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好好说(14)

胡玖嫌弃的扫了一眼:“我又不是兔子。”

易修玩笑:“那你是什么?我看你这么喜欢吃鸡,岂不是狐狸?”

胡玖啃到一半的鸡腿掉到了桌上,她震惊的转过头:“你……你看出来了?”

易修唇角微弯:“看出什么了?看出你是只狐狸精了?”哪有这么笨的狐狸精?

再说他根本就不信,这世上哪有什么狐狸精?还不是那些穷书生意*淫出来的?

胡玖却当了真,连鸡都不敢吃了,重新端详易修,在见识过手*枪跟汽车之后,也不知道这只人类还私藏着什么厉害的法器,她再也不敢托大,还当易修看出真身:“你……你怎么知道的?”

处理完记者的事情之后,刘洋才回来,走到雅间门口便听到易修爆发出一阵大笑,顿时愣住了。

大帅礼貌微笑也是有的,笑出声来的时候都极少,更何况是开怀大笑?

胡玖到底怎么哄的大帅如此开怀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又不敢进去打扰,破坏了气氛。

易修大笑出声,只觉得胡玖吃的小嘴油汪汪却震惊的模样活脱脱一只偷鸡吃被逮到的小笨狐狸,又呆又可爱。

——难道又是她那神棍师傅灌输她是一只狐狸的?

这就是她喜欢吃鸡的理由?

他大掌在小姑娘脑袋是狠狠揉了几把,直揉的她快要发火的时候,终于停止不笑了。

很多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倒霉蛋,爹是个风流鬼,娘是堂子里出来的头牌,出身是一生洗不去的污点,时常被人诟病,兄弟们都是一帮豺狼,他只有比豺狼更狠,才能在群狼环伺之下获得生机。

正如外界所言,他的手上沾满了亲人的血,内心里无时无刻没有停止过算计,这导致他敏感而暴躁,上位之后还清算过一批督军府以前嘲笑过他们母子的旧人,从佣人到易为民以及各兄弟们的副官,还有那些不得不别府而居的……易为民的姨太太们。

世间法则从来都不是温和与慈悲,而他也从来没有一颗宽容之心,有的只是睚眦必报。

然而胡玖也太单蠢了,蠢的让他与之相处起来毫无负担,还能逗的他大笑。

他决定顺着这个小丫头说话,于是又恢复了他平日那副阴沉沉的神气,摸着下巴说:“嗯,我早就看出来了,你是一只小狐狸。”

小笨狐狸!

爱吃鸡的小笨狐狸!

督军府的日子太滋润,胡玖都有点不舍了:“你今天请我吃鸡,是要送走我吗?”

易修好不容易遇见这么单蠢又好玩的小姑娘,光是她那种没见识的样子就让人好笑,还容易相信他说的话,更不知道她那个神棍师傅还给她灌输了多少让他发笑的东西,他忽然觉得,当初捡她回来,真是个再正确不过的举动。

他挟起一块鸡肉放进她的碗里,以投喂黑熊的口吻说:“怎么会呢?乖乖吃肉啊。”

养个小乞丐,原来也挺好玩的。

作者有话要说:胡玖:我真的是只狐仙!

易修:好好,大仙请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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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出门一趟,胡玖收获一餐美食,以及一堆零碎玩意儿,新的见识,对这个世界的大致认知,还有身边这个男人的权势之盛,比之她这位山上的大妖也毫不逊色。

易大帅所到之处,人人趋之若鹜,有恭敬有惶恐还有各种谄媚敬献,连带着胡玖也被这些人吹捧,夸她容貌者有之,譬如“小姐貌若天仙”,胡玖便要多嘴问一句:“你见过天仙?”也不知道老山羊见过没?

对方:“……没见过。”

胡玖很失望:“没见过你还说我貌若天仙?”这不是撒谎吗?

人类真是……太不实诚了!

易修唇角微弯:“调皮。”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丫头也不是专门跟人抬扛,而是她把人家的客气话当了真,所以才追问不休。

带她去首饰店,她对那些东西毫无兴趣,略略看过便罢,还催促易修:“快走快走,这里一点都不好。”店主的贪*欲就写在脸上,让人生厌。

易修手里是一枚火油钻,乃是这家首饰店里最贵品相最好的戒指。

店主惶恐:“小姐,我敢说这只火油钻在整个南城都找不到第二个,已经是小店最好的货了。”您到底识不识货啊?

