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到她想让你看见的时候,否则可能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在她的画里藏了一个人。
【应该是用了什么特别有粘性的材料勾了底,然后撒了蓄光粉之类的】
镜头里的牛仔笑着张开手,他走过去,拥抱她。
“谢谢。”
一天之内被两次暴击的单身狗孙木目瞪口呆:“这是传说中的宝藏女友?”
“你这要真在漫展上搞,现场撑死的单身狗要找你赔命。”
“赔呗,差钱?”
“嗯,不差钱。”
第二天早上,郑生到厨房的时候,小炉子上的砂锅里粥已经熬上了,砧板边上的碗里,皮蛋切好,肉丝腌着了,顾志飞正在搅鸡蛋面糊,看着似乎是准备摊鸡蛋饼。
“皮蛋瘦肉粥,鸡蛋饼?都你做的?”
“嗯。”
“可以啊!昨天你不是说你不随便做饭?”
“没说过。”
一脸正直的顾志飞让还没有五十的郑生怀疑自己是不是提前得了老年痴呆。
显然,老年痴呆是不可能的,所以等张俊和陆展廷进厨房的时候,就见郑生和顾志飞两个老男人自己把自己逗得合不拢嘴。
“笑什么?说给我听听。”被气氛传染,也跟着笑的张俊问。
想着给自己辛苦请来的嘉宾留点儿面子,郑生什么都没说。
总的来说,这次录制还是很愉快的,虽然嘉宾一直在要求“这段掐掉别播”,但接触了一天多,郑生觉得大概真的只是随便说说,后面播不播还是可以商量的,何况有夜风即便是摆上舞台也惊艳的表演,收视率应该会很不错。
两人回去的时候下飞机就已经下午六点多了,顾志飞公司里有事,回了公司,张俊回了自己家,当天晚上顾志飞也就住宿舍了,这两天奔波的确实有点儿累,张俊回去一觉睡到第二天,去了趟家园里看了下Shero的装修情况,想着顾志飞肯定在忙,也就没去找他,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八点多,收到顾志飞的消息。
顾志飞:我在外面吃饭,喝了点酒,晚会儿差不多完了,你过来接我。
张俊俊:你司机呢?
顾志飞:吃挺久的,我让他先回去了。
张俊俊:你不能把车留那里,先打车吗?
顾志飞:来接我。
随后顾志飞发了个定位,张俊一看,开车过去至少大半个小时,而且问题是她不能开车过去,她如果开车过去她怎么一个人开两辆车回来?她还要打车过去。
刚巧这几天寒流到了,外面风呼呼的吹着哨子,她刚把妆都卸了,她要出门,又要重新化妆,换衣服,走到小区门口去打车,领了这个祖宗,还要再把车开回来,来回两个小时,应该十一点是有了的!
张俊忍不住想到几天前从那个山村离开的时候,家里也有个女儿的郑生像个爹一样偷偷跟她说:“你也别总惯着他,不能让他觉得总归怎么着你都不会跟他急,没这样的。”
当时张俊真被郑生一副老父亲的姿态给逗乐了,同时难免有些感动,直到她寒风中站在小区门口等车来接的时候,她才真心觉得当时不该笑,那特么真是长者的至理名言。
顾志飞办公室里的枸杞不错,听说是人特地到新疆看着摘了给他的,还有一包没开封的,回头拿了寄给这位‘小吾小以及人之小’的老父亲,像顾志飞这种一时兴起就没事找事,心智不成熟的男人,不配喝枸杞,只配喝牛奶。
【MD,就不该惯着这死男人】
死男人顾志飞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他这几天有点儿忙,也没睡好,又喝了酒,回到家肯定倒头就睡了,虽然外面有点儿冷柜,但张俊如果来接他,至少他们可以在车上聊两句是不是?
想他前女友,都不用他说,狂风暴雨的生怕他回不了家,偷偷在边上等着接他,对比现在这个,让她来,她竟然还有点儿不乐意。
把一起吃饭的人都打发走了,自己找个单人沙发猫着,觉得自己似乎越混越差的死男人顾志飞打开手机定位,看着上面的红点慢慢的靠近。
顾志飞:到哪儿了?
张俊俊:下环线了,马上。
顾志飞觉得现女友真不是个老实人,明明离下环线至少还有两三公里,如果不是他关联了她手机的GPS,他就真的被骗了。
因为足够机智,而没被骗到的顾志飞放下手机一抬头,看见远处一个穿着白色羊绒大衣的女人正看着他,一脸意外。
杜可怡!!!
