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了世界首富(102)

老乔治愿意和蒙妮卡谈谈,程豪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他立刻就道:“去吧,乔治,和她好好谈谈,但有一点你要注意,别发火。蒙妮卡已经长大了,不是父母给予什么,就会接受什么的年纪了。你想想,你在蒙妮卡这个年纪,是什么样子的。”

按照老乔治年纪这么大了,还这么火爆的性格,他年轻时肯定不干好事。

老乔治的脸色变了变,也不和程豪说话,就起身去找蒙妮卡了。

程豪没有回房间,他在门外待了一会儿。

老乔治的房子隔音不算差,但也称不上多好,至少屋里的人大声说话,门外是能听到一些的。

程豪没有听到大声说话的声音,也就放下心来。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结果刚打开门,就看到床上的被子动了动。

丹尼还没睡?

程豪走过去,隔着被子一把抱住了丹尼:“丹尼,怎么还没睡?”

丹尼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向程豪,看了一会儿,他突然从被子里爬出来,然后就开始扯程豪的衣服。

程豪先是一愣,很快却认识到,这孩子是担心他受了伤。

意识到这一点,程豪主动脱了衣服:“你放心,我没有受伤。”

程豪身上有点淤青,但确实没有受伤,而这样子的淤青,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丹尼早就见怪不怪了。

看了看程豪的伤势,丹尼露出一个笑容,他的笑容太大了,以至于不小心露出了缺了口的牙齿,意识到这一点,他立刻就闭上了嘴巴。

然后,他盖上被子,就躺下睡了。

程豪洗完澡出来的时候,丹尼都已经睡熟了。

看到丹尼这样子,程豪笑了笑,在他旁边躺了下来。

一时间还不太想睡,这会儿又没有手机可以刷……程豪拿了丹尼放在床头的绘画本看。

丹尼没有进行过正规的学习,画画全凭自己喜好,喜欢用色彩斑斓的颜色,但真的画得挺好看的,甚至有些画,看了就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程豪还发现,这本子的第一页,是丹尼画的三个人。

里面有一个是他,一个是林禹寻,还有一个就是丹尼自己。

他在中间,一手牵着一个人,三人脸上的笑容都特别灿烂。

可惜现在没有互联网,要不然,他一定要拍照发微博!对了,这边没有微博,类似的平台好像叫推特?

大概……十几年后能出现?

程豪上辈子一直不玩微博,也不爱发朋友圈,但这会儿有了个孩子,他倒是也克制不住地想要炫耀一下了。

还有,他有点想念林禹寻了。

第二天,程豪照旧一大早起来,然后就发现老乔治和蒙妮卡两个人都已经起来了。

他们还都红着眼眶。

诺玛太太准备了丰盛的早餐,程豪一边吃,一边观察老乔治,发现老乔治虽然眼睛有点红,但精神很不错。

注意到程豪在看自己,老乔治瞪了程豪一眼,随后道:“阿拉贝拉,我有件事想要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阿拉贝拉问。

老乔治道:“我想搬家。”

阿拉贝拉不解:“搬家?这附近有比我们的房子更好的房子吗?”

“不,不是搬到附近。”老乔治道:“我想从这个社区搬走。”

阿拉贝拉吃惊地看着老乔治,倒是蒙妮卡挺冷静的,应该是早就知道这件事了。

“为什么?”阿拉贝拉问。

“这里的环境太差了。”老乔治道:“我们生活在这里没关系,但这里不适合孩子们待着。”

他昨天意识到蒙妮卡晚上出去了之后那么暴躁,也是有原因的,他怕蒙妮卡出事。

哪怕昨天和蒙妮卡好好谈了谈,得知蒙妮卡只是去了她之前的房东那里,老乔治依然担心。

他在这个社区生活了很久,他知道在这个社区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坏的,但也知道,这里充斥着暴力、犯罪和欺骗。

烟酒毒品,也一样不缺。

之前他都不敢让程豪接触这些,现在换做自己的女儿,他就更怕了。

昨天晚上他和蒙妮卡交谈的时候,就做了这个决定。

“那酒吧呢?”阿拉贝拉问。

老乔治道:“我可以把他卖给卡朋特!”

