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同人)[家教·斯夸罗]月与鲛+番外(2)

怪不得说他是骄傲的鲨鱼,简称傲鲛。

我听其他女同事说过,事后温柔的男人并不像言情剧里那样多。很多男人只会在事后进入贤者时间,甚至直接呼呼大睡,连看你一眼都嫌烦,更别提什么温柔絮语、相拥亲吻了。就这一点而言,斯贝尔比·斯夸罗做得相当好。虽然我们不会像真正的情人一样耳鬓厮磨(这头傲鲛会跟谁耳鬓厮磨?难以想象),但大部分时候我们也会随便聊两句。

可能他体能太强,并不需要做完马上睡觉吧。

借他浴室冲个凉,我收拾收拾东西打算回去。他歪坐在窗台边,我出来的时候他就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

这个男人沐浴在月光里时真的是见了鬼的好看。

鬼迷心窍之下,我没有直接推门出去,而是先走过去亲了他。记得五年前我们第一次做,因为喝了酒稀里糊涂滚到一起,但我当时还是个春心萌动的少女,醒来后还怀着那么一点点娇羞去吻他,结果这头鲨鱼拔剑踢桌大嗓门,一样不落,当场给我表演了一番什么叫拔[哔——]无情。当然,我也没让他好看,而是羞愤之下把他头发变没了,因而惹得他怒火冲天,我们大打了一架,把一整栋房子都给夷为平地。

自尊受创的我就把那点春情切成了渣渣全部扔在脑后。

这回我承认我鬼迷心窍。大不了再打一架。我做好了这样的心理准备,结果今天的斯夸罗似乎心情格外好,不仅热情回吻,还意犹未尽地扣住我的后脑勺,加倍亲了半天。

“……听说你想结婚?”

我光顾着盯他眼里月色的反光,回答得心不在焉:“是啊。”

“为什么?”

“这有什么好说的。我今年21,认真考察几年再慢慢准备几年,等25、26左右正好举行婚礼。”

真不知道谁那么八卦,我就随口一说,都要当个情报传来巴利安?男朋友都没影子呢,还结婚,结个大头鬼哦。反正我早就打算好了,就干到差不多25,最多27,我就给彭格列递个调职申请,去当个外围成员。如果运气好,说不定BOSS还会同意我辞职,从此我就能告别艹蛋的黑手党生涯,愉快地正常生活。

“婚礼?!你这个垃圾要求怎么这么多?!!”

斯夸罗的嗓门儿突然又大起来。他瞪着那双吊梢三白眼,活像下一秒就能张开血盆大口把我吞了。

“想要个婚礼怎么了?”又不跟你结婚,你管这么多?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但想想也懒得跟他扯。

“说起来,我一直对你的左手很好奇。”趁他今天吃错药,我又亲了他一下,还顺势在他敞开的胸膛上摸了两把——手感真好,暗杀部队也就身材好这一个优点了。

“有什么好好奇的!”他一脸心气不顺。

“万一你身边没人,但又有需要的时候,要怎么办?”我好奇这个很久了,因为我从没见他自己解决过,“只用右手吗?会不会不爽?左手是义肢还装有凶器,应该不方便自[哔——]吧?”

怎么老消音,烦不烦,我是那么黄暴的人吗?

斯贝尔比·斯夸罗一脸震惊地看着我。我都以为他要揍我了,还在暗暗提气做好闪人准备,但没想到他突然大笑起来。

这个黑手党排名第一大嗓门的男人笑起来真是能震破房顶。我希望隔壁同僚们不至于认为这是叫[哔——]的声音,那未免太夸张了。

“原来如此,所以你才想要结婚啊。”他居然主动吻我,“有意思。真正的剑士不会畏惧任何一场战斗。”

所以?剑士?战斗?这个前后因果关系到底在哪儿?他果然吃错药了?

也许是今夜月色太撩人,没等我想清楚,这头鲨鱼就把我摁着再做了一次。就在窗边啊混蛋!要脸吗!

凉白冲了。我心很凉。

不过……

所以说,没有什么比炮友更好的关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究还是自己动手割腿肉了……

我就是喜欢银发暴娇!!!哼!!!!

