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之长嫂嫁进门+番外(429)

作者:寒冬落雪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就连黄亮,都频频点头,说孟菲菲的演技确实一日千里,现在已经可以跻身二线演员行列了。

这次黄亮之所以叫苏悦华过来,是有关于剧情结局方面有些事情需要跟她商量一下。

《那时年少》可以说是一部青春纪录片,讲述了四个青梅竹马的孩子一路成长,生活上见面就掐、不依不饶,学习上你追我赶,不肯认输,就算如此,四个人还是很好的朋友,那种雪糕都能给你先咬一口的好朋友。

随着青春期的萌动,少年们渐渐的开始观察身边的女孩子们,观察,她们渐渐不一样的地方。

孟斐是个性格大大咧咧,却特别讲义气的男孩子,家里条件还算不错,有一辆特别高大上的山地车,平时总喜欢骑着他的爱车招摇过市。

好兄弟李默则属于那种典型的书呆子,平时是四个人里话最少的,永远带着一副宽边眼镜,看着身边的人打打闹闹,但是,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从无意外。

就算性格南辕北辙,可孟斐和李默还是很好的兄弟,孟斐每次干了蠢事儿被他爹拿皮带追的时候,总会半夜去敲李默的窗户,然后爬进去避难。

两家人都知道两个孩子关系好,也乐见其成,只是,谁都没想到,兄弟俩会在青春期同时喜欢上四人组里的窈窕淑女田可心。

田可心的父亲在他们所在的小县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家庭条件是四个人里最好的,从小到大,学跳舞,学钢琴,永远的淑女裙,说话温温柔柔,一下就能让炸毛的孟斐安静下来。

而姜瓷,取了个瓷娃娃一样的名字,性格却有些不敢恭维,除了学习成绩一如既往地跟在李默后面,其他的,简直就是个汉子。

可是,就算是这样女汉子一样的女孩,也会有春心萌动的时候,青春期的激荡,让她对着李默并不宽厚的肩膀悄悄羞红了脸。

可是,两个好兄弟都没有像班上其他男生一样,疯狂的传纸条、过一把早恋的瘾,所以,姜瓷从来都没有将自己的心意表露出来。

自始至终,这都是她一个人小心翼翼的秘密。

后来,高考来临,说好了四个人一起去a大,田可心却因为家里生意变迁,去了b大,两个男生知道后,同样悄悄改了志愿。

姜瓷原本是想过来看看田可心的志愿的,结果却翻到了三个一模一样的志愿,心里,有什么东西慢慢的裂开、碎掉。

最终,倔强的姜瓷也没有修改志愿,在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一天,一个人悄悄收拾行囊远走他乡。

第592章 遇见(3)

李默,从此以后,你就真的是我生命里的过客了。

看似潇洒的背后,是哭红了的眼,和再也无法言说的伤。

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将那一封封从来没有勇气送出去的情书撕成细碎的纸条,迎风飘散的。

四年后,大学毕业,姜瓷成了一名优秀的内科医生,虽然才刚刚进入医院,却已经有了很多的工作经验。

家里父母希望她能回家来发展,女孩子嘛,不管才能如何,都是要嫁人生子的。

或许,其实潜意识里,她也是想回家看看的,所以,姜瓷谢绝了师父的挽留,四年后再次踏上了那片土地。

这时候,她才听说了另外三个人的近况。

就算李默和孟斐都追着田可心去了b大,却始终未能抱的美人归,田可心通过家里,认识了另外一家门当户对家的公司家里的少爷,两人一见倾心,迅速坠入爱河,很快就创造了小生命。

可惜,对方却并非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新鲜劲儿过了后,又开始了猎艳之旅,田可心这位未婚妻,不过就是个有身份的女人,而已。

田家势力不如对方,拿对方没有办法,田可心跳河轻生未遂,正好被同样痛不欲生的孟斐救下,经过沉重的考虑,孟斐决定接受田可心,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

