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瑾瑜挑起眉毛疑惑地看向黎理,问她,“……?你是那种人吗?”
黎理摸摸鼻子,轻咳一声,“咳…这个吧。相处久了我觉得是有可能的。”
“呵。”凌瑾瑜冷哼一声,笑她:“假正经,真闷骚。看来早就馋我身子了。”
“你敢说你没馋我?”黎理反问。她现在已经会和凌瑾瑜拌嘴了。
两个人互相争论到底是谁馋谁这种幼稚的问题,向别处走去。路上,黎理主动提起她大学时期打猎这一爱好,最开始只是好奇去尝试,后面就迷上了打猎。结果前任姐觉得黎理喜欢打猎是暴力狂,坚决禁止她将这个爱好进行下去,进而造成了当前任发现猫咪不见了以后,以为是黎理把猫杀了这种认知。
黎理说到这还有些无奈:“我承认自己爱打猎可能是有点难以接受,但也不代表我喜欢虐杀动物啊。我做的这些事都是合法合规的,合理控制野生动物数量,还能为当地的猎人带来创收,用以更好地保护森林和其他生物。”
凌瑾瑜觉得这真的不怪前任姐,有些人就是对这种事难以接受,尤其是在和平的现代社会,狩猎被和杀戮画上等号,被很多人所曲解。但人和人的想法就是不一样,有些人心地善良觉得狩猎残忍也很正常,有些人就觉得不过只是一个正常的爱好。就像凌瑾瑜不觉得狩猎有什么问题,单纯是爱好而已。
不过她也不太懂喜欢狩猎的人的深层逻辑,因为什么才喜欢的呢?抱着这份好奇心,凌瑾瑜问黎理:“嗯…那你为什么喜欢打猎呢?”
“这个理由嘛,一个是狩猎是对体能和耐力的考验,可以学习如何控制情绪,也可以培养冷静、耐心、观察力、决断力等能力。二是野味很好吃,烹饪野味也很有意思。三是我很喜欢枪,玩枪本身就很解压,打猎就可以打枪。”
黎理说罢,又补充道:
“狩猎需要深入大自然之中,保持冷静与耐心,细心观察猎物,等待一个最合适的时机,迅速出手,再以最不痛苦的方式迅速了结猎物的生命。这个过程中真的能学到很多东西。我曾经为了猎一头熊在林中生活过一周,这对身心等各方面都是极大的考验。我追踪它观察它了解它,最终狩猎成功并将其制作成料理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觉得我做到了,前面那么多天的努力没有白费。”
“有些人觉得狩猎血腥,可狩猎本身也是一个和自然亲密交流的好机会。我们向经验丰富的猎人们学习如何跟自然和谐相处,控制生态平衡,再亲身体会生命与死亡,学会敬畏自然,尊重生命。大自然创造生命,我们不过是自然循环中的其中一环。狩猎并将其好好利用,才不愧对于这个生命曾经存在过。”
对嘛,很黎理式的回答,也很有她习惯于掌控一切的作风。这就是黎理。相恋生活这段时间,凌瑾瑜在一点点深入了解黎理,重构对她的印象。人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平面,也不是完全一边倒的完全好或完全坏。黎理很好也很善良,对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温和有礼,善待小动物也会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她也有缺点有阴暗面,会算计会报复,这很正常,这样才是一个鲜活立体的人,显得真实又可靠。
凌瑾瑜喜欢的就是这样的黎理,好的一面也喜欢,坏的一面也喜欢。
在洛杉矶玩过一圈以后,两人又再度开车向北,往北加州开去,前往黎理研究生时期所在的伯克利市。北加州的风略微有点凉,不像洛杉矶那样温暖奔放,有种引而不发的锋利感,跟初见第一眼时黎理给她的感觉很像。
黎理把车停在校园南门外的街边,朝学校大门Sather Gate的方向走。
“这就是我读研的地方了。”她指了指前方那座布满铜绿的漂亮青铜拱门,对凌瑾瑜说。
凌瑾瑜被黎理牵着手走在校园主道上,草地上有学生在弹吉他、下棋,也有穿着破旧T恤举牌子搞环保宣传的人。她抬头看了看不远处高耸的漂亮白色钟楼,随口问道:“你研究生怎么没往别的地方走,还在UC系学校。为了方便申请大厂实习?”
“确实是为了这个,而且Stanford我没申上,结果来这都快给我卷脱掉一层皮。你知道我当年在Haas上课的时候,每天都在和一群疯子卷,一个个都跟开了挂一样。三天写份商业计划,五天做出建模分析,当年我还后悔怎么非要挑战难度给自己找不痛快。现在回看那段日子真不可思议,居然能熬过来。”
听黎理吐槽往昔岁月,凌瑾瑜都能想象得到她抱着电脑在图书馆通宵拼命的样子,她看向黎理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很适应这种快节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