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克道:“500年前我大概连个分子都算不上,你在开玩笑吗。”
“500年前,你是一个牧师,或者说,是你的前世。他有一头金色的卷发和蓝色的眼睛,长得相当英俊,跟你现在的形象截然不同。”满大人顿了一下,他观察着斯塔克的表情,“佩苓非常爱他,却因为一次意外而痛失爱人。”
这段故事的前奏(或者已经到尾声了)激起斯塔克的兴趣,他的语调像松开的弹簧一样跳起来。“我以前是金发?”他道,“难怪我对金头发的姑娘总是给予更多关注,哦,现在我只喜欢黑发姑娘了。”
满大人慢条斯理地说:“500年后,你出现了,佩苓找到了你,她把狐灵珠给你只是为了弥补过去的错误。她让你觉得她好像爱着你,其实并不是,如果她爱你的话,就会标记你,所有妖怪都会标记自己的伴侣,这是对感情的尊重。因为妖怪一生只能标记一个人,我想你肯定没有达到她的伴侣标准。”
“这不对。”斯塔克的眉头拧得很紧,“你说她是为了保护我才拒绝跟我上床的。”他想到了那个过去的人,唐佩苓曾经说过,她有过去,但她一直没有告诉斯塔克那段过去的经历。
“是吗,你需要她的保护吗?”满大人反问,“如果你需要她的保护,你还有什么资格成为她的伴侣呢?佩苓是万妖王,你算什么,没有盔甲,你大概什么都不是,你觉得你配得上她吗?”
斯塔克吞咽着唾液,一时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话语,因为他觉得满大人说的是对的,他无时无刻都被唐佩苓保护着,这种感觉直到1分钟前都还不错。
满大人淡淡地说:“本来这一切都不该让你知道,但是现在,只有狐灵珠能救得了她,所以,我才告诉你这些,佩苓就要死了,他需要你。”
“不,他不需要我。”斯塔克沮丧地叹气,“我不能为她做任何事。”
“但你可以奉献你的生命。”满大人道,“没有狐灵珠,你会死,但佩苓能活下来,你可以做出选择。我不会强迫你,就算你贪生怕死也是人之常情。”
“我根本不知道要怎么把珠子取出来。”斯塔克艰难地说,他根本不在意自己是否能够活下来。
“所以,你愿意,并且是完全自愿想要放弃狐灵珠对吗,托尼?”满大人冰冷地道,他的嘴角正在上扬,那是不属于齐航的笑容。
“我当然愿意,一开始我就说了,没有什么是我不愿意的,只要佩苓能好好活着。”
斯塔克的反应炉被用力地扯了出来,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心脏也跟着掉出了胸口的肉//洞。他感到身体变得格外沉重,无法靠双腿支撑,斯塔克看到满大人的手穿过他的胸腔,拿出一枚发光的圆球。
这就是狐狸珠子了,斯塔克想,真漂亮,像缩小了的迷你月球。
不过他马上就要失去他的月球了,他甚至失去了挚爱,因为刚刚斯塔克得知唐佩苓根本不爱他,虽然他有点不相信,但他已经没办法确认了。
斯塔克放弃了挣扎,他咳嗽了两声,喉咙带着血的腥味。
“佩苓会感激你的,托尼。”满大人拍了拍斯塔克的脸,然后将狐灵珠整个吞进肚子。
“等一等。”斯塔克带着沙哑的气声,“你平时不是这么叫她的,你叫我安东尼,上帝,你根本不是齐航……”他的脑子在这一刻倏地冷静,真是讽刺,斯塔克想,他应该早点发现这个冒牌货,不管唐佩苓是否爱他,至少他很确定自己是爱她的,所以才上当了。
爱情使人盲目这话是谁说的来着?斯塔克决定给他打个满分。
斯塔克感受到了这辈子从没有过的煎熬,他的胸口传来剧烈的抽痛,呼吸变得尤其困难,他努力地朝盔甲的方向爬过去,但是满大人在离开前把盔甲踢到了很远的湖水中,他没办法爬过去再把它捞上来。
“你让我很为难啊,小朋友。”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落到斯塔克的耳朵里,十分轻佻,但非常好听,“我本来只想让你跟佩苓在一起50年就够了,但你又为自己争取到了50年,也许有100年,如果你头发是金色的,我还能再给你50年的机会,你已经很赚了,小朋友。”
斯塔克看不太清楚絮絮叨叨的男人长什么样子,也不太明白对方在唠叨什么,大概是幻觉,他已经没有可以失去的了,索性躺在原地捂着胸口等死。
“佩苓会伤心的,如果你只是等死的话。”
斯塔克猛地一怔,他对唐佩苓的名字太敏感了:“你是谁?”
