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第一次参加摄影比赛,是中国著名的摄影比赛《看见·风景》,这个比赛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它对作品从来没有要求,甚至没有说明,只有一个比赛的名称,其余的全靠摄影师理解与感悟。
风景风景,那段时间唐知远一有时间就满首都跑,沧桑且写满历史的胡同、升国旗的天安门、宏伟壮观的长城、历史缩影故宫,他都拍了个遍。可是上百张照片却找不到一张让他“一见钟情”的,没有那种,“啊,就是你了”的感觉。
一个星期后,恰好两个云南的室友要回家,唐知远和另一个室友也决定同行。唐知远没有去过云南,可是光是听这个名字,蓝天、白云、江水、少数民族风情迅速在他的脑海中构成一幅吸引人的画卷。
四人没有选择飞机,而是坐了三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火车,期间碰到了一个用吉他弹着《关于郑州的记忆》的大叔和一个用长笛吹《千与千寻》小男孩。
那是四月份,玉兰花开,阳光透过车窗洒落一车的金黄,和煦而不炙热的温度包裹着每一个人。
也许是舍友早就做好了打算,又或许只是碰巧,他们赶上了当地最大的传统节日——泼水节,又恰巧碰上了节日的第三天。
来的路上西双版纳的室友为他们进行了科普,这天是傣历的新年,叫“叭网玛”,意为神灵,也是岁首之意。傣族人把这天视为最美好、最吉祥的日子。
一行人下了火车,又转了一个多小时的公车,村子才出现在了眼前。
“林放,你怎么没跟我说这边这么热!”
四人下了公车,已经是大汗淋漓了。一个两个站在路旁,开始脱外套。
林放露出一个标准的八齿笑,早有准备般的,脱了一件薄外套后,露出一件黑色短袖。
“走啦走啦,今天可是泼水节的高/潮。”
还没走进村子,就已经能听见喧闹的鼓声和村民的歌唱声。
唐知远一个字也没听懂,但早已被这热闹的气氛感染。
天时地利人和,此景不拍更待何时。
唐知远蠢蠢欲动地掏出相机,摄影学的知识在他的脑子里飞速闪过,他已经想好了如何构图了。此时他才隐约明白,不是天然的才是风景,这般浓厚的人情不也正是一道风景吗?
“哎哎哎,知远,相机不防水啊,收好收好。”
林放阻止了唐知远掏相机的举动,“听哥的。”
当唐知远湿漉漉地站在林放家门口的时候,内心的唯一想法是:林放诚不我欺也。
早已跟父母打过招呼的林放领着三只落汤鸡放好行李,“哥几个,反正都湿了,玩玩再回来换衣服呗?”
三十好几的温度让一行人一时不能适应,头顶上的太阳愈发激情,火辣辣地焦灼着皮肤。
越是这般炎热,那清凉的水便愈发地吸引人,几人又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想也没想就加入了“群战”中。
唐知远不知道自己玩了多久,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处是干的了。一停下来才惊觉:早饭还没吃呢!怪不得这会肚子有了小塌陷。
“不玩了不玩了,洗个澡吃饭。”
林放刚好鞠了一盆水,看也不看就往唐知远头上倒,然后就站在他面前放肆大笑。
唐知远扬起手作势要打他,林放一下子就怂了下来。
“远哥远哥,我错了。接着玩嘛?”
