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来,狼八已经十三岁了,就算没有受过重伤,它也是一条垂垂老矣的老犬了,能支撑到现在,完全是郑常精心照顾的功劳。
“嗷呜~嗷呜~嗷呜~”狼八乖顺的磨蹭着郑凛的掌心,显然还记得他。
郑常的脸上露出几丝欣慰,将一旁的食盆送到狼八的嘴边,看能不能让它吃些下去。
狼八只是嗅了嗅并没有吃,它已经感觉不到饥饿了。
这副模样让郑凛心里愈发的难受,他的目光在屋子里打量了一番,随即对郑常说道:“我家那边的环境很适合狼青,让它随我回去住一阵子!”
家那边有一望无际的原野,也有崇山峻岭和数不清的猎物。狼青天生喜欢追逐,回去后他可以带它去山上,不是为抓捕猎物,只为激起它对生的渴望。
郑常不明白郑凛的打算,面露难色的说道:“狼八的身子太弱了,这里距离你家太远了,就算赶马车也要一天,我怕它受不住奔波。”
郑凛哪里不知道狼八受不得累,他摸着狼八的头对郑常说道:“与其让它在这个小小的房间等死,不如让它在剩下的时间里过的自由些。”
郑常一震,看向狼八的目光充满了自责。在这之前,他只想好好照顾狼八,从未想过狼八是战场上的战犬,天生就该属于战场。要是它能有选择,恐怕更愿意死在战场上。
想通了这一点,郑常把母狼青也推到了郑凛的身边,脸上带着点笑容:“把它也带去吧,顺便我也去你家叨扰几日,正好能见见未来的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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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
穿越到古代农村,破屋烂墙,没爹没娘,一文不名,手中没粮,还有一大群想算计她的渣亲。
沈若兰抑郁了,哎!抓一手烂牌,怎么办?
凉拌肯定是不成了,只能白手起家。
于是,盖大棚、养家禽、挖鱼塘、卖秘方,牟足劲儿,终于把日子过得花团锦簇火炭儿红,把渣亲们虐得丢盔弃甲,哭爹喊妈。
沈姑娘出名了,上门提亲的媒婆都要把门槛踏破了,正琢磨着选谁好呢,某个没节操的男人半夜三更找上门了。
“兰儿啊,你说咱俩都睡过了,你还琢磨着嫁别人,是不是不想负责了?”
沈若兰轻哂一声:“你说睡过就睡过了?证据呢?”
男人慢悠悠的回答,“证据嘛,我留你肚子里了,九个月后就能看着了!”
第167章 进山打猎
桑叶没想到,自己的未婚夫能耐这么大,出去一趟没有抱回狼青犬崽,倒是把狼青犬崽的爹妈和主人带回来了。
郑凛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正式对自己的未婚妻介绍道:“叶儿,这是我的好兄弟郑常,你叫他常子就行,在狼青犬崽满月前他会住在家里,以后也会经常随我过来玩。”
常子什么的跟某个内脏器官太接近了,桑叶可真不好意思叫不出口,于是果断改了称呼:“常大哥,你来这里就跟在自己家一样,需要什么就直接跟我们说,千万不要客气。”
郑常看到桑叶的第一眼,就觉得自家兄弟眼光好,找的媳妇儿漂亮又和气,却没想到还这么热情爽利,顿时有些受宠若惊:“多谢嫂子的好意,那我就叨扰了。”
这一声“嫂子”倒是喊的桑叶有些脸红,连忙给郑凛使了个眼色。如今两人还没有成亲,私下里喊喊倒是没什么,要是不小心在人前喊了出来就不大好了。
郑凛的唇角抽了抽,给了好兄弟的背上一巴掌:“你嫂子喊你‘常大哥’,你再喊她‘嫂子’听着就不像话,在过大礼前就喊‘妹子’。”
郑常闻言,回过味儿来,觉得这么喊确实不大好,便笑着喊了一声“桑妹子”。
桑叶偷笑着应了,末了打趣道:“看你们俩这样,又是同一个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亲兄弟呢!”
这话郑常很爱听,勾搭着郑凛的肩膀说道:“那是,刚入伍那会儿,我跟郑大哥分到了一处,点名时就是一前一后,都以为我们俩是亲兄弟呢!”