“告诉我,小朋友。”男人道,“你想活下去吗?”
“你的废话跟我一样多,肯定不是来接我的天使。”斯塔克道,“我会下地狱吗,如果我死了?我其实做了很多好事,也做了坏事,我希望死后哪儿都不去,就留在这儿,变成鬼魂儿,吓死刚刚骗走狐狸珠子的混蛋。”
男人笑了,声音悦耳至极,这让斯塔克想到了唐佩苓,她的笑声也像这样好听:“我不想死,至少现在还不想,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佩苓,我爱她,无论她爱不爱我。哦,不不,那个骗子的鬼话我才不信。”
男人把手放在已经损坏的反应炉上:“是的,我们的废话一样多。”他让那些损毁的线路和内核恢复如初,“所以,我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会相处得非常愉快,小女婿。”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会出现另一个你们意想不到的金发碧眼大帅哥!
女主就要回归啦!未来就是各种床上的活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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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你不会是上帝(god)吧?
斯塔克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大块头正在自己的工作间摆弄放置在机械台上的零件, 这位金发先生穿着一身像是莎士比亚舞台剧的戏服, 红艳的披风在地板上轻快地拖行。他的肩膀十分宽阔, 身材魁梧, 个头很高。
斯塔克重新把眼睛闭起来,他现在对金色头发的男人有点过敏了, 尽管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历。
也许是来接他上天堂的使者。
“安东尼,你总算醒了, 吾友玄苓说, 你要到今天晚上才能醒,显然他判断失误了。”
斯塔克的耳边传来一阵清晰又隆隆的男声,他觉得自己的耳膜都快要震破了,于是他不得不睁开眼睛。
男人头发上的金色像马克盔甲的涂装一样闪着耀眼的光芒插//进他的眼球:“你不会是上帝(god)吧?”斯塔克用力地盯着对方重头到脚地打量,金发先生带着明媚的笑容看着他, 不像是恶魔, “真高兴我死后是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狱, 我死了多久,有多少人为我哭泣?我猜没有几个, 我得罪的人不少, 希望我的葬礼别太草率。”
男人思索了片刻才一个一个回答他:“你还活着,亲爱的安东尼, 有人救了你,所以没人为你哭泣。”金发先生用宽大的手掌顶了一下斯塔克反应炉的位置,“但你必须动作快,你昏迷了3天, 这东西可能没办法一直待在你的胸口。”
斯塔克低头看了看,一团黑漆漆的像是触手的生物堵在他胸口中间的肉//洞里,无数的触角在洞口边缘时进时出,反应炉已经不翼而飞:“见鬼(Holy shit)!,这是什么东西!”他张着嘴大口的呼吸,带着不可置信的哽咽腔调,“我的反应炉呢?”
“这是茯苓草上面的寄生菌。”金发的男人说,他拍打着斯塔克的肩膀,安慰道,“寄生菌能帮助你清洁身体里的污垢,是好东西,至于你说的玩意儿。”他看向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你说的是那个发光的小铁圈吗,你现在不能使用那个东西,除非你能保证小铁圈不会给你的身体带去伤害。”
金发先生像是知道很多事,他的耐心也足够好,总是能立刻回答斯塔克提出来的每一个带有疑惑的问题,哪怕其中有一部分只是顺口的感慨,金发先生也不厌其烦的解释。
“真恶心。”斯塔克左顾右盼,也不敢用手去触碰,“我要怎么把这黏糊糊的鬼东西扯出来,我不可能一辈子戴着什么细菌吧?还有,你到底是谁,我认识一个影后是妖怪,你也是什么妖怪吗,演舞台剧的?”
“我是神(god)。”对方一边说一边挺了挺胸膛,他拥有跟美国队长不相伯仲的胸大肌和强劲的手臂力量,“索尔.奥丁森(Thor Odinson),来自阿斯加德。”自豪之态随着他的话语逐渐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