家教剧情我只记得个大概,剩下全靠百度。

总之,这是一篇单纯的票文【严肃脸(你严肃个鬼

第3章 (3)

时至今日,假如有个人跳出来问,林中月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在这副鬼样子,我肯定需要仔细回忆上好久,才能从繁琐浩渺的记忆细节里揪出最初的线头。与其等待我跟个阿兹海默症患者一样前言不搭后语地絮叨,我建议不如去找一只拉普拉斯妖还来得更靠谱。

纵然如此,还是有一些事情是我能够叙述的。

我叫林中月,是一个拥有两辈子记忆的人。原因不重要,我也不知道,总之这就是现实,是一种不论你接不接受都不会有丝毫动摇的暴力存在。

林中月——这是我上辈子的名字,所以我决定延用它。反正没人会对一个不幸被拐卖到意大利的悲惨小孩儿说三道四。而考虑到一个10岁的小鬼完全能够理解“被爹妈卖了”是怎么一回事,我认为坚持换一个名字也是很能被理解和接受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据闻,“我”被千里迢迢从欧亚大陆东侧卖到了西侧,期间经历惊吓无数,幼小的心灵遭受了难以磨灭的打击,更坑爹的是“我”刚被买家欢天喜地锦旗飘飘锣鼓齐鸣——好吧可能我夸张了——地接回去,就碰上了黑手党家族的厮杀,人是死了一摞又一摞,鲜血和碎肢能从一楼大厅堆到三楼天花板再绕一圈回去。

接着,以“我”为代表(为什么是我为代表?我是主角我开心行不行)的一众被拐小孩,抱在一团瑟瑟发抖,以为自己就要命丧异国他乡之时,就见杀戮者武器一收,威风凛凛地一挥手,自称爱与正义的彭格列家族,专程前来粉碎人贩子家族、解救无辜的小天使们。

嗯,我承认“爱与正义”这个前缀是我加的。不重要,忽略就好。

那时候前一个“我”已经小命不保、魂归西天,只剩突然被甩过来的我面对满地血腥一脸懵逼,深沉思考自己是不是做梦走错片场了。

接着,我就被分给了彭格列家族。后来我才知道,我们那批小孩儿都是天赋异能者,被黑手党家族A(谁耐烦记他们名字啊)千辛万苦搜罗过去,就指望着一鸣惊人一飞冲天横扫意大利冲出欧洲称霸亚洲傲笑全世界呢,结果就被听见风声的big brother彭格列帅气地灭掉了。

能把“黑吃黑”描述得如此正气凛然,想必也是本人天赋之一。

言归正传。我被分给了彭格列家族,因为我属于天赋最好的那一小撮,其余小孩儿给了彭格列的同盟家族做牛做马……哦不,是作为未来的得力臂膀加以培养。俗话说得好,老大吃肉,小弟喝汤嘛。

我就是那块“肉”,还是上好的五花肉,三分肥七分瘦。

彭格列家族诚然是个爱与正义的家族,听说对下属的培训都没有Mafia那么残酷——至少这里允许失败那么一两次,而不是一着不慎手指不保,两招不慎四肢断掉,三招不慎脑袋开花。不过这也只是听说,毕竟我只待过这一个家族,实在不好比较。

九代目亲自见过我一次(真是荣幸异常哦)。他就像《教父》里那种比较正面的黑手党头头,一方面心狠手辣、心思深沉,另一方面又重视家族和伙伴,很多时候都不吝于展示宽阔的胸怀。我厚脸皮地把那次见面的原因归结为,我真是天赋异禀、才华横溢,乃至惊动了九代目这样的大人物,让他慈眉善目地询问我未来的职业规划。

那次对话翻译一下,就是九代目问鄙人——一个10岁的小屁孩——是更喜欢作为大部队和敌人正面钢枪突突突呢,还是喜欢作为暗杀部队来阴的,一枪一个准呢。

我问他没有第三个选择么,比如当一个美丽柔弱的花瓶女秘书,天天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踩着高跟鞋花枝招展地走进办公室,回眸一笑百媚生,裙下之臣上至BOSS下至看门小喽啰,端的是倾国尤物、红颜祸水。

别误会,我并不是对九代目有什么想法,就是打个比方。

九代目什么都没说,就笑眯眯地看着我,一直笑眯眯,看得我毛骨悚然,不由脑补出了自己被摁进大型绞肉机里,晚上成为一道美味的意大利肉酱的场面。

但我还是决定尽量为自己多争取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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