抹上香辣佐料,直到看得她吃舒服了,又拣了十块豆腐,三坛子糯米酒叫大儿子带到香山洞府给少年们吃,并顺便送青凤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