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初阳动作停住,放下手来,指了指她的脸,“你,头发乱了。”
“哦。”沈清圆晃了晃脑袋,抬手把头发抹到脑后。也不甚在意。
沈清圆拿起香槟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喝完又倒。好像突然有兴致试试醉酒的感觉。
世界上那么多酒鬼,这东西多少有些妙用吧?
今夜的沈清圆不想太清醒。
叶初阳上身后倾,两只手撑在地上。懒懒地看她喝酒。
十年前,他不会想到,自己会有跟沈清圆一起在天台喝酒的一天。
也压根不会想到,他曾经的女神,私底下烟酒都来啊——
他上来的时候,刚好看到沈清圆吐出最后一口烟,随手扔了个带火星的烟屁股。
“为我工作,你觉得怎么样,沈医生?”
“以为会有些不便。”沈清圆深吸一口气,缓缓呼出来,“目前为止,还可以吧。”
“所以,我还是个不错的老板吧。”叶初阳笑笑。
沈清圆倒没含糊,立刻赞道:“嗯,你人还是不错的,没有很像暴发户。谢谢你的香槟!”
能请打工人喝上万块的香槟,没得说,好老板啊!她开心道谢。
没有很像暴发户?叶初阳微微苦笑,这赞美也是挺特别的。
“也谢谢你照顾我。”
“拿钱办事,好说、好说。”沈清圆仰头一饮而尽,豪爽得像刚拔了垂杨柳的鲁智深。
香槟瓶里的酒液已经下去了一半。
沈清圆忽然想起另一个打工人,这么贵的酒,小超还没喝上一口呢。苟富贵,勿相忘啊!
“我去把小超叫上来,这么贵的酒,他还没尝过呢……”
一只手撑地,沈清圆站起来的时候有点晃,“……叶初阳,你等着我,我去叫人。”
明明有手机,只想着下楼叫人,可见有点醉了。
她倒有义气。
叶初阳轻轻蹙眉,在沈清圆抬脚要走的时候,一抬手,拉住她手腕。
“不用去了。他睡了。”
沈清圆低头看他。
天台栏杆上围着一圈不太亮的气泡灯,冷白的光线温柔地洒到她脸上。
眼神有点懒散,有点钝,显得不那么高冷了。
她是天生的冷脸,不笑的时候让人感觉挺难亲近的。又因为长得好看,气质特别,天然有一种吸引力,让人想亲近。
很矛盾的特质。
放在她身上,又刚刚好的感觉。
“睡了?”她疑惑,又问一遍,想确认一下。
“嗯。”叶初阳一脸真诚笃定地说,“所以,不要打扰他了。”
好像刚刚某人还想着打电话让小超送酒杯上来,怎么这会儿知道他睡了呢?沈清圆眨巴着眼睛想。
除非,他上来的时候,小超就已经睡了呗。
干活的时候,睡着了也得醒过来啊!喝好酒的时候,嘿嘿,还是睡着吧!
万恶的资本家!
脑子有点迟钝,想得很慢,不过还是想明白了。太聪明就是有这个困扰啊,很难糊涂!
“再坐会儿吧,我还有话想跟你说。”
沈清圆站着没动,视线落在被拉着的手腕上,上次在西湖,他也拉了她一把。
虽然朝夕相处,好像也不太熟。
从民风保守的小地方来的人,不太习惯这种亲密的肢体接触。
叶初阳意识到了,松开手。
沈清圆屁股发沉,也不想太早回房间,重新坐下。动作谈不上美观,挺豪爽地叉着两条腿,“什么话,说吧。”
她精神有一点麻痹的感觉了,脑袋略觉昏沉,手脚也有点沉。醉了吧。
好像也没达到酒鬼们喜欢的那个境界。有些感官钝了些,有些仍敏锐。
清醒的不容易醉,醉鬼又不愿意醒,人跟人真不同。
庄周晓梦。
叶初阳又呷了一小口酒,他喝得不多,怕宿醉和第二天水肿,毕竟做这一行,对自己的身体管理比较有数。
“沈清圆,我们十年不见,”他转头看她,脸色和煦,称呼从常用的沈医生,变成了沈清圆,“再见面,你高兴吗?”
火锅店偶遇那次她没认出他来,就不算了。坦白说,当初在同学聚会遇上,沈清圆心情蛮复杂的。
一个高中时代,除了长相,其他方面平平无奇的男生,只用了十年,就成了千万甚至过亿年收入的顶级成功人士。
世界太魔幻了。
恐怕不只沈清圆,其他人也有一样的感慨。绝大多数人,不过按部就班地过日子。
就收入而言,开公司的张弛,可能已经是普通人里的天花板了。谁料得到,还有叶初阳这种横空出世的。
大约上辈子啥也没干,天天拜财神吧。
“我为你高兴”这样的说辞太假了,同龄人之间暗戳戳的较量才是人之常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