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人间(38)

作者:夜深雪重 阅读记录 TXT下载

陆吾的指甲长而锐利,与猛兽真身的利爪如出一辙,他小心地拈起自己的碗筷,学着平时路易的模样把开关拨开,笨拙地清洗盘子,然后将盘子放回餐具木架上。

他生得高大,一抬头便不小心撞上挂在墙上的立柜。

陆吾闷哼一声,伸手抚摸自己的额头,神君虽说有通天彻地之能,但是还是会有痛觉。他现在还身在凡间,受到的束缚比在昆仑墟、九山等地多的多,再加上失忆,感知都大大退步,更别说他现在还化作人形,比真身状态孱弱许多——撞到立柜还是会痛的。

他按着额头,嘶嘶吸气,慢吞吞地来到落地窗旁。

凤栖江水波迂缓,缓缓地流淌在广都城里,他看着落地窗上映出的自己的身影,广袖宽袍,长发飘飘,还是扎眼的银色,与周遭格格不入。

陆吾沉思半晌,回忆着路易平时的衣着打扮,掐诀也给自己换上一样的白衬衣和黑西裤。

至于头发那就没办法了,这头发颜色是他的皮毛颜色,怎么也不可能改变。变成猫时是灰色,纯粹是因为猫的体型太小,黑白两色杂糅在一处,混成了漂亮的灰。

陆吾盯着落地窗上的自己,总觉得不太对劲。

忽然,从玄关处传来一阵嘀嘀声,陆吾猛地转头看去,发现家中大门渐渐推开。

他立刻变回狸花猫的模样,无声无息地钻到沙发的靠枕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眼眨也不眨地盯着玄关处。

“小路易?”

一个低沉醇厚的男声响了起来,紧接着是走动声,男声嘀咕:“不在家吗?”

随着脚步声愈来愈大,来人总算露出真容。

他和路易长得很像,眉眼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眼窝深陷,鼻梁高挺,皮肤苍白。但这人比路易高了半个头,金发灿烂如阳光,眼眸像是珍贵的翡翠。即便他没什么表情,也看起来深情款款。他那双祖母绿的双眼,天生便忧郁多情。

一看就是个老外。

与路易身上略带苦涩的茶香不一样,这人身上带着一股馥郁浓烈的香气,夹杂着淡淡的血腥味,是路易喝的羊羔血的血腥味。

陆吾皱皱鼻子,一眼就看出此人与路易的关系。

正是路易口中的louis。

“忘了今天是工作日,”Louis站在客厅与厨房的交界处,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老了就是记性不好。”

他长叹一口气:“本来还想给小路易一个惊喜。”

他抬眸看向客厅,与沙发上一双泛着光的眼睛对上了视线。

一人一猫不约而同地起了层鸡皮疙瘩,Louis蹬蹬蹬后退几步,尖牙不受控制地探出头来,他的眼睛瞬间变成血一般的鲜红。

Louis低喝:“谁?”

陆吾从靠枕后钻了出来,定定地看着他。

“猫?”Louis警惕丝毫不减,仍旧戒备地盯着他。

陆吾盯着他,喉咙里溢出沙哑的叫声:“喵——”

“你不是普通的猫,”Louis眉眼冷厉起来,“你是小路易养的猫?”

陆吾点头。

一人一猫,一个在沙发跟前,一个在沙发靠背上,用眼神交流对视。

“你怎么证明?”

陆吾犹豫半晌,他在思考要不要开口说话。念及面前这人是路易的老爸,陆吾心里的天平还是无原则地倒向了说话一方。

“你给路易寄了两罐羊羔血,还写信告诉路易你种了一片花,养了一群羊,”陆吾说,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路易说,按你的性子,花可能会被羊吃掉。”

其实路易原话更长——Louis种花是翘楚,养羊就算了,他又懒得养狗,还不想自己放牧,他吃羊血,羊吃他花,这食物链非常完美。

陆吾说完后,室内顿时陷入寂静。

Louis眉间的冷霜尽数消融,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用手捂着脸:“真不愧是我儿子,我辛辛苦苦种的花真被羊吃了。”

陆吾:“……”

一时间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看起来挺年轻的“岳父”。

陆吾和Louis大眼瞪小眼,一人一猫都不吭声。

或许是觉得自己竟然说出丢脸的事,louis轻咳一声,转移话题:“你知道我的名字吧。”

“路易只说你叫Louis。”陆吾摇摇头,他一边回忆路易曾经念过的古怪名字,一边如实相告。

Louis坐在沙发上,祖母绿的眸子里漾着一层灿金的微光,定定地看着陆吾:“你年纪不小吧。”

陆吾点头,他觉得年龄这事没什么隐瞒的必要。

“我也叫路易,”Louis道,“路易十四的路易。”

陆吾:“……”

路易十四是哪位仁兄?