杜可怡的身边站了一个应该是她老公的男人,看起来比她年纪小一点儿,身材高大,眉眼俊朗,好巧不巧一身藏青色的风衣和顾志飞身上正穿着的一模一样。
顾志飞的酒瞬间就醒了,赶紧的拿出手机看一眼,现女友真的下环线了,三五分钟说到就到,果断的发消息。
顾志飞:直接去停车场等我,别进来了,我出去。
发完消息,顾志飞起身就准备往外走,然而,也就在他起身的时候,就见杜可怡的老公像是看见了他,笑着跑了过来。
不能当没看见走掉,走了太掉价。
顾志飞站在那里,等着那个男人带着杜可怡走过来,笑着说:“顾总!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我是可怡的老公,我听可怡说你们以前认识。”
到底有什么必要跟现任老公说自己前任的事呢?顾志飞觉得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搞不懂杜可怡,但听口气,这个男人应该只知道他和杜可怡认识,并不知道他们曾经是男女朋友。
顾志飞笑着伸手:“你好,我和可怡是校友,只是很久没见了。”然后回头问:“可怡,你老公怎么称呼?”
“薛启文。”
【握草!这名字有点儿耳熟!】
听说,每一个合格的前任都应该像死了一样,你们俩诈尸就算了,居然还组团诈尸,这样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把最后一句改一下,献给清欢。
原话傅首尔,谢谢
第67章
张俊和薛启文的故事说简单真的特别简单, 薛启文跟她同校,比她高一届,学的土木工程, 每天早上七点都要去学校的操场跑几圈,个子高高大大的, 斯斯文文的,一说一笑, 对比大学里其他钢铁直男, 特别有礼貌的样子,张俊一眼就看上了, 后来一打听,建工系出了名的牛人, 年年奖学金, 高数上下都是满分。
对于张俊这种数学白痴来说, 高数满分的简直就是神, 当机立断也开始每天早上七点去学校操场晨跑,跑着跑着就成功把薛启文给拿下了。
薛启文是个不错的男朋友, 温柔体贴脾气好, 张俊爱赖床, 把人勾搭上手了, 晨跑什么的就直接停了,但凡早上八点没课,就算是醒了,也要在床上躺到快上课了再起来, 至于八点的课,原本基本是没时间吃早饭的,后来几乎每天的早餐都是薛启文买了到她们宿舍楼下,张俊用绳子放个篮子下去提上来吃,原本买张俊一个人的,后来给她们整个宿舍都买,虽然大家都是穷学生,事后早餐钱还是都给他,但从两人在一起,到张俊升大四,他毕业,送了整整两年的早饭。人人都说张俊简直是上辈子做了好事,这辈子找了薛启文这样好的男朋友。
都说恋爱有磨合期,张俊都不记得她和薛启文有什么磨合期,拌嘴肯定是有的,但几乎没正经红过脸,两人恋爱的第三年,也就是薛启文毕业那年,张俊把他领回去给吴小姐见了,当天薛启文帮吴小姐把厨房里时不时闪一下灯给换了。
那个灯坏了挺久了,也没大问题,就是时不时的闪几下,要拆了灯罩才知道换什么灯管,但那个灯罩也不知道是不是哪里卡住了,张俊就是拿不下来,找工人来搞吧,要钱,吴小姐舍不得,请人帮忙吧,吴小姐自从离婚了,带着张俊母女俩过,就特别怕人说闲话,基本从来不让男的进门。
结果薛启文当天两下就把灯罩给拆了,灯管取下来,拿着马上去小区外面的五金店比对着买了个新的,回来两下就给吴小姐换上了,吴小姐一直嫌灯不够亮,新的特地买的瓦数大点儿的,装好后,一打开,亮起来的不是厨房,简直就是吴小姐的心。
孤女寡母二十几年,这个家里终于有个男人换灯泡了。
从此吴小姐就把薛启文当女婿看了,自己平生一口肉都舍不得吃,但凡薛启文来,必然大鱼大肉,天凉的时候,还经常炒一些可以保存几天的牛肉粒,或者辣子鸡丁用老干妈的玻璃罐装着,走的时候让他带走,平生吃饭的时候可以搭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