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到已是秋天的事。
工作日,她与关系尚算不错的同事阿娟到公司附近的茶餐厅吃午餐,碰到拼桌的他与女朋友谈分手。
她来港近一年,见识过不少速食恋爱的男女在忙着赚饭钱中挤出时间谈恋爱或是谈分手的,所以并不觉得稀奇,也没有太大兴趣去八卦人家讲的什么。只不过他和他的女朋友竟然都说着上海话。
唉!异地闻见乡音,又是悦耳的男声色和女声色,她就没办法当作听不懂了。
她向来认为男女朋友若是谈到分手的地步,最好就是撕个逼,往后老死不相往来,也绝不会再惦念对方,省得惹出后续的藕断丝连。
但他和他的女朋友都是文明人,与其说他们在谈分手,到更像在谈理想信念。当然,理想信念不同的人确实没办法天长地久。
反正那天他说的许多话,她以一个拼桌人的身份听他说了许多话,竟觉得他样样都有道理。
她与徐沛尧互通姓名的正式认识彼此是三个星期后的事。
她的英籍上司王家国带着她与瘦高仔、May姐与他任职的公司谈项目。
他并不在要与她们合作的那个团队中,只不过她正好路过他的办公室,无意看到了他边吃着猪仔包边与人讲电话。
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段,年纪轻轻就拥有一间一百尺的独立办公室,她觉得他应该是有两把刷子的。
他显然也是记得她的。在她走出会议室上洗手间的时候,他十分凑巧的与她在走道里迎面相撞。他笑着用上海话与她打招呼。
“同乡。”
她看了一眼他脖上挂着的工作卡片证,才晓得他叫徐沛尧。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是在这个不怎么有人情味的金融大都市里随波翻滚的上海人,后来才晓得他是操着上海话在美国长大的新加坡籍人士。
她总嫌弃他非自己的同乡,他总搬出自己儿时的经历。说祖上好几十代都在如今的浦东区生活,自己五岁前也一直住在弄堂里,移民新加坡因为丧偶的老妈嫁了个华侨,那时他年纪小,没办法抗争,只能颠沛流离的生活在异国他乡。
颠沛流离?她说他扯淡,并质问他。
“颠沛流离你还能十六岁考上斯坦福?”
那时他们的关系已经挺不错的了。彼此的公司和公寓都离得不远,吃东西的口味相似,还都爱爬山,三观虽不是实时完全吻合,但在这个不怎么有人情味的繁忙大都市里还算是谈得来朋友,十天半个月约顿饭是常事。
面对质问,他笑着说:“要不是因为颠沛流离,我能去深泉学院。”
时值炎热夏日,两人爬到半山腰,累得坐在山水溪边喝着残存一丝凉意的啤酒,别有一番滋味。
一罐啤酒下肚,她忽然说:“徐沛尧,你很像我的初恋。”
他怔了一怔,旋即哈哈笑起来,反问她:“你的初恋有我这么帅吗?”
她睨了他一眼,说:“比你帅,且没你自大。”
他饶有兴致的追问:“你初恋哪里像我?眉眼?唇齿?还是身材?”
她一本正经的回答他:“脑袋。”
他表情诧异,缓了缓才猜问:“IQ也超过130吗?”
她扑哧一笑,指了指他的脑袋:“我指的是头型。”很快又补充,“不过他也很聪明。”
他蹙了蹙眉,如实表示:“第一次听说头型像的,你的观察点真特别。”
她笑了一笑,然后懒懒的靠坐在大石头上,翻了脑袋去看天。
天色真是湛蓝湛蓝的,一朵云都没有。
他未解惑,问她:“他现在哪儿?”
她却眯起了眼睛,嘴巴也封上了似的不吱声。
过了好一阵子,他问:“该不会是在奈何桥的那头吧?”
她这才重新睁了眼,告诉他:“在上海。”
他恍然大悟,认为:“你们分手后,你对他余情未了。所以你才离开上海来这里的吧。”
她却否认:“我和他没谈过恋爱。”
他问:“你单相思?”
她扭头看他:“谁规定初恋不能是单相思?”
他被她看得立马改口:“单相思好啊。单相思应该永远都不会失恋才对吧?”
