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访吸血鬼同人)【莱路】未尽之旅(2)

丹尼尔感到一阵窘迫。

“伴?哈哈哈,不,不,当然不——”他遏制了自己的笑,“我自己有伴,丹尼尔。要不你以为我们为什么在这里呢?”

记者先生脸上的疑惑加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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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些关于路易的事情

“你才不是路易的第一个听众呢,丹尼尔。如果我们追溯起源的话,那么他头一回找人念叨这些陈年旧事的那个年代,都已经是陈年旧事的年代了。”

“这么——”莱斯特夸张地拉长了语调,“这么——多年了,路易总是到处和人聊天,企图把他的故事公诸于世,让我猜测,得有一百次了吧,你觉得他什么时候会厌倦吗?把一个故事讲上几百遍?你知道为什么现在,1988年了,你还在用磁带录着他的故事——”

顿了顿,莱斯特说,“而不是在书店买下记着这故事的书吗?”

丹尼尔瞪大了眼睛:“难道——”

“让我想想路易是怎么收拾这些失败的烂摊子的。这年头恶作剧的人可真不少,大多数人都像听个传奇故事似的,至于他那种种特异之处,必然是魔术了,他们这样理解。睡醒就忘了。真是绝妙!”莱斯特由衷地感叹。

“老实说,我一开始也不相信,”记者提出自己的疑虑,“哪怕他的皮肤白得可怕,速度也快得吓人,但他的故事令我入迷了——我甚至忘记了手头的香烟......在提到那个小女孩的死亡时,他的神情是如此悲伤,假如他不是一个真的吸血鬼,那就是一个天才演员!”

“他吓唬你了吧?”莱斯特问。

“是的。”

“噢,当然了,你又怕又激动,对吧?你看,他希望警戒世人,你们却一个个妄想着不朽,这可真让他恼火。”

“这不是你转变我的原因。”丹尼尔抓住了重点,“他告诉一百个人他的故事,大多数人不当一回事,少部分人被他吓唬一通,心有余悸,立刻躲回家中窗户紧闭,谁还有那个胆子想入非非?他可是神出鬼没的吸血鬼!”

“继续啊。”莱斯特歪着头,饶有兴致地继续听。

“他始终在等待一个完美听众,一个不被永生吸引的、冷静客观的听众。这个人始终没有出现。那么多人信以为真,渴望不朽,”丹尼尔得出他的结论,“而你只转变了我。”

莱斯特没有反驳。

“为什么?”丹尼尔问。

“因为这里是新奥尔良,这是他的家乡,这是他作为人类死去,作为吸血鬼重生的地方。”老吸血鬼说。

“独自一人的生活很无聊,丹尼尔。我从火场逃离之后非常虚弱,比刚刚糟糕得多,我只能游走在社会边缘,偶尔捕猎一些落单的家伙,更多的时候是动物。

“喝动物血液,我管它叫‘生存’。但是,当你对一切都意兴阑珊的时候,你甚至连动物的血液都不想喝个饱。想想吧,一个新鲜人血才能滋润的吸血鬼,却靠少许动物血液克制最基本的饥饿,这甚至都不叫'生存',这叫'续命'。

“我在这里待着,哪儿也没去,我知道他终将回来。如今他确实这么做了。

“为什么是你?你是新奥尔良第一个听众,丹尼尔,你很幸运。

“现在,作为交换,为了避免世人对我的误会,我需要你记下我的故事,你可以和路易的故事先后出版,两个视角,文学嘛......”莱斯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的磁带还有吧?”

丹尼尔觉得自己落进了某个古怪的圈套。

这是个奇妙的夜晚。他先是莫名其妙采访了一只吸血鬼,又莫名其妙地被另一只咬得濒死,而现在他自己也是吸血鬼了!他甚至还没适应这种转变,莱斯特的长篇大论就弄得他发晕,而最后的结论是,他居然要再来一个访谈?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等等!”丹尼尔简直手忙脚乱,莱斯特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整理设备,有意无意地拨弄着发黄的蕾丝袖。如果他们注意一下时间,就会知道天已经亮了,但显然这两只吸血鬼的心思并不放在计时上头。

“好了,开始吧!”