虽然当时就把这个误会说清楚了,但是军营里的人太多了,他们俩又走的格外亲近,又懒得挨个儿解释,后来当真有不少人以为他们就是亲兄弟。
被郑常这么一说,就勾起了桑叶的好奇心,很想了解郑凛在军营里的一些事,特别是醉酒后他究竟会做什么。
郑常也是个人精,哪怕喜欢怼自己的好兄弟,在嫂子面前还是知道给他留面子,于是半真半假的说了好些,偏偏又让人看不出他在忽悠。
虽然没有探知到未婚夫的糗事,但是充满热血的军营生活,也让桑叶听的津津有味,没有穷追不放了。
“谢了。”趁桑叶去忙别的事了,自觉逃过一劫的郑凛松了口气,握拳轻击了兄弟的胸口一下,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那些事情以后你也不要跟你嫂子提起,不然兄弟我难振夫纲了。”
原本是大实话,可是听在郑常的耳中就变成了赤裸裸的炫耀,忍不住说道:“得了吧你,嫂子漂亮又贤惠,要是换成我捧成宝贝还来不及,怎么舍得在她面前振夫纲。”
郑凛并没有大男子主义,振夫纲的话也是想博得好兄弟的理解,让他不要把自己过往的糗事说给未婚妻听,不曾想到好兄弟是这副反应,一时有些哭笑不得,却也不好跟他解释。
就在两人说笑的工夫,在窝里睡懒觉的小熊崽醒了过来。听到堂屋里有陌生的声音,顿时警惕的滚了出来。
没错,就是滚!桑叶不在的一个月里,刘氏顾着外头就顾不了家里,怕小熊崽饿着了祸害家里刚孵出来的小鸡,每天就可着劲儿的喂它。这不,就一个月的工夫体积就比原来大了一倍,整个身子变得更圆呼了,走起路来就像在地上滚一样。
看着骨碌碌的滚到自己跟前,冲自己咆哮的小熊崽,郑常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乖乖,我没看错吧,这是熊崽子,灰熊崽子啊!”
郑凛实在是不能直视好兄弟这副没出息的样子,用脚尖踢了踢还在耍狠的小熊崽:“别叫了,自己出去玩儿去。”
前一刻还在吼叫的小熊崽像是听懂了郑凛的话,当真没再叫唤了,警惕的瞪了郑常几眼,确定他不具有危险性后,就圆滚滚的滚到了院子里的大树下,掏蚂蚁窝,捡树上掉下来的小虫子吃了。
郑常眼睁睁的看着,好半天才收回了目光,连忙问起了小熊崽的来历。
他是个喜好驯养猫狗的人,还在运营里那会儿他还抓到过一只小狼崽,希望把小狼崽驯养出来为军营所用,结果失败了。眼下看到这么乖巧的小熊崽,他那颗雄心又冉冉烧起了。
相比天性不会屈从的狼,驯服熊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这种小熊崽,跟狗崽的脾性有些像,只要从小喂养长大,总会多一份亲近,驯养起来不会太难。
郑凛见状,就知道好兄弟在想什么,便提醒道:“小熊崽是你嫂子所养,她不会给任何人,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郑常不想放弃,企图说服好友:“这小东西现在瞧着没有危险,可等它长大了谁知道会不会乱伤人?倒不如让嫂子交给我养,要是养的好到时候给嫂子送回来,养不好就放回山里,我保证不会害它。”
郑凛知道不把话说清楚,好兄弟不会打消驯养小熊崽的念头,不仅把小熊崽的来历细细的说了一遍,也把未婚妻对小熊崽的安排说了出来。
看着蹲在大树下兴致勃勃掏蚂蚁洞的小熊崽,郑常眼里的炙热消散了下去,无奈的摇了摇头:“你们都把小熊崽的路想好了,我也没脸跟嫂子提出驯养它了,只是你要提醒嫂子,让她不要与这熊崽太亲近,不然等它长大了就是想甩都甩不掉。”
郑凛并没有把好友的提醒放在心上,见院子里的大树上不少鸟雀在叫,便说道:“这几日有空闲,天气也很不错,不如明日就带狼八去山里转转,正好把小熊崽也带去。”
这件事之前就商量过了,郑常自然不会反对,于是答应了下来:“行,就明天吧,待会儿咱们早点回去,把明日进山要用的东西准备好。”
如今正值春暖花开,猫了一冬的野物都出来了,不说大型的猎食猛兽,单单那些蛇虫鼠蚁就能把人逼疯,不做好准备去了完全是找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