“我们搬去哪里?”阿拉贝拉又问。

“搬去吉布斯的农场那边!”老乔治毫不犹豫。

吉布斯的农场位于大城市的郊区,距离林禹寻就读的大学并不远。

老乔治打算把家搬去那里。

他上次送程豪去林禹寻的学校,就觉得大学校园非常美好……他的女儿,如果能和林禹寻一样考上大学,那该多好?

哪怕她上不了那么好的大学,读一个社区大学也是好的。

老乔治做出了决定,程豪也有点惊喜。

他昨天晚上,还有点想念林禹寻,没想到今天就有了一个搬去林禹寻的大学附近的机会。

到时候,他要去看林禹寻,就方便多了!

而且到了大城市,说不定还能给丹尼找个学校读书。

丹尼这样特殊的学生,在贫民窟找不到学校,但是在大城市,肯定是能找到学校的。

程豪非常期待,也就只有克劳德,他对搬家的事情一无所知,还在吃个不停。

搬家的事情确定之后,老乔治就雷厉风行地忙活起来。

他给吉布斯打了电话,拜托吉布斯帮他找一栋合适的房子,然后又开始着手出售酒吧的事情。

老乔治的酒吧还挺赚钱的,正好卡朋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拳手……得知老乔治的酒吧要转手,他立刻就做了决定买下——有了酒吧,他就算找不到拳手,也没有关系了。

卖了酒吧之后,老乔治又卖了他们居住的房子,然后全家收拾了东西,就准备搬家了。

这次搬家,老乔治带走的东西不多,但还是有不少的,就雇了一辆卡车,除了卡车以外,他和鲍勃各开一辆车,一起往新家而去。

蒙妮卡和阿拉贝拉都坐了鲍勃的车子——她和老乔治的关系好了一点,但到底不亲近。

程豪带着丹尼和克劳德坐老乔治的车子,一路上,程豪的心情非常好,他已经想着要怎么给林禹寻一个惊喜了。

第82章 酸涩

夜已经深了, 但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还是灯火通明。

最近,有很多大学和公司都在研究电脑,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 就是得到了某个公司的资助的。

要进他的实验室很不容易,但几个月前, 他竟然让一个大一新生进去了。

这不仅让那些没能进去的人不满, 也让查普曼教授原本的学生不满——一个以前压根就没有接触过计算机的,贫民窟出生的黄种人, 凭什么跟他们一起工作?

正因为这样, 刚进入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的时候, 林禹寻被其他所有人一起排斥了。

没人愿意带着他教导他,除了一些扫地烧水这样杂活,他们还不给他别的活儿。

换做其他人, 怕是早就受不了这样的情况了,但林禹寻不一样。

他以前读书的时候受到的霸凌,可比这么一点排挤严重多了!

这些人再怎么排挤, 都不会打他,不是吗?

这些人不教他, 不理会他, 他就厚着脸皮跟在查普曼教授身边。

他们只给他安排杂活,他就在干完杂活之后, 一个个地向他们请教问题——这些家境优渥的大学生,在他问上门去的时候,从小的教养总不至于让他们口出恶言,多多少少指点了一些。

林禹寻这样放得下身段, 渐渐地,大家倒也不怎么排斥他了, 到了现在,他甚至已经能参与研究。

查普曼教授一开始是被他纠缠着,才让他进入实验室的,现在也对他刮目相看,甚至越来越重视他。

后世赫赫有名的微软,是1975年成立的,苹果公司,是1976年成立的,而如今的1981年,虽然电脑还没有进入千家万户,但绝对已经是最热门的存在了。

查普曼教授手上的经费,也非常充足,林禹寻跟着他,竟是还能得到一些钱。

给到林禹寻手里的钱对其他学生来说不算多,对林禹寻来说,却已经非常多了,他在实验室里的时候更加用心,也真切地爱上了电脑。

程豪明显对电脑充满期待,他又怎么可能不爱电脑?

这天,林禹寻又忙到了晚上十点多,才离开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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