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在恋综相遇后(31)

“Now in the morning I sleep alone,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而今我却在黎明独自入眠,在曾属于我的大道徘徊)”

“哇哦……Viva la vida!”陈慕羽惊叹了一声,笑得眼睛弯起,连忙又捂住嘴小声说,“我就知道他肯定会。”

是Coldplay成名已久的金曲《Viva La Vida(生命万岁)》,在世界各地的传唱度都很高。现场也有至少过半的客人听出来,纷纷举起手机录视频。

他的声音清澈如娓娓的诉说,放慢了原曲的节奏,像一首怀旧的抒情。

岳慎第一次听他唱这首歌,是在多年前的校园音乐节上。

跟现在的氛围不同,那时漫天彩带,干冰烟雾弥漫,强劲的音乐冲击着耳膜,台下的观众像一群狂热的信徒,给十几岁的他留下了震撼又深刻的印象。

无数双眼睛热切地注视着舞台上的人,追逐着比聚光灯更亮的身影。

那是他的男朋友。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听那耶路撒冷钟声传来,罗马骑兵歌声震彻山海)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成为我的明镜,利刃和盾牌吧!我的传教士屹立边疆之外)

闻名于世的副歌部分渐入高/潮,曲速加快,台下的观众也在不知不觉地跟随他,四周有不少声音合唱。

“For some reason I can't explain(只因一些缘由我无法释怀)

“I know Saint Peter won't call my name(亦知天堂之门不会为我敞开)

“Never an honest word(不会有逆耳忠言的千秋万代)

“But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但那毕竟曾是我辉煌过的时代)”

故事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以路易十六的口吻,仿佛是那位被推上断头台的国王在临终前回忆自己的辉煌岁月。

可夏宁再一次唱起旧歌,已经放弃了那时热烈激昂的唱法。仿佛国王已经再世为人,从历史书里读到自己上辈子的事迹,千帆已过,缓缓微笑。

只是读到一个过去的故事而已。

秦之蓝跟着唱了大半首,在旁边抹眼睛,“靠,有点想哭是怎么回事。”

“太会了。”陈慕羽带头朝舞台大声喊,“牛比!”

“再来一首!”

“……”

来不了了。夏宁谦虚地摆摆手,弹完最后一点就果断起身往台下走。

他多久没上过舞台了,别说唱,这些年新歌都没听过几首。忽然被赶鸭子上架,也就只能掏出这首记得最熟的经典。

这是他第一次在音乐节演出时的曲目,反复练习了成百上千次,旋律印在脑子里,连舌头都练出肌肉记忆,张口就能唱出歌词。

一句也没忘。一个小节都没弹错。

他自己都很意外。

小出风头,回来继续吃饭。隔壁桌失恋八卦大放送,本来是正常音量,说着说着激动起来,他们这边也听得一清二楚。

十分悲凄又痴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男友送我一瓶果汁我兑水喝了三天。

魏宗明笑了,眼睛瞟过来,“这不是夏宁分宁么。”

“……”

“说什么啊。”陈慕羽不太乐意。主要是现在夏宁有了暧昧对象,面子很重要。他忍不住帮腔,“我们小夏只是比较长情,又不卑微。对吧。”

“呃……嗯,”夏宁忽然被cue:“对啊,哈哈。”

他无意地和岳慎对视了一眼,心虚地率先移开视线。

真失恋的时候,他可比隔壁桌那位还狼狈呢。

当时他不喜欢自己学的专业,被困了一年还是决定出国,去波士顿读音乐学院,去追求梦想。

可是岳慎态度也很明确——以他们的情况,异国恋绝无可能维持。真要走,那就早点断了来得干脆。

他不明白。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残酷的选择题,这样狠心无情的爱人。为什么一定要在在梦想和爱情之间选择一个?为什么不可以兼有。

他们因此而分手。

彼时他以为放弃爱情是成名的必经之路,以为自己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跌进人生的最低谷。

可现实要远远比那还要残酷。

分手后他过了一段纸醉金迷的日子。说是去看学校,其实根本没干正事的心情,夜夜混在酒吧派对中,跟新朋友勾肩搭背拍些亲密的照片,朋友圈发得很勤。就是发给前男友看的。

可岳慎一次也没有理过他。

一次也好啊。只要有一次,他就会坦白,其实都是故意发给你看的,我才不喜欢别人。只是放不下矫情的自尊,拉不下脸先找你说话,才故意这么作妖,想引起你注意。

但是这个人,就真的是……走得头也不回,好像分完手后,就毅然决然地忘了他。不再关心他的任何事。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