她收回目光,再次看着那湛蓝湛蓝的天色,幽幽说:“单相思的对象结婚了,不就失恋了。”
他表示赞同:“说的也是。”随后,又说,“任知意,其实你也很像我的初恋。”
她觉得他这是故意揶揄自己,都懒得正眼看他,就胡乱问:“是脖子像吗?”
正好有一阵风吹过,带着他的笑声到她耳边。
他说:“你真聪明。”
那日香港,天空湛蓝、万里无云。
那日上海,爽风习习、秋月无边。
那日,是方炜大婚的日子。
那日的前日,她接到他的电话,邀请她参加婚礼。
他明明不是日理万机的人物,却忙得直到结婚前才抽出时间将自己的天大喜讯告诉她这位他曾以知己称呼的最佳好友。
她明明不是日不暇给的人物,却忙得根本抽不出时间去见证她暗恋许多许多年的最佳好友迈向人生的新旅程。
同样是最后得到消息的颜洋打电话来问她会不会打飞的回上海抢亲。
她正窝在格子间里敲键盘,办公室常年保持在16°上下的冷气吹得她瑟瑟发抖,连毛料外套披在身上都不顶用。
她说:“要是你保证我抢亲能成功,我就回去。”
他连忙表示:“那你还是别回来了。”
她呵呵一笑,交托他:“急匆匆的,结婚礼物是来不及买了,你明天去的时候帮我带个红包。”
他问:“包多大?”
她说:“红包能有多大,就包多大。”
颜洋最后找任知意要了一万块钱,他告诉她:“我本来是想买一张红纸,从咱们高三那年开始算,帮你包上七大捆,可那么包吧,不但很重很扎眼,还有可能让人误会我是去砸场子的,所以我思来想去还是到礼品店找了个最大的红包,塞了一万块钱。”
她差点要吐血了:“我真是谢谢你‘思来想去’了,不然我上哪儿凑那么多钱还你!”
他笑嘻嘻说着:“上个星期你亲姐姐爱慕的王洛令过生日,她送给他的那块手表花的钱可比我买的红纸能包得住的人民币多多了。你不至于连她的个位数都比不上吧?”
她轻轻闷哼一声,说:“她是有钱,也肯花钱,可人家王洛令理她了吗?”
他哈哈大笑:“你嘴巴真毒。”又问她,“想不想听听婚礼上的故事?”
她反问:“那就要看你是不是想挨揍了。”
‘是不是想挨揍’是任知意专用于颜洋身上的口头禅。但实际上,学校里那些欺负颜洋的人都是被她驱散的,她从不打击弱小。通常她对颜洋说这句话的时候,都是因为他戳中了她的心事。比如他猜测‘你总是表现得这么闹腾,其实是想得到爸妈的关注吧?’,又比如他断定‘你喜欢上方炜了吧?’。
她死不承认自己想得到爸妈的关注,也死不承认喜欢上了方炜。直到秋天的某个周末,她受他的邀请去他崇明岛家中作客,发现同行的竟然还有方炜。三人并排坐在船舱内,颜洋与方炜侃侃而谈,而她第一次安静得像个女孩子,才不得不自我坦白。
无论任知意后来怎么努力的去回想,她都记不得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方炜的。或许她和那些年给他送情书的学姐学妹是一样的,被他丰神俊朗的长相、潇洒飘逸的球技、彬彬有礼的态度、名列前茅的成绩所吸引。又或许仅仅因为在她斥责了校花第三次漏收颜洋的作业本而遭到校花的拥护者们围攻的时候,他的出言相救。
她觉得,十七八岁的男女,心里大多都藏着一个人,这是寻常事。
可颜洋偏要说:“你哪里是藏在心里?分明都写在脸上了,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事,方炜从来看不到。
他们从关系淡薄的同学到共同奋战在题海中的好友,再到无话不谈的知己,就是到不了异性关系所能达到的顶配。可她还是忍不住暗自努力。努力的收敛自己豪迈的习性,努力的击退觊觎他的各方美色,努力的学习只为了能跟他考上同一所大学。只是人若没有天赋,光靠努力总是很难达到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