可是,田可心却拒绝了他,原来,她最初喜欢的人竟然是李默,只是因为两个男生关系太好,她不忍心因为自己让他们好兄弟出现隔阂。

这次真他娘的狗血。

就算被女神拒绝了,孟斐也不忍心让她伤心,悄悄来找李默,希望他能救救田可心,毕竟,一个女孩子,还在上大学就未婚先孕,不被人接受的话,往后的路,真的太艰难了。

只是,这时候的李默,早就已经冷漠的有些不近人情了。

他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专业,跟着田可心来到这个之前甚至都没有考虑过的城市上大学,结果却眼睁睁看着她跟别的男人纠缠,他的尊严不允许他这么做。

最终,两兄弟还是闹翻了,打了一架后,算是彻底撕破脸了,毕业后李默选择了自主创业了,另外两个人则留在b大那边继续纠缠。

姜瓷再遇到李默的时候,正好是被家里父母逼着过来相亲。

对面的男人是个奇葩,坐下没两分钟,就将姜瓷从头到脚评价了一番,得出一个结论,他们并不合适。

姜瓷非常豪爽的赏了对方一杯热咖啡,在对方愤怒爆起的时候,不动声色的捏弯了咖啡杯里的金属汤匙,吓得对方连滚带爬的跑了。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他不看看自己那张死了没埋的脸,竟然好意思对我评头论足,玛德智障。”

姜瓷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清越,说话的时候,会让人有种特别有活力的感觉,跟人约了在这边谈事情的李默,全程围观了她的表情变化,莫名的想不通,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田可心那样菟丝花一样的女生。

看看时间,还早,李默走过去,这是他们分别四年后头一次见面,姜瓷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爬墙上树、无所顾忌的野丫头了,李默却依然是很多年前记忆里面无表情的脸,和标志性的眼镜,哦,宽边眼镜换成了金丝边的,看着平添了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

姜瓷是想离开的,却到底是不忍心,要了杯咖啡,一直聊到李默约的人过来。

“遇见咖啡厅,速来救驾。”感受着李默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停顿的时间越来越久,姜瓷借口去洗手间,发了条短信,才用凉水打湿了脸颊,静静的看着镜子里的人。

姜瓷啊姜瓷,你不要再傻了,不要自作多情,你永远都只是当初那个无法无天又疯疯癫癫的疯丫头,永远都不可能像田可心那样被人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珍视。

所以,不要再做梦了。

来接姜瓷的人来的很快,精神的板寸,正是时下年轻男人最流行的发型,得体的西装,穿在稚气未脱的年轻人身上,明明应该让人觉得怪异,可偏偏,他穿着却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他就应该这样穿。

“你搞什么……被人挤兑了吧?我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背着我偷偷跑出来相亲,不长记性,下次受了委屈就自己偷偷哭去。”

男生嘴里嫌弃着,却温柔的抓住姜瓷的手,细心的检查了她有没有受伤,才带人离开。

李默自始至终都没有听到对面辛辛苦苦争取来的合作伙伴说了什么,心神都在那个低头娇笑,趁着对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翻白眼的女孩子身上。

四年的时间,原来这么重要吗?当初飞扬跋扈,一言不合就要决斗的女孩,竟然也会露出那样害羞的表情了么?

莫名的,心里一痛,李默悄悄拿出皮夹,从身份证后面,抽出一张小小窄窄、被撕的跟狗啃式的纸条。

李默,你肯定不知道,我喜欢你呀。

一句话,十三个字,哪怕过去了四年多,他也依然能够在第一时间认出来,这是姜瓷的字。

当初,他是第一个发现了姜瓷心事的人,毕竟,他们认识十多年,又做了三年的同桌,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可是,那时候年轻气盛,又有些恃才傲物,总觉得,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就该配最优秀的女孩子,姜瓷这样的,除了名字,真的没有一点在他的选择范围内。

而满足选项的,只有田可心,所以,青春懵懂的他,才会将那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当做喜欢。

姜瓷离开的那天,他其实去送她了,只是她太难过了,始终没有注意到他。

他亲眼看着她将曾经写过的信撕成细条,荡在风里,亲眼看着,她绝然的离开,正好,风吹过来一条字条,落在他脚下,顺手拾起,却僵硬的再也没有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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