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珩诧异地偏着头说道:“你怎么了?我说的不对?”
“无不对之处。”傅君集的手连同那柄漆黑的折扇,一道收入了广袖之间,如剑毕收于鞘中。末了,他语调微扬,淡淡道,“你记着今日所言,傅君集必会伸长了脖颈等你,若有本事,你尽管拿他命去扬名立万。”
霍珩自负且骄傲,哼了一声,转过了身,“自然。傅逆人人得而诛之,就算我不下手,也有别人欲刃之后快。”
那人便在廊檐之下,晴光如游丝移动的光晕里,神情莫测地看着他。
仿佛一见如故,霍珩心中对这个突然而来,闯入他的生活中,却并不对他指手画脚,秉性温和如一个和蔼前辈般的傅君集,可说是极为信赖和喜欢。第三次见面时,他更是说笑:“我瞧你,人也不大,怎么竟我爹一样的脾气。”
那人的指尖掐着一柄墨画折扇,漆黑的扇柄在掌中静卧。
他淡笑道:“小孩儿,我大你二十一岁。”
霍珩有点傻眼,傅君集挨近过来,他身上有股清幽淡雅的冷梅香气,四时都如冬日般,走到哪儿,温煦的皮下都结着一层令人冷意透骨的冰棱。但对霍珩,则是完全不会。他甚至骗霍珩,“依着礼节,你可唤我一声‘叔叔’了。”
霍珩骨头傲,说什么不肯低头,但时常便会被以此来取笑。
后来霍珩知道了他的身份了,与他决裂了,想起那时对着一个只有两面之缘的陌生男人掏心挖肺,仍然感到不可思议,这种蠢事简直不像是自己所能做出的。他懊悔了许久。
怀里的小妇人,安宁地闭着眼睛,仿佛阖目浅眠,但纤细而浓密的黑睫却如振翅的蝶般颤动着,他闭目在她的眉骨之间亲了亲,哑声道:“眠眠,你会骂我恩将仇报,猪狗不如吗?”
“不会。”花眠抱紧了他,“你没有错。”
霍珩心肝有点儿发抖,仿佛不相信,花眠又咧嘴笑了几声:“傅君集就是有本事,他明明是最大的坏人奸邪,却让人又无法真正狠下心来恨他。郎君,你自小嫉恶如仇,这是你的好。我明白,傅君集心里更是明白,他说,只感到欣慰,也不怕你这个区区小混蛋,能真翻过天去。”
“他一直看不起我。”霍珩微微咬牙。
“不是。”花眠摇头,“那是长辈对晚辈的敦促,他们对我们永远都是不能完全满意的,否则我们无法成长起来。”
“眠眠……”霍珩将脸在她柔软的青丝之间蹭了几回,反反复复地摩挲着那一段墨发,翠翘之下,满掌滑腻。
那其实不是霍珩与傅君集的最后一次见面,后来于一次狩猎中,霍珩落单,他恨极了那个欺骗他的大奸臣,张弓搭箭,便对准了傅君集。可最终箭矢不能发出,只要看到那人,便会想到他如父如兄的关怀,几乎是父亲都不能给的。霍珩一个犹豫之间,有旁人却对傅君集放出了冷箭。他吃了一惊,已阻不住去路,幸而傅君集武艺高超,箭镞堪堪擦过他的鬓角,刮花了他近颧骨的一小片皮肤。
傅君集反应极快,逃生之后,目光便寻了过来。
霍珩的箭甚至都没来得及放下。
他远远看到那人失望的目光,幽暗而晦涩,如同凝视着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霍珩没有辩解半个字,他不过沉默地将箭插入了箭筒之中,拨转马头离去,从那之后,别是永诀。
霍珩这一生,于诸多事上,自问无愧于心,无怍于人,但唯独这一个傅君集,让人爱恨交织,无法两全。诚如花眠所言,傅君集没有对不住他,可是他有窃国之举,人人得而诛之不是么?边境两年,霍珩一想到傅君集,唯一拿来宽慰自己的,仅只有这么为国为民、大义凛然的念头罢了。
“眠眠,每每提到那人,我恨他怨他,其实不过是憎恶我自己!”