唐知远往回走,背着他摆了摆手,“不了,老了骚不动。”
洗完澡吃过了点东西垫肚的唐知远没有忘记自己的摄影大业,背着相机,远离“战地”,找了一块不疯狂的地,打算拍一个村民热闹的全景。
天很蓝,不像首都的天那般浓稠,是很清澈的那种蓝,仿佛再仔细点,就能看到它的尽头,半空不时有鸟飞过。唐知远就想起了中学时他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湖心亭看雪》。
“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
虽然和诗人处在两个不同的季节,但画面带给人的冲击是一样的。
唐知远抓拍了几张不知名的鸟飞过的照片,又拍了几张至纯至蓝的天空。
看着相机的镜头没有目的地乱走间,唐知远的眼里出现了一抹红色。唐知远刚想抬起头,一阵风吹过来,吹走女孩围在头上、肩上的丝巾。
唐知远想也没有想,按下了快门。
画面里的丝巾稍稍离开了女孩的发顶,女孩大概是怕它被吹走,又或者是没想到它会被吹走,眼里装满了不知所措,带了点惊慌。
唐知远直愣愣地盯着那双眼睛,再抬起头时,那抹红色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第32章 翘课
唐知远说的那个朋友其实就是顾孟昀。俩人站在树荫下,唐知远正在翻看他和顾孟昀昨晚的聊天记录。
默默记下了地址后再打开地图,输入始终地址。
“步行导航开始……”
周宥西好奇也凑过去看手机界面,只不过看了半天她也不确定是往前走还是朝后走。
她还在傻愣的时候,唐知远已经记住了路线,手机往口袋里一放,拍了下周宥西的帽子。
“走了,这边。”
“哦。”周宥西摸摸刚刚被唐知远触碰过的帽檐,傻愣愣地跟上,走了几步后才惊觉,她昨晚没有洗头!
想到这条件反射地压低了帽檐,还好今天戴了帽子。
……
顾孟昀推荐的这家店面积不大,但是装修风格清雅,非常适合夏日。哦不,是适合广城这种一年热十个月的天。
说是吃冰激凌,结果周宥西被菜单上的图片吸引了。一个个看过去,夏日来一杯冷饮真是太舒服了。
“我想喝这个草莓奶昔,你呢?”
“我要一杯百香果养乐多吧。”
“我来点吧,你找个位置坐下?”
唐知远的上衣已经湿了个大概,虽然是合作关系,她也是付钱的,可是一看到他满头大汗,还是稍微,有点,嗯……心疼。
见唐知远没动,周宥西又补充了句:“现在是上班时间呢,老板请吃。”
唐知远笑了两声,像大提琴缓缓拉动,“那我到靠窗那张桌子等你。”
付过钱周宥西拿着小票朝唐知远走去,玻璃窗折射出的阳光刚好落在唐知远身上,熠熠生辉。
“嗯?好了?”
见周宥西坐了下来,唐知远收了手机。
周宥西点点头,“你有事要处理?没关系的你可以先处理。”
说完桌子上的手机刚好又叫了两声,唐知远拿起来迅速打字又迅速收起来。
“没事,是我妹,快文理分班了,正苦恼呢。”
这么一说周宥西就想到了自己的中学时代,当时她在干嘛呢?两点一线上学下课,周宥南的爱人,也就是她姐夫的公司刚创立不久,她爸妈自告奋勇去港城“帮忙”了很长一段时间。家里只有一个从小到大在家做饭的阿姨。
周宥西读大学之后,她爸妈也正式到港城定居,那个阿姨也被辞了。
“我当时物理不行数学不行,选文科一点也不纠结。”
周宥西把弄着手里的小票,把它折成一只飞机,“你呢,我还不知道你读文科还是理科的。”
“理科术科。当时我爸非要我读管理的专业,跟他冷战了好久才让我读的术科。”
周宥西有些惊讶,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卦。
“那,你妹也是想读术科?”
手机又叮叮当当响了一通,唐知远这次直接发了语音,“我知道了,今天能回家吗?我去接你,回家好好商量。”
“那个,你要是急的话,我们可以明天再拍。”
“没事。”捏起周宥西折的纸飞机,“她傍晚才能离开学校,六点钟再去接她。”
想了想,又说:“她想读美术,初中就特别喜欢了,我爸不肯让她学,画架啊画具还是缠着我给买的。我爸做了点生意,希望我们俩有一个能接手。我已经读了导演系了,到我妹这就没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