看见陆吾眼中的迷茫,Louis大笑起来:“看来你确实缺乏一些常识,连路易十四都不知道。”

学生学初中历史的时候怎么也会涉及一些世界史,法兰西波旁王朝的末代国王路易十六,在大多数人听来可谓是耳熟能详,路易十四的知名度也不遑多让。可惜陆吾常年窝在昆仑墟睡大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失忆,别说路易十六、路易十六是谁,就算问他最后三个封建王朝是哪三个,他也一问三不知。

louis大笑几声,指了指自己:“以前心素还在的时候,一般叫我大路易,把路易称呼为小路易。”他看着陆吾,从茶几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开始给自己削苹果,“我名字是维克多·路易,你叫我维克多就行。”

他说话的工夫,两三下就把苹果削好,活像几只红耳朵小兔子,乖乖地趴在水果盘里。

“抱歉,我不能告诉你我的真名。”陆吾愣了愣,最终歉意道。

神的真名不能轻易告诉他人,在他稀薄的记忆里,与他熟识的其他神君都只称呼他为昆仑君,从未直呼过他的名字。从天地鸿蒙到如今,只有路易这么一个例外。

维克多也不生气,笑眯眯道:“没事,路易平时怎么称呼你的?”

“猫先生。”

维克多把削好的兔子苹果推到陆吾面前,道:“那我叫你猫兄弟好了。”

陆吾:“……”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又好像哪里都对的样子。

维克多已经开始吃了,他吃饭的样子很斯文,细嚼慢咽,吃东西时绝不说话。吃完两枚兔子苹果,维克多用纸巾擦了擦嘴,看着陆吾面前的苹果,关切道:“你怎么没吃?是不合胃口吗?”

陆吾没说话。

维克多低头看了看苹果,又抬头看了看狸花猫。

他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瞧我这记性,我忘了猫的嘴巴小。”

于是维克多提起刀,把苹果切成了猫咪适合入口的大小,可惜好好的兔子苹果变得七零八落,惨不忍睹。

陆吾:“……”

陆吾:“谢谢。”他低头吃苹果,心说,看来维克多的确是路易的父亲没错了,这手切东西的刀工一看就是一家人。

维克多看了一会儿陆吾勤勤恳恳地吃苹果,忽然说:“猫兄弟,平时小路易吃奶酪吗?”

陆吾摇头:“不吃。”家里囤了一堆奶酪,全到路光庭肚子团聚去了。

维克多嗅了嗅,直直地来到冷藏柜边,从里面拿出了一袋奶酪。陆吾吃完盘子里的苹果,抬头望向厨房。

路易家的厨房是开放式,和客厅一体,中间只用中岛隔开。

中岛正中放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了几枝玫瑰,已经凋零殆尽,变成了枯败的深棕。维克多把奶酪丢到中岛上,顺手拨了拨花瓣:“待会儿换几朵新鲜的。”

他把厨房好好视察了一遍,看着空荡荡的冰箱,痛心疾首道:“路易平时都不照顾自己吗?只有奶酪。”

陆吾跑到中岛上蹲着,闻了一下奶酪,一股温和香醇的奶味扑面而来。听见维克多的话,他默默想,因为面包培根今天早上都被吃完了。

“你也要吃?”维克多一转身,便看见陆吾在奶酪旁边蹲着。

“奶酪就要配红酒,”不等陆吾说话,维克多又挪了地方,从酒柜上拿下一瓶红酒,“你能喝酒吗?”

陆吾点头。

维克多便拿了两个高脚杯,取了一种奶酪切成块,倒上一杯红酒,放在陆吾面前,示意他:“尝尝。”

陆吾盯着高脚杯中透明的橘红色液体,一动不动。

他闻到了一股陈年的酒香,他的鼻子告诉他,眼前一定是陈年佳酿,可惜高脚杯对他这只大猫咪来说,挑战难度太大,他脑袋都没法塞到被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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