“我是吸血鬼莱斯特......”

......

当夜幕再一次降临时,丹尼尔抱着一背包的磁带离开了这栋破房子。

他的心情糟透了。

莱斯特作为他的制造者,并没有给他足够的关心,也不需要他当他的伴。

当采访完成时,莱斯特这样说:“我确信我们,我和路易,能知道的一切知识都在你的磁带里了,它们是你最好的导师,丹尼尔,你可以给你自己找个伴儿。噢,记住,别找巴黎来的。”

然而,当丹尼尔想到了莱斯特的伴,那个喜欢放火的吸血鬼路易时,他又庆幸起来——能够避免被卷入这两只吸血鬼互相折磨的血泪史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他嘟囔着,踩紧了油门。

......

莱斯特送走了丹尼尔,人血温热鲜香的美味似乎还在唇齿间萦绕,就像极其肚饿的人吃了一顿美味佳肴一般愉快。

在经历了几十年枯萎虚弱的苟延残喘后,他的皮肤重新变得饱满光滑,他的金发重新泛起了光泽。

他低头看向手腕,那几个血窟窿已经愈合。

他下意识地想起了第一个吮吸他血液的,那个有着美丽的丝缎般的黑发的美男子,一双湿漉漉的绿色眼眸总是让他想起雨夜里青翠的苔藓。

路易,路易,他的爱,他的骨血。当他回到了新奥尔良,他便瞬间又神采奕奕了。

他是为了夜色之美而泣的吸血鬼,在他永生不朽的生命里,那些痛苦和背叛只是一小段无足轻重的插曲。

他还有无数个年头去追求那个忧郁的情人,他还有大把的光阴可以浪费。

毕竟,我是吸血鬼。莱斯特这样想着,哼起了一段优美的小调。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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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本旧书

崔斯坦书店是这个街区唯一的书店。

21世纪,人们逐渐习惯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阅读,但开始抛弃纸质书。据传闻,这家书店位置偏僻,老板的财务状况并不好,还欠了一大笔债务,但没人知道这家书店为什么还未转手或者关门大吉。

也许......有人猜想,老板还有别的经济来源,而书店只是他的爱好。

所以,当这家连苍蝇也很少落脚的书店在夜晚七点迎来第一位客人时,营业员山姆还是难得地打起了一点精神。他的工作内容不多,打开店门,整理书架,偶尔收银,其余时间他想在这儿干嘛都行,这位老板信任山姆,他认定这个年轻人并不是那种嗑药约炮的小混蛋,所以,他对山姆第一也是唯一的一条工作要求是,必须有礼貌地接待每一个客人。

“能帮助您什么吗?”老实的年轻人问道。

他的客人摇摇头,朝书架方向抬了抬下巴,山姆就意会了对方的意思。

“如您需要,随时喊我就行。”他说。

客人走过一排又一排书架,政治,经济,法律,艺术,文学,然后是旧书区。

没人来旧书区,连山姆也很少来,上一次他过来可能是两星期以前了,甚至更久。

这些书籍都有些年头了,散发着那种陈旧纸张的腐败气息。它们总是缺胳膊断腿,有的掉页,有的发黄,除了还印着字,和烂草堆子也没什么区别。当人们连包装精美、油墨芬芳的塑封新书都渐渐很少购买,这些老本子就成了某种徒具情感意义的缅怀。

客人在旧书区逡巡,目光流连过每一个书脊,他认真地看过每一个名字,但一本也没有提起他翻阅的兴致。

突然,他的目光被某本书名吸引,他不可置信地愣住了,却很快撇开了眼,可是,随即,他又回过头,想伸手去拿下它。他的手碰到那本书脊骨上的花体字,那字体似乎带着能灼伤人的高温,把他的手指烫得一下子缩了回来。

客人转头想走了,他已经走到了店门口,下一秒就要推门出去。

“先生,您不再看看吗?”

这可能是今天唯一的客人了,山姆试图做出挽留。

他的客人又摇了摇头。

“那么,祝您今天过得开心!”

客人的手伸到玻璃门上,他把它推出去一些,大概是十五度角。然后,这个意味着离开的动作停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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