胡玖好奇的凑过去瞧两眼:“能吃吗?”

店主:“……”这位怕不是脑子有病吧?

一路随侍的刘洋十分理解胡玖的想法,对于差点伤重饥饿而死的小乞丐来说,对食物的执著也许已经深深的刻入骨髓了,所以想法也颇为务实。

易修眸中染上笑意,面上却依旧是那副严肃模样,遗憾的放下了手里的火油钻:“你说的对,这个东西不能吃,没什么大用。”心里感叹:多么纯朴不贪慕虚荣的小姑娘啊!

自从他当上大帅,南城多少名门闺秀都恨不得生扑上来,心思明明白白,哪里比得上单蠢的胡玖好相处?

“你说的也对,这东西也不能吃。”易大帅放下手里的火油钻。

店主看着一行人远去的身影,风中凌乱。

胡玖浑然不知自己闹了笑话,闻到街边董记肉包子的香味,顿时垂涎欲滴:“好香好香!”还夸张的吸吸鼻子。

易大帅豪爽的替她打包了一笼大肉包,连人带肉包送到了车上——她若坐在街边小摊上吃肉包,以她的吃相,说不定明天之后外面就会疯传,大帅府里穷的揭不开锅了。

胡玖咬一口热腾腾的肉包,一双桃花眼里全是满足,眼角还蕴了一汪水汽:“好好吃!”

刘洋瞠目结舌:……好吃哭了?

董记的肉包子在南城也算一绝,他家的肉馅调的鲜美多汁,皮薄馅多,很多人都喜欢吃这一口,但是好吃哭了的……胡玖却是第一个。

易大帅含笑诱哄:“以后天天给你买,好不好?”

胡玖嘴里含着肉包吃的欢快,忙不迭点头,跟小狗似的怪招人喜欢的。

易修觉得手有点痒痒,他覆上胡玖头顶揉了两把,感觉她发丝柔软细滑,比之黑熊的毛不知道要舒服多少倍,双眼微眯:“吃了肉包好好上课好不好?”

刘洋还从来没听过大帅这么有耐心去诱哄一个女孩子,呆呆坐在驾驶座上没敢动,只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可惜被诱哄的人完全感受不到自己受到了多稀有的礼遇,听到“上课”两个字全身的狐狸毛都快奓起来了——如果她能化出本体的话。

胡玖嘴里的肉包子都快咽不下去了,顿感人生毫无乐趣可言,将自己一只小爪子搭在易修手上娇声娇气的抱怨:“你看看嘛,我这样子的手哪里弹得了琴?”

易修拉起她的小手,指骨纤秀,手掌莹白,翻过来看,掌心细嫩,一点茧子都没有,完全没有受过苦干过活的痕迹,拉出去给别人看也是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怎么就不能弹了”

胡玖理直气壮:“这是画符的手!”让她一只大妖去学人类的玩意儿,这不是强妖所难吗?

易修的脸黑了:“以后不许提画符这事儿。”

他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靠的全是自己的忍耐与心计筹谋,可不是靠什么莫须有的神鬼之言。

“知道了。”胡玖心里也不高兴,不过瞧在给她买好吃的份儿上,气哼哼假意答应了,心里却想,回头等伤好了,一定要画张符去治治他,省得他鄙视自己的能力。

她虽然不甚通人情世故,可是易修话里的意思还是明白的——不就是不相信她的能力吗?

小姑娘嘟着嘴扭头看向窗外,完全是赌气炸毛的样子,还时不时用眼角斜睨他一眼,仿佛在说:我生气了来哄我啊来哄我!

易大帅面对热爱逃课的学渣,头一次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

他揉揉她的小脑袋,斟酌道:“你真的……不喜欢弹钢琴?”

胡玖一听有戏:“当然不喜欢啊!”

易修:“那就……不学钢琴了吧?”

胡玖双目放光,一鼓作气想要把所有的课业都取消:“还有那个曲里拐弯的洋文,比鸟语还难学,我能不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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