“我明白的。”花眠拍了拍他的背,沿着他的脊骨抚了下来,轻声哄着。
“郎君,在我怀中歇一歇吧。”
霍珩将头靠了过来,花眠的臂膀抱住了他的肩。他的肩背在一抽一抽地发着抖。
花眠吐了口气,把被推至腹间的布衾扯上来,覆在霍珩的身上压紧压实。
“郎君。”霍珩滚烫的脸颊在她颈边捂着,她感到颈后的肌肤隐隐有些湿意。
她本也不想提傅君集,在霍珩面前永远也不提。
本来是这么想的,可是没有想到他残留于世的党羽,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踩过了警戒。这让花眠必须重新竖起一身的刺,来护卫自己与腹中骨肉。傅君集,终究是无法越过的一座关隘,必须要让霍珩知道。
花眠摸了摸他的脑袋,将他的右掌扣着,牵引下来,贴着自己血管仿佛正在搏动的小腹,霍珩的手僵了僵,但很快,他平静了下来。
“我要说的,恐怕是不如你所想的,另一个傅君集了。”
她顿了顿,仿佛正整理着,该从何说起。
故事冗长,如缠成一团的毛团,竟已不能立时梳清,花眠闭目想了想,还是决意从头说起。
“想必你也知道,当年傅君集流落在外,是被你的祖父和祖母像发卖奴隶一般,卖出去的。”
这段原委,霍珩已很清楚。
回长安之后,他私下里早已问过了父亲霍维棠。
当年家里的人,没有一个对得起傅君集。
作者有话要说:霍小珩和叔叔决裂时的场景,像极了当年河边委屈的小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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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我知, 父亲当年离开荆州之后, 也是多方寻觅,年幼时离散的唯一的一个手足兄弟,早已不知颠沛到了何处。他只好暂时在长安歇脚, 试着攀上权贵, 广撒罗网, 总好过大海捞针。但后来却没有去找。”
霍维棠来长安之后多没多久, 因长公主的垂涎, 他行动有诸多不便, 但也正是因此,他得以进入御园,在皇家的宴会之中, 看见了那个朝中新贵, 彼时那端着酒盏谈笑自若,神清骨秀,萧肃清朗的俊美男人,面部轮廓,依稀便是当年那倔强的小孩儿面孔。
人潮熙熙,傅君集也留意到了他。目光拂过,略微一滞, 但随即化作笑意,转向了别处,犹如不闻。
霍维棠心中如霹雳雷鸣,他失神地咬牙垂眸。时隔多年, 弟弟不认他了。弟弟改名换姓,成了一个全新的人,傅君集,寒门出身的少年权贵,竟是如此……风度翩翩。于霍维棠而言,已是面目全非。
宴席过后,相见仿如不见,没有人对彼此伸出过手,便如同两个陌路之人。
连霍维棠也想不到,他短暂地离开长安之后,傅君集会找上他的儿子。
花眠抚着霍珩已湿润了的鬓角,沿着他的耳廓亲吻而下,充满了眷恋和满足。
“郎君。”
她吻着他,慢慢说道:“他被卖给乡绅之后,后来随着那乡绅到了洛阳。到底是底子不足,乡绅在洛阳非但没有站住脚,反而家财散尽,彻底地倒了。傅君集最为落魄,无依无靠,甚至要沦落到与街头恶狗夺食。”
霍珩的宽肩发出轻微的颤动,被花眠箍紧了许多,他才如同有所皈依,沉默之后“嗯”了一声。
“后来呢?”
“后来……”
傅君集遇到了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少女乘着翠华车马,从街市路过,顺手挽救了一个吃不饱饭,浑身黑漆漆的,只能从乱发底下看到一双明亮得不像话的眼的叫花,少女却感到一阵惊奇,“我们洛阳,也有这样的人?”
傅君集不知自己已经出了名了,少女一旁的男人对她回禀道:“不知这个乞丐哪里来的傲气,宁可与恶犬抢食,也不肯伸手要饭。”
少女惊讶地走上前,他要起身,左右怕他对少女不利,将他一把摁住,少女挥退他们,看了他几眼,回眸对那持剑的青年笑说:“他年纪还小,怎么不找个活儿做做?”
青年垂眸,“听人说,他是个跛子。”
少女再度惊讶了,她垂下面,上前去探看了几眼。
“将他带回去吧。”
“郡主?”青年错愕。
“带回去。”少女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
左右无奈,只得叉起傅君集,将遍体鳞伤的小少年带回了府上。傅君集身上遍布着狗牙留下的伤口,浑身血,腿因为抢夺狗食而被主人家挥杖打断,可那倔强明亮的双眼,一如往昔,并没有半分蒙尘。这样的眼睛,让少女一见便喜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