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也就一动不动地站着,不知道躲,还冲着疾驰的车辆伸出手来,就像想要用人类的肉体凡躯阻止钢铁怪物的冲撞。
值得庆幸的是,病床上的人手脚健全,只有一点擦伤。
不幸的是,
“病人因为头部受到撞击导致暂时性的意识障碍,也就是俗称的失忆,”
医生指了指病床上已经坐起来的青年,隔着一层玻璃,单胜感到对方深色的瞳孔探究地瞄准了他,在对方的目光下,自己仿佛变成了一本亟待阅读的书册:
“除了名字都忘了,身上也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很棘手的。”
确实棘手得要命,郦城的警察局忙活了半天,也没查到这个问什么都一概不知的青年的具体来历。
郦城是个人流量很大的城市,现在又是旅游旺季,世界各地的游客都会涌进这个不大的地方,吵吵嚷嚷地在各个景区走马观花,要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是很难的。
况且他金色的头发尤为引人注目,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甚至有可能是中外混血。
这无疑让他的身份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好在对方逻辑和交流能力都很清晰,虽然因为失忆略微有点缺乏生活常识,忘掉了许多日常用品的使用方法,但随便教一教就能重新掌握,还没到被警局收容的地步。
他显而易见已经成年了,所以也不能送到儿童福利机构。其后总不能去精神病院。
网吧老板单胜只好作为肇事者,先全权对他负责。
这个情况如果要索赔,多少得赔个二三十万。所以当对方只提出希望能有一个暂住的地方,并且愿意用工作来偿还的时候,他简直要高兴地哭出来。
于是,青年出院以后便直接跟着他来到了网吧。他在出院时盯着那辆把他撞了的车望了许久,直到单胜将车门拉开,才若有所思地坐了上去。
大概是因为失忆,他从睁开眼睛起就常常用这种目光盯着一些东西看,就像是这些日常中见到的东西有什么值得审慎深思之处一般。
现在他们共同等在网吧门口等钥匙,青年默认了年长者对他的昵称。
“你就叫我单叔吧。”
单胜嘿嘿一笑。他余光中忽然瞥见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看起来就有点吊儿郎当的年轻人,腿上套着的牛仔裤到处都是破洞,头发也嚣张地染成了红色,打着重金属的骷髅形耳钉。他的模样和单胜有七分相似,看起来还在读大学。他一边走,一边还不停地在手机上敲敲打打。
“单斌,”
单胜恶狠狠地从牙缝里挤出他的名字,碍于面子只是在青年面前重重地拍了拍来人的肩膀,
“我这两天怎么交代你的,网吧交给你代管。现在看着怎么跟倒闭了似的——”
他的儿子灵活地躲开了,晃着手上的一串钥匙,正打算和爹耍两句贫嘴,忽然“哎呦”出声,全神贯注地盯着站在他爹身后的青年。
青年同样抬起深色的眼睛,身形纤瘦,眼神中带有几分锋利的探究。
“你就是那个被我爹撞的冤大头吗?”
单斌问,“头发染的挺时髦呀,听我爸的描述,还以为你是个死读书的书呆子呢,在哪家店做的?哎,我给忘了,你现在啥也记不得。我叫单斌,肇事者是我爹,你姓罗对吧,你叫什么名字来着,之后这块我罩着你啊。”
单胜连忙打断:
“小罗你千万别见怪,我儿子就这副死德性。”
“——罗兰。”
青年并不在意地开口,“我的名字是罗兰。”
单斌至少说对了一点,名为罗兰的青年确实表现得非常热爱阅读。他在医院养伤的几天,单胜出于对失忆人员的肤浅判断,给他买了一整套百科全书,罗兰居然看得津津有味。他基本上从早到晚都没有放下过蹭来的书。一套十四本全部读完,按照这种读书的效率,简直像是眼里除了飞速掠过的印刷汉字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
鉴于自家孩子尤其不会读书,老板看着他倚靠在病床上被阳光照亮的金色头发,都感到每一根发丝沐浴着知识的光辉。
“怎么像个女孩的名字?”
对方一乍舌,又看见自家爹的神情不对,连忙找补道,
“罗兰,好啊,像个外国名字,洋气!我打的游戏里好像也有个角色叫这名,只可惜在剧情里已经死掉很久了。呃,我不是那个意思。”
单胜忍无可忍:“你就非得长那张嘴吗?”
然而罗兰却仿佛听到了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情,平静的神情忽然出现了一点裂隙。他一旦流露出这种神情,被盯着的人就忽然有种莫名的被评判价值的危机感。
罗兰停顿了一瞬,脚尖微转,这个动作做的流利而漂亮,恰巧转到某个角度,薄薄的阳光打亮了他的瞳孔。他仿